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曾國藩期盼的這個長夜快樂之期終於到來了。這一天下午五點,曾國藩結束了一天辛苦的公事後,由孩子陪著,到總督府西花園散步。走著走著,突然腳步不穩,身子向一旁一歪。原來是突發腦出血。在旁邊陪他散步的曾紀澤忙問:“納履未安耶?”就是說,是鞋沒穿好嗎?曾國藩說:“吾覺足麻也。”曾紀澤與隨從趕緊將他扶住,曾國藩“漸不能行,即以抽搐”。曾紀澤趕緊叫人搬來一把椅子,讓他坐在其中,然後抬入花廳。家人全都圍了過來。曾國藩已不能說話,坐了三刻之後,就與世長辭,終年六十一歲。
前麵我們說過,對於自己的身後事,曾國藩早有打算。他存在江寧布政使衙門的一萬八千兩養廉銀,除了養老之外,還打算用來辦喪事。然而這筆他自以為“極豐裕”的養老錢,被事實證明並不充裕。
曾國藩生前很早就留下遺囑,囑咐孩子們給自己辦喪事時不可收禮:“餘若長逝,靈樞自以由運河搬運回江南,歸湘為便……沿途謝絕一切,概不收禮。”
然而,一品大員、中興元老的喪事,畢竟要辦得體麵風光一些。曾國藩隻留下一萬多兩白銀,如果動用這筆款項,曾家其他人的生活顯然就要受影響。所以曾國荃建議曾紀澤不要遵守曾國藩的遺囑。曾國荃說,因為“哲人既萎,身後應辦之事實非巨萬可以了”。至少要一萬兩才能辦下來,所以,“交誼非至厚者,自以固卻為是,然如少泉中堂之類,似亦可以酌受”。
不過曾紀澤拒絕了此項建議,他堅持“不受奠分,百事皆從撙節”。李鴻章帶了兩千兩白銀南下奔喪,曾紀澤堅決不要。連李鴻章的都不要,別人的更不能要了。曾國藩的喪事,前前後後花了一萬多兩銀子。可以說曾國藩生平積蓄,基本上都花在了喪事上。因此我們也可以說,曾國藩沒留下遺產。
這正好符合了曾國藩的心願。曾國藩從青年時代起就打定主意,“不靠做官發財”,他晚年在給曾紀澤的信中說:“餘將來不積銀錢留與兒孫。”一生的信條是不留金錢給子孫。當初之所以拒絕將小金庫餘款搬回家中,就是因為這一點。
曾國藩一生,隻留下了兩項財產。第一項,是那座被命名為“富厚堂”的宅第。
我們來到今天的荷葉鎮,會看到一座規模很大的鄉間侯府,匾額上寫著“富厚堂”三個大字。這座大院總占地麵積四萬多平方米,主體建築近一萬平方米,由三正六橫組成,看起來很是氣派。
曾國藩不是一直不同意家中大興土木、“造房起屋”嗎,這座侯府是怎麼來的呢?
這就要講到曾國藩的第二項遺產,那就是書籍。在個人生活上,隻有一項,曾國藩舍得花錢,那就是買書。在給曾紀澤的信中,接“餘將來不積銀錢留與兒孫”的下一句是“惟書籍尚思買耳”。曾國藩願意把書作為遺產,傳給子孫後代。他多次對曾紀澤說:“買書不可不多。”因為書籍屬於精神財富,它對子孫後代隻有好處,沒有壞處。
同治五年,曾國藩打算辭官回家養老。所以命曾紀澤在湖南老家修理一處老房子,以備告老回家後定居。他要求曾紀澤節儉行事,盡量低調:“門外掛匾不可寫侯府相府字樣。天下多難,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掛宮太保第一匾而已。”就是說,門上匾額不能寫上侯府什麼的,隻寫宮太保第四個字就可以了,不要太高調。
曾紀澤當然表示要遵從曾國藩的意願了。不過他又彙報說,打算在宅中興建一座藏書樓,曾國藩欣然同意:“家中造樓藏書,本係應辦之事。”
曾國藩的本意是花上幾百兩銀子,修修老房子就好,不料同治六年房子修好後,曾紀澤向他彙報,說一共花了七千串銅錢,也就是大約五千兩白銀。曾國藩一聽,遠遠超出他的計劃,大為惱火。二月十三日,曾國藩寫信責備曾紀澤和具體辦理此事的曾國潢,說:
修理舊屋,何以花錢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應費錢許多。餘生平以大官之家買田起屋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爾行之。澄叔諸事皆能體我之心,獨用財太奢與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實不清,尤為造物所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