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多不如話少,話少不如話好
在任何場合說話,我們都應該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話多不如話少,話少不如話好”。一個語言精煉、懂得適時緘默的人,走到哪裏都會受人歡迎,而一個不分場合、總是喋喋不休的人,有可能“說多錯多”,招人反感。
我們要學會少說話。千言萬語也不及一個事實給人們留下的印象深刻。其次,如果想要使你所說的話令人重視,有一個技巧就是少說話。少說話的人有更多的時間靜靜思考,因此說出來的話更為精彩。我們應該少說話,尤其是當有比我更有經驗或者更了解情況的人在座時,如果多說了,就等於自暴其短,同時也失去了一個獲得知識和經驗的機會。
話要說得少更要說得好。在我們的人生中,不但要學會適時地沉默,還要學會優美而文雅的談吐。少說話固然是美德,但是人處於社會中,卻不能完全不說,也就是說,我們要做到既說得少又說得好。在各種場合,在不該開口的時候,要做到少說話並適當地緘默。在該說的時候,就要注意所說的內容、意義、措辭、聲音和姿勢,要注意到什麼場合說什麼話。無論是探討學問、接洽生意還是交際應酬、娛樂消遣,我們要盡量使自己說出來話重點突出、具體而生動。
古語說:兵不在多而在精。——說話也應以“精”為好。《墨子閑話》
中記下這樣一個故事:
子禽有一次問他的老師墨子:“多言有好處嗎?”
墨子回答說:“青蛙日夜都在鳴叫,弄得口幹舌倦,卻不為人們所愛聽。而晨雞黎明按時啼,天下不都被叫醒了!多言有什麼好處?話要說到點子上才好。”
事實正是如此。
眾所周知,我國曆史上第一次農民大起義是秦末陳勝吳廣發動的。但是,發動這樣一次名彪青史的壯舉,陳勝隻講了短短幾句話:“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借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總共46個字。
世界上第一架飛機的製造者萊特兄弟(美國)試飛成功後,前往歐洲旅行。在法國的一次歡迎酒會上,各界人士聚集一堂,再三邀請萊特演講。他盛情難卻,隻好說:“據我所知,鳥類中會說話的隻有鸚鵡,而鸚鵡是飛不高的。”這隻有一句話的演講,博得了經久不息的掌聲。說短話,是有心理依據的。德國裏登乃爾著《自由演講的技巧》中指出:“聽眾在45分鍾的演講中,在前15分鍾內獲得較多的信息,而之後的30分鍾則收效甚淺。”因此,演講人必須努力把講稿準備得精煉些。
有人問美國第28任總統伍德羅·威爾遜:“您準備一份十分鍾的講稿,得花多少時間?”
威爾遜回答:“兩個星期。”
“準備
一份一小時的講稿呢?”
“一個星期。”
“二小時的講稿呢?”
“不用準備,馬上就可以講。”
這是怎麼回事呢?道理很簡單,演講時間越長,演講人壓縮演講內容的任務越輕,自然所需準備時間就少了。反之,演講時間越短,演講人越得努力壓縮文字,力求盡快將主要內容無一遺漏而又清晰地傳達給聽眾,這當然是要多花時間、大傷腦筋了。《紅樓夢》中賈元春省親,見了久別而又熱盼的弟弟賈寶玉,百感交集,自然應有一肚子話要說。然而,曹雪芹筆下的元春並未發表長篇大論的思念之辭,而是拉起弟弟的手,隻說了一句話:“又長高了……”繼之淚下如雨。在這裏,元春的話實在說得太少了,但是,卻使我們更加強烈地感到了她痛苦的內心活動,收到了“以少勝多”的效果。如果讓元春滔滔不絕地說這說那,即使言辭中可以加上善於表示痛苦的成分,但是人們的心靈也不會如這“又長高了”四字觸動得那麼劇烈。這是因為能夠反複陳述痛苦者,其痛苦尚屬能抑製的狀態,而連陳述痛苦都無法堅持者,其痛苦程度一定遠勝於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