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長大,他越清晰的意識到:我過的是苦日子,爛日子。
於是他在他的垃圾堆——他的家,仔細地翻找了一會,找到了一個挺小挺厚的本子,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這個本子明明有皮做的封皮,卻非要用一層牛皮紙包起來……總之他打開那本子,很驚喜的發現:這本子隻寫了兩頁就扔掉了。
這實在是一個突然的好消息,垃圾堆裏不缺帶血的書包,書包裏自然有散亂的文具,別的文具的一個也不會用,但是他會用筆。
從來就沒有過家的他當然不會寫字,但是筆和紙就擺在麵前,手癢癢啊!他好想像其他青年人一樣在紙上揮毫潑墨…不,哪怕是簡單的記日記,記錄下自己最平凡,最普通不過的日常也好,他就滿足了,就好像自己這一天沒有白活似的。
於是他日日夜夜地從垃圾堆裏開始翻書,雖然他不明白為什麼扔掉的新書比舊書要多,但這東西他以前都是直接賣掉,通常能賣個很好的價錢。
“這東西既然能賣那麼好的價錢,說明肯定是好東西吧,那我還是自己留著吧,上麵還有字呢 ”他想著。
他越是長大,他的生活就越是豐富:他學會了寫字,雖然字寫的歪歪扭扭,但大家都能看懂。
他終於學會了他一直以來夢寐以求的社交,他已經迫不及待出去交幾個朋友了。
出乎意料地,因為他會寫字,其他流浪漢終於肯高看他一眼:“這是有文化的。”
終於有流浪漢肯和他交朋友,畢竟隻要和他交上朋友,就是變成了“文化人的朋友”,也能提高自己的身份——雖然大家都是流浪漢,已經是社會最底層了,但不會寫字的始終要高看會寫的人那麼一眼,畢竟人家“有文化”。
有文化,有文化!他晚上回到垃圾堆,躺在角發黴的舊床單上,高興的簡直睡不著:什麼時候自己居然成了“文化人”了!
他欣喜若狂,勁頭更足,如饑似渴的吸收這世界上的一切知識,甚至在他賣了一個破空調,拿了一點小錢之後,他學會了買奶茶!
“齁嗓子,難喝。”他對著其他流浪漢朋友這麼形容,他們聽的兩眼冒星光:“這樣的難喝我也想體驗一下。”
他有一天拾荒,路過了一個破爛寺廟,小廟裏不知道供奉的什麼——反正從灰塵來看,已經幾年沒有人來了。
他望著陶瓷做的那個人像,仔細地回想著:這個叫……什麼…
哦,這東西叫“神”。
他恭敬起來,因為其他人麵對“神”也是這麼恭敬。
他轉而奇怪起來:為什麼所有人都要對著一個小瓷像三叩九拜?這東西一點用都沒有,一點都沒有。
他看過別人家的“神”,畫在紙上,長得也奇怪,膚色也嚇人,手裏拿著千奇百怪的武器,有的身旁還圍繞著閃電……
哦!一定是“神”有著人類沒有的力量,人們尊敬力量,就像他尊敬大老虎一樣;人們渴望力量,就像他渴望像大老虎一樣那樣。
他對自己對“神”的解釋滿意極了,他沒想到他居然“一點就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