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2 / 2)

我被她那個好姐妹帶到一家豪宅裏,原來那豪宅裏的女主人為了讓丈夫從外麵的鶯歌雀舞那收心回來,她就慌稱自己懷孕了,但實際上她天生不孕不育,隻好托人從外麵幫她找一個嬰兒,來瞞天過海,而我就很幸運的成為了那個嬰兒。

她成功了,她成功地利用我挽回那個的男人的心,但吃過了外麵的男人終究是一匹不安分的馬,正如偷過腥的貓是不可能不吃魚那樣。在我兩歲的時候,那男人又恢複了原來的本性,不僅如此,還更加變本加厲的,兩年來被壓抑的欲望似乎一瞬間全都爆發了出來般,沒人阻擋他的沾花惹草了,她不甘心,可她根本就無法改變那個事實,她就隻有把一切的怨氣全都發泄在我的身上,我稍有一些惹她不如意便會遭來她的拳打腳踢,但這絲毫無法撫平她心中的不甘,以至於後來發展到想打就打,想罵就罵的地步,我已經成了她撒氣的最好方式。

可她在一天晚上打了我一頓後回房睡覺,第二天就不再醒來了。

是的,是我殺了她,自從那個男人變本加厲的在外麵沾花惹草後,她每晚都隻能依靠安眠藥來睡眠,而我,就把她一個星期的安眠藥的劑量全給了她喝,這樣,她就死了,被一個不是親生兒子的兒子給殺了。而那個男人,除了再那個女人的葬禮出現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我的眼前,我的記憶裏,除了那個模糊的背影,就再也沒留下任何痕跡。

還有些勉強的是,那座豪宅隻有我孤零零的一個人,除了一些管家下人外,便不再有陌生人出現過,我就像生活在一個孤島裏,每天看著太陽升起,又落下,接著升起,繼續落下,日複一日,跟複印機一樣。

那男人很有錢,有錢到可以白白供養我長大,而且期間無論我提出什麼要求,他都會答應。就這點,他是個好人,至少,他不是那樣的冷漠無情,但他又是那樣的自私,自私到十多年來從未來看過我一眼,但我不恨他,也不怨他,從來就沒有愛,又何來的恨???而那時,我甚至有些懷念被那個女人打罵的日子了。

我就在那豪宅裏孤獨的長大,直到十八歲生日那天,管家交給我一張律師函,大意是他撫養了我十八歲了已經仁至義盡了,現在要求我滾蛋。

很好笑,一個從未給過我父愛的人,竟說對我仁至義盡?難道在他的世界裏,所謂的仁義隻是靠金錢堆積來的??我隻有仰天長笑,離開了那個囚禁我的牢獄。

我開始流浪,盲目的流浪,餓了就去偷東西吃,冷了就去偷衣服穿,或許可以說我早已預到這樣的結婚,所以我便學了一些技術,當然,那都是下三濫的技術,比如如何去偷錢包,偷貴重的東西,又或則怎麼騙人,這些技術全都被我用上了,那段日子,我的生活除了偷和騙外,便再也沒有其他的動詞,每日醒來想的是去哪個好地段可以收入多些,每日睡覺前便是清點一日的收入,盡管很墮落,可日子也過得有聲有色,我還租了房子,在那個地方長住了起來。

我似乎又回到了那個囚禁了十多年的牢獄,每日都重複著前一天的情景,時間一點一點的從這腐爛的世界流逝,我感到的隻有一年四季的冷暖變化,其他的全都一概不知。

直到,我遇見了她,一個和我一樣的乞丐,不同的是,她是生活的乞丐,而我,則是心靈的乞丐,我對她產生了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