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鍾華從太虛山下來,但是卻接到了羅奇的電話。
羅奇發現我不見,還是通過趙三知道的。
根據趙三所說,他已經三天沒有見到我了,而且電話不接,消息全無。
羅奇知道這個消息以後,迅速的查找著我的航班信息,發現我並沒有回國的信息以後,他便開始地毯式搜索我的身影。
終於,在他放出斷魂蜓的第四天以後,斷魂蜓給他帶去了消息。
為了能讓我知道消息,他隻能讓斷魂蜓開口咬我,但是必須得控製劑量,不然的話,我可能會被斷魂蜓的毒液給毒死。
饒是這樣,我還是疼的昏天暗地,但也是由衷的謝謝羅奇,如果不是他,可能我真的難逃一劫。
睡一晚上以後,我的身體好了很多,有力氣了,也精神了。
可一睜眼,卻發現鍾華並不在我的身邊。
四處看了看,屋裏沒他的動靜,但是茶幾上卻留下了一張紙條。
字體是很秀氣的連筆字,上麵寫著一行字。
“聽風來,避雨走,心未動,身自由,願一切安好,鍾華留。”
我握著紙條,不知為何,眼睛有點濕潤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們之間不用說的太明白。
他的意思是,他本就是一個縹緲之人,我出事的時候,他自然在我身邊,可現在雨過天晴,他也要過他自己該過的生活。
我沒有給他打電話,也沒有再去聯係過他,因為我清楚,隻有他想,我才會再次見到他。
兩年後。
我把省城裏的佛牌店關了,轉讓給別人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下麵埋著十幾具黑衣阿讚的屍體。
我隻告訴房東,我不想幹了,至於房租和轉讓費,他看著給,我沒有要求。
房東倒是很大方,一共退給我八萬,這些錢我自然收下了,因為我下了二十多萬的本錢。
裏麵的佛牌被我收了起來,陰牌直接銷毀,而正牌則是送給了有需要的人。
我經常在想,過去的一切,真是如同夢境一般虛無縹緲。
如果不是趙三天天跟在我屁股後麵,我真的懷疑幾年前所有事的真實性。
這兩年,我在鎮上開了一家打印店,大概十五平方米,連帶著做一些平麵設計的工作,生意倒是還好,每個月能掙五六千塊錢。
對於這些錢,我很是滿足,守著爸媽,離家也近,這些錢夠我們一家人一個月的花銷了。
趙三的身體好了,我把他帶回國內,然後給他找了一份正經工作,是超市的理貨員,每個月也有五千多,不過他比我更容易滿足。
眼瞅著到了十月一號,平麵設計的單子越來越多,我都沒有空做打印了。
想著要不要招聘一個店員,除了做做打印的工作之外,還能給我接接生意之類的。
於是當天上午,我就把招聘信息貼在了門口。
這段時間生意很多,我忙的腳不沾地,眼睛一直盯著電腦,鼠標和鍵盤時不時的響動。
突然聽到門口傳來一陣嘩啦聲,那是我放置的響鈴,以免來了客人我不知道。
我沒有回頭,而是盯著電腦說了一句:
“來了。”
剛轉過身,就看到一個男人,他直直的站在我麵前。
他的身材修長而又挺拔,五官深邃,眼睛如同天上的星星一般明亮。
“請問,你這裏還招店員麼?”
我愣愣的說道:“鍾華…”
“我工資沒有要求,管飯就行…”
(全文完。)
寫到這裏,總算是寫完了,這本書一開始我是有大綱的,而且不僅有大綱,單單細綱就不到兩萬字。
但是我手機格式化了,細綱已經沒了,隻剩下當初簽約給編輯的五百字大綱。
時間太久,我記性又差,根本不記得當時細綱的內容,隻記得零星的點點滴滴。
靠著這點記憶,我又寫了二十萬字,說實話,有點難,而且我文字功底還不好,很多想象的畫麵寫不出我要的感覺。
我太難了,我寫的太差了,說出來不怕你們笑話,這本書掙得錢,都不夠我的電費和寬帶費,但是我還是硬著頭皮,卡著文,硬生生的寫了一百多章。
我知道有些地方你們不喜歡,比如說男主聖母,可是我覺得作為一個人,他就是要有血有肉有情緒才行,隻要是人,都有憐憫之心,誰惹到我我就弄死誰,這不是冷血動物嗎?
還有結局,結局我是想著把鍾華寫死的,但是我怕你們弄死我,所以改變了結局,哈哈哈。
我跟你們說,其實嚴格說起來,我也就比你們早兩個小時知道劇情,因為大綱我已經忘得差不多了,這些都是現編的…
哈哈哈哈,我終於寫完啦,管他寫的好與壞,反正就這麼地了,愛咋咋的!
哼!最後撒個花,再告訴你們一個秘密,其實作者是女的,不是男的
拜拜!下本書裏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