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筆者的話
這部故事是接著《憂鬱的歡樂頌》繼續的,隻是,現實中其實是於前作完成了將近五分之二的時候開始寫的,各位肯定會很鄙視筆者這樣的喜新厭舊的行為,其實《憂鬱的歡樂頌》我還是在寫著的,隻是這個後續篇是突發的靈感,不舍得就這樣忘記那就開個頭吧。生活了小二十年,算是四分之一的人了吧,生活的辛酸還沒有仔細嚐過,所寫的內容也會太過理想,畢竟二十歲的小家夥腦子裏想像的婚姻總會太過完美吧,完全是提供笑料,各位看過就當是惡搞,笑笑便算了。
為了保持與前作的連貫性,必然會有一定劇情上的聯係,所幸兩者之間沒有太大的聯係,對於前作也沒有太多的劇情透露可言,不過劇情確實已經確定了,一切都是發生在前作結束時的大約兩年後。諸凡星經受不住過去的那些回憶一次又一次的侵襲,決心同過去告別,又安心的回到父親的公司默默地開始了工作。而這一次,筆者會第一次嚐試自己最熟悉的第一人稱為主軸,但同時穿插第三人稱的敘述作為輔助的方法。不過還是會盡量一個章節群一種人稱來保持連貫性。
正文
——“回憶在誕生的一開始就是為了被遺忘的”
“還記得以前寫過的一首歌,《忘記》,詞是過去和我一起組團的小丫填的,她是寫給初戀男友的,大體我卻也記不太清晰了,隻是有一句歌詞我很是喜歡,‘拚命看相片中的影,他模樣終於不清晰;誰說傷必須要逃避,太熟悉反而會忘記。’當時根本不懂這小丫頭的意思,而如今自己選擇逃避之後,昨日的印象總是一次又一次的侵襲自己,剛開始的時候總是去逃避,避開所有的音像店,酒吧,夜店,甚至是避開街頭彈唱的藝人。一切關於音樂的東西,我都在刻意的逃避。似乎那畢竟是徒勞的,因為自己對音樂的喜歡讓自己不由自主的會回到過去的日子,我漸漸的重新把鎖在錄音室的CD拿了出來,幸好一直保持著房間的幹燥,唱片並沒有發黴。牆上又逐漸貼滿了海報,團長Florence送我的Yamaha的吉他從父母家拿了回來,幸好當時媽媽很堅決的幫我保存著,沒被我丟掉。我又開始漸漸的去泡吧,逛音像店。重新回我爸公司工作一年後,第一次去KTV,同事都對我的聲音感到非常的驚奇,隻能自我嘲諷的說一句,幸好當時還不是很紅,沒有多少人認識我、還有I.V.樂團吧。而我的過去就到這裏吧,我還要活下去呢……
“明天對於我,諸凡星來說,是一個意義重大的日子,那天被調去總部的人事部了,雖然我過去學的是企管,不過畢竟人事部也是接觸不同的人嘛,當時的想法就是先混熟了再說吧。到總部去上班,總要把自己穿的體麵一點,那天前,我還特地從老爸那裏拿了一套Boss,回自己家前,媽媽還刻意的叮囑道:‘儂最好伐要個能噶穿,曉得伐,儂呃頭頭會覺得儂心思太野的,曉得了伐。’當時自己也沒有太多想,但母親的話總是對的,就把Boss放了回去。還是乖乖的做個小打工仔吧。
“晚上回家的時候,是坐地鐵回去的,車子拿去保修了,想到自己明天上班還得走著去非常的鬱悶,突然媽媽發來了一條短信:‘兒子,你也老大不小了,該認認真真談個對象了,不要說媽媽我多事,你明天下班有空的吧。’我一看就知道,媽媽又開始幫她的寶貝兒子張羅相親了,隻是由於上一次的女博士已經把我折騰壞了,到現在我自己還有些後怕,便打了一個電話過去。
“媽媽在電話裏說道,‘我就知道你會打電話過來。’我有些無奈的說道:‘嗯,說吧這次是哪家的千金小姐,被您相中了。’老媽說道:‘嗯是媽媽的同事的朋友的女兒,很不錯的哦,人家也是美國渡過金回來的哦,好想以前也是在音樂方麵工作的……’我聽到對方曾從事過音樂方麵的工作,便也有了些興趣,於是問道:‘哦,行啊,聽上去不錯啊,還是在FourSeason是嗎?’老媽在電話裏頓了頓說道:‘不是哦,這次是人家女生說的,要在什麼Viva什麼的地方你應該比我更加清楚。’我聽了便知道就是PubViva了,便說道:‘哦我知道了,好了啦,你把時間發給我,還有對方的名字,謝謝了。’說完我便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