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爺爺的事情處理完,派出所破天荒的通知我要去派出所配合調查。可能因為有很長一段時間派出所沒有聯係我,我這次去以為對方也沒什麼證據,既然讓我去,我就去唄,想著反正也不會有什麼事。
當我去了派出所,我在審訊室等了好久,警察才來,然後說,經過他們調查,我挪用的遠遠超過了4萬,說一起有三十多萬。我當時就被震驚到了,我以為我聽錯了呢,我還多問了幾遍。我反正是一直沒認,現在想想警察當時應該也沒什麼證據,不然也不會讓我在那待一天,專門搞我心態。那時候下午快4點左右了,我在審訊室聽到了我女兒的聲音,我知道我的家裏人都來了。我們就這樣一門之隔,那時候的我變得特別焦慮起來。然後警察跑來跟我說,要把我送到看守所。說真的當時真的把我嚇壞了,然後我說是不是把錢拿出來了,就放我回家,警察說是的,但是要盡快。然後警察就去找我老公,說讓他抓緊去籌錢,不然我就走不掉了。畢竟是三十多萬,不是幾萬,我老公去籌了一夜的錢,第二天快中午才把錢送來,當時我已經有24小時沒合過眼了,不吃不喝待在小房子裏,那一晚,終身難忘。第二天下午我老公把錢送來了,可是警察依舊沒有要放我回家的意思,我還記得,那時候我向我的辦案民警下跪了,可是他們一樣冷血無情的無視著我。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我聽不到我女兒的聲音,我知道我老公他們已經走了,應該是回家了,那時候我感覺我被他們拋棄了。在取保候審期間,我自己為自己找了位律師,我讓警察給我律師聯係一下,警察跟我說,等我到了看守所,看守所就會通知我的律師,我律師第二天就會來看我。我知道我是被送定了。大概到了晚上,我被送上警車,然後被送到醫院,做了檢查,看看我身體條件符不符合送看守所。差不多等了二十分多分鍾吧。我再次坐上警車,被送進了看守所。我當時被送到臨時監房(應該也叫過渡監房)為的就是讓新進看守所的人,熟悉看守所的規章製度,並且讓新進來的人調整下自己的心態。後來我才了解到看守所跟監獄的區別是,看守所叫監房,每個監房的一號二號算是小組長,二號要聽一號的,三號是屬於重刑犯(因為睡覺的時候正好有2個監控可以對準三號重刑犯睡得位置,雖然我們到了看守所,還沒有判刑,隻是失去了自由,別的權力還是有,所以在看守所是不允許有自傷自殘得行為)。等我到了看守所,我大概有快48小時沒有合眼了,一號安排好了我睡覺得位置,我倒下就睡著了。在看守所,晚上是需要有人值班得,大概2個小時一個班次,是輪流排班得,除了前麵3個號不需要值班,其她得人都需要值班,還有就是剛來得,前三天也不需要值班。
到了第二天,我得律師正得來了,律師一般都是早上9點開始進行會見。會有人來監房喊我,我跟著走就行了。我見到我得律師,不太記得具體說了一些什麼,我就記得律師跟我說,隻要對方寫個諒解書,可以判我緩刑,至少不需要坐實。我當時讓律師給我老公帶句話:對方如果不寫諒解書就不要給錢,說白了不就是想要錢嗎。然後律師說我老公讓他給我帶了幾件衣服,給我打了500塊錢,問我夠不夠。被送來之前,我以為我被拋棄了,原來他們沒有不要我。真得知足了。大概跟律師聊了十幾分鍾吧,律師後麵就是讓我不要多想了,既然已經來了。說在一個月內如果把事情處理完,派出所就不會下逮捕證,那我還能回家得。跟律師聊完,我被管教送回了監房。
新人剛被送到看守所監房,會有對應得管教找談話,我應該是在下午被管教喊到辦公室談話得。不記得我接觸得第一位管教是誰了,但是我在看守所得兩年多,一起差不多接觸了3位管教,我覺得她們都挺好得,可能是因為我們接觸了太多我們這樣的人,我們跟她們談話,一點負擔都不會有,覺得很舒服,我們會跟她流露出我們得真情實感。她們多多少少肯定出於同情心,自然對我們就非常得友好。會開導我們,會更給我們希望。就算當時我被判刑後,管教還會跟我說,下隊好好幹,爭取早點回家。我到了管教辦公室後,管教就跟我簡單得聊了幾句我得案件,緊接著就是開導我說,既然這樣了,就不要多想了,走好每一步,好好配合律師和辦案民警。管教大概跟我聊了十分鍾吧,就把我送回了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