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日子,除了失去自由,其它也算挺悠閑的,跟養老院差不多吧。剛去的新人需要被監規,從小我就不喜歡背書,一個頭有兩個頭大。每天晨會,管教都會來自己的監房看下,問下監房的情況。然後每天那裏還會有小賣部,隻要你有錢,想吃什麼都有。在那的兩年多裏,我讓家裏人每個月隻要給我500元就行了。畢竟是來反省的,不是來享受的,不管這件事我到底有沒有那麼多,我確實有過錯。
新人在過渡監房會待到逮捕證下來,然後就去分配到下麵各個監房。其實關於逮捕,我也是到看守所了才了解。一個人剛進來的時候都是拘留,派出所可以對我們進行拘留30天,到了30天,還是沒有相關的證據足夠下逮捕證的,就會放人。每一個新人在這30天裏,每天都會充滿著希望,希望自己能在30天被放出去。一句話吧,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大概在第三還是第四天的時候,我的辦案民警來找我了。例行公事吧,就問了我幾句話就走了,那時候的我已經無所畏懼了,人都已經進來了,我還需要怕什麼呢!就這樣平靜的度過了二十多天吧,也沒有律師來看我,也沒有辦案民警來看我,我生怕自己遺忘了。又過了幾天,管教來喊我了,我在去審訊室的路上問管教是誰找我?管教說律師。沒幾步我就走到了審訊室,打開門,出現在我麵前的不是我之前請的那位律師,我以為他們找錯了人,估計他們是看出來我的疑惑了,主動介紹自己,他們是我老公聘請的2位律師,以後就由他們接手我的案件。懸著的心總算放下來了,他們找我了解下案件經過,他們說他們會爭取30天內申請取保候審我出去。那時候我真的挺無助的,我真的拿他們當我的親人,至少他們是向著我說話的。大概談了快半個小時吧。我被管教送回了監房。後麵的幾天過的挺安心的,我還在跟室友訴說著,我律師跟我說的那幾句話。人啊,說來也奇怪,隻要是來到這種地方了,身上很多執念都放下了,我媽說當時就怕我在裏麵被人欺負被人打,其實真的不是這樣的,裏麵的人很好的,在看守所,每個人都很善良,都希歡別人可以早點出去。同樣那幾天我也被她們祝福著。
就在快滿28天左右,反正我記得快到30天了,這天下午我的律師來找我了,我的第六感告訴我,這次來估計有不好的消息,可我還是帶著一點幻想吧,去見了律師。我剛到審訊室,剛坐下,律師跟我說,我老公已經把三十多萬給對方了,然後對方現在又冒出個十多萬,律師說不給了,再給下去無底洞,對方就是看老公錢給的太快了,就再那一直要一直要,之前說好給諒解書的,錢收了,諒解書不僅沒給反而又多出了十幾萬。當時律師說這個程序我是走定了,意思不就是讓我安心在裏麵嗎,後來律師跟我說,要不是我老公錢給的這麼快,壓著對方,我說不定早就被放了,對方最終目的是要錢,要我坐牢他們又得不到什麼好處。聽到這幾句話,我格外的平靜,我覺得自從出事之後,我變了,變得知道什麼時候還是要先自身先找原因,如果不是我先犯錯,對方又怎麼可能抓住我這個把柄,一直再訛錢呢。我不怪任何人,更不會怪我老公,人家也是一片好心。送我自己兩個字“活該”說了這麼多,律師最後總結了一句,等到了法院爭取判個緩刑。那樣場景下的我,我知道很多事情已經不是我自己可以決定了。就這樣跟律師對話結束完,我被送回了監房。
到了監房跟我室友說了下律師跟我說的事,她們一個個都紛紛勸我,沒事的,律師都說了還可以機會判緩刑,沒事的,你錢都給了,怕啥。在看守所的兩年多,比對了到監獄,真的看守所裏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