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
《永樂皇帝諭米裏哈隻敕諭》
《明永樂皇帝諭米裏哈隻敕諭》摹本
該絹本敕諭高72厘米,寬100.5厘米,內容用漢文、波斯文和回鶻體蒙古文三種語言文字書寫,蓋有“永樂之寶”的朱文印璽,其中漢文共九列,從右往左書寫,每列字數不一。永樂皇帝朱棣是明朝第三位皇帝,敕諭即皇帝的詔令,明代永樂五年(公元1407年)五月十一日,朱棣頒發了一道旨在保護伊斯蘭教徒“米裏哈隻”的敕諭,這體現了明王朝對伊斯蘭教和外來移民的保護。此後,這道敕諭在各地的清真寺和穆斯林群體中流傳較為廣泛,目前發現的有三種文字絹本、漢文石碑、漢文木匾等形式。
這件絹本敕諭1956年發現於江蘇省揚州市普哈丁墓園世襲伊瑪目藍曉陽處,據說是其祖上遺留下來的。普哈丁為先知穆罕默德的第十六世孫,南宋鹹淳年間(公元1265—1274年)到揚州講學,弘揚伊斯蘭教傳統美德,扶弱濟貧,受到當地百姓的尊敬和官方的禮遇,在當地穆斯林中享有崇高聲譽,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歸真後葬於揚州市區高崗上,即今普哈丁墓園。該墓園由清真寺、墓園、園林三部分組成,體現了阿拉伯式建築與中國古典式建築的有機結合。
伊斯蘭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由穆罕默德於7世紀初在阿拉伯半
島創立,隨後經過“四大哈裏發”和“兩大王朝”時期,伊斯蘭教逐漸向阿拉伯半島以外的地區傳播,形成地跨亞、非、歐三大洲的世界性宗教,其信徒被稱為穆斯林。中國古代對伊斯蘭教有“回教”“清真教”“天方教”等不同稱呼,一般認為唐代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大食向唐朝遣使朝貢,伊斯蘭教開始傳入中國,其後通過商貿往來日益傳播。宋代時來華穆斯林不斷增多,其子孫定居中國,與當地居民通婚,形成中國回族的先民,同時10世紀伊斯蘭教也開始傳入新疆地區,並逐漸成為當地人的主要信仰。元代以來,伊斯蘭教在中國普遍傳播;明朝初期,伊斯蘭教在內地和邊疆地區持續發展,由於海上絲綢之路和陸上絲綢之路的暢通,明代沿海一帶和西北地區聚集有大量的穆斯林。
這一絹本敕諭反映了明朝初年對待回族及伊斯蘭教的政策,一般認為元朝是回族形成的準備時期,明代是回族形成的最終時期。朱元璋建立明朝時,身邊的大臣中有不少是回族,明朝定都南京後,朱元璋下令在三山街建造清真寺。元朝時,皇帝、諸王、後妃都可以向寺廟道觀頒布護持文書,現存的很多元代白話碑就是其體現。明朝也有很多流傳下來的護持敕諭,但大部分與佛教有關,因此,這一與伊斯蘭教有關的敕諭就顯得很重要。
這幅敕諭中的“米裏哈隻”,可能為當時大清真寺伊瑪目的統稱,也可能是對當時地位很高的某位伊斯蘭信徒的尊稱。從現存的明代敕諭文書和石碑來看,其書寫語言是有一定考量的,敕諭所用語言與受諭者的生活區域關係密切。該敕諭文字用漢語、波斯語和蒙古語三種語言,漢文是明朝的通用文字,波斯文是明朝境內穆斯林使用的文字,蒙古文是蒙古人使用的文字,這些都是當時民族分布情況的反映,也是多民族融合的縮影。
參考文獻
[1]馬全仁:《普哈丁墓園記》,《阿拉伯世界》1985年第4期。
[2]傅桂明、金基強:《中阿文化交流的曆史見證:普哈丁墓園》,《中國宗教》2006年第5期。
[3]陳彬彬:《永樂五年“諭米裏哈隻”三體敕諭釋讀及其曆史文化意蘊探微》,《世界宗教研究》202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