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
車裏宣慰使司印
車裏宣慰使司印
該印為銅質,印麵呈正方形,圓柱狀紐,邊長8.4厘米,高12.1厘米,重1.7千克。印文為漢、滿、傣三種文字,印身刻有漢字“清道光十五年正月”“道字一千二百五號”“禮部造”等內容,說明這是清代道光皇帝頒賜給車裏宣慰使司的官印。印章兩側鑄有製造年月、編號,是為了登記存案和備查。
車裏也稱徹裏、撤裏或車厘,轄境大致相當於今天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南宋淳熙七年(公元1180年),傣族首領帕雅真(叭真)統一各部,建立猛泐政權,稱景龍金殿國,叭真即為第一代召片領,“召片領”為傣語,意為“廣大土地之主”。元朝時設車裏路軍民總管府,明代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第八世召片領刀坎歸順,改置車裏軍民府,以刀坎為知府。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改置軍民宣慰使司,刀坎為第一任宣慰使,治所在車裏(今景洪),公元1570年,車裏宣慰使刀應勳將其轄區劃分為12個行政單位,即12版納。明代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被廢,清代順治末年複置,下轄12個版納。清代雍正時期“改土歸流”,瀾滄江以東的6版納劃歸普洱府管轄,瀾滄江以西的6版納歸車裏宣慰使司管轄。
宣慰使司是土司的官職名,土
司又稱土官,土司製度始於元朝,明清時期延續,是中央王朝在西北、西南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分封各少數民族首領的世襲官職,有文官和武官兩種類型,文官按等級分為土府、土州和土縣等,武官按等級分為宣慰、宣撫、安撫、招討等。傣語中將土司稱為“召勳”,意為“一片地方之主”,車裏宣慰司曆史源遠流長,興盛於明清,一直保存到20世紀50年代,是存在時間最長的宣慰級別土司,世襲41世,曆時790年。
這枚銅印的頒賜,有其特殊的曆史背景。土司實行世襲製,一般由長子承襲,但如果土司犯罪,則不準其子嗣承襲,而需要在家族中重新選擇受擁戴的繼承人。清代嘉慶七年(公元1802年),車裏宣慰使刀太和去世,由年僅兩歲的兒子刀繩武嗣職,清政府命令其叔叔刀太康代行宣慰使職務,後引發叔侄間的爭權鬥爭。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刀繩武因不遵守朝廷命令被革職,後攜印潛逃,刀太康將長子刀正綜過繼給刀太和為嗣,清政府於是任命刀正綜為車裏宣慰使,次年頒發這一銅印。
印章是朝廷授予土司權力的象征,是土司權威的象征,以此號令當地民眾,所以朝廷和土司對此都極為重視。中央王朝給車裏土司頒發官印的曆史,可追溯到宋朝賜給景龍金殿國的“虎頭金印”,而元明清
時期,曆代都賜有印信。這枚“車裏宣慰使司印”,是中央王朝與地方關係的重要見證,體現了清王朝對邊疆地區的有效管轄和邊疆地區對中央王朝的認同。
參考文獻
[1]雲南省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辦公室編:《雲南少數民族官印集》,昆明:雲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
[2]民族文化宮博物館編著:《中國少數民族文物圖典·民族文化宮博物館卷》,沈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09年。
[3]馮昆思:《車裏宣慰使官印中的西雙版納往事》,“民族文化宮”微信公眾號,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