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 龍峰泰山廟壁畫(1 / 1)

八十七

龍峰泰山廟壁畫

龍峰泰山廟壁畫(局部)

泰山廟位於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龍峰,始建於明代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現存建築主要為清代修建,2009年被公布為福建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廟坐北朝南,由山門、儀門、戲台、大殿、廊廡等組成,儀門前廳的東西牆壁上繪有福建各府州(包括台灣府城)城隍及其隨從,大殿內供奉有溫、康兩都統及十二元將等神祇,廊廡上有保稷、五穀、瘟疫等十四司神像彩繪及泥塑。

這幅壁畫為清代道光年間繪製,水墨素描,描繪的是福建各府州城隍晉見東嶽大帝的場景,城隍年齡不一,神態各異,生動形象,頭戴長翅上翹的官帽,官服上繡有祥雲、海濤圖案,腳著靴,手持朝笏,正膝端坐,背後各站有一位頭戴圓帽、身著長褂、手執書卷的隨從,書卷封口處寫有“某某府城隍”,東壁從北向南依次是龍岩州城隍、福寧府城隍、邵武府城隍、延平府城隍、漳州府城隍、福州府城隍,西壁從北向南依次是永春州城隍、台灣府城隍、汀州府城隍、建寧府城隍、泉州府城隍、興化府城隍。

明朝末年,鄭成功率軍驅逐盤踞在台灣的荷蘭殖民者,收複台灣。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施琅率軍平定台灣,將台灣置於中央政府的管轄之下。次年,清政府設立台灣府

,隸屬於福建省。清代初年,延續明代製度,福建省下轄福州、興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寧、邵武、汀州八府,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增設台灣府,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升福寧州為福寧府,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升永春、龍岩為直隸州。這一壁畫中福建各府州的城隍,正是當時行政隸屬關係的反映。

城隍信仰最初源於人們對城牆、城壕的自然崇拜,隨後逐漸演變為神化了的人格崇拜。該信仰認為冥界和人間一樣有社會機構,城隍是一定行政區域的行政長官,掌管著冥界和人間的各類事務,人的一生都在其監管之下。城隍懲凶揚善,防澇抗旱,驅邪避惡,負責本轄區世人善惡的記錄,對入冥者進行審判和移送。宋代以後,有關城隍的祭祀遍布全國,並被列入官方的祭祀活動,明太祖朱元璋還根據行政區劃等級,下詔分封天下的城隍,清代更要求地方官員上任後要到當地城隍廟供奉進禮。台灣的城隍信仰一般認為由鄭成功帶入,清代統一台灣後,各地城隍廟陸續興建,城隍信仰不斷興盛,成為台灣民間祭祀最普遍的十八神明之一。

龍峰泰山廟的這幅福建各府州城隍壁畫,表明其城隍信仰特征與全國一致,台灣的城隍信仰源自福建地區,反映了海峽兩岸城隍信仰的密切關係,有力地證明了台

灣是祖國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也說明海峽兩岸具有不可分割的文化情節,這對於增強閩台文化認同感,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具有積極意義。

參考文獻

[1]鄭國珍:《海峽兩岸城隍信仰在神緣關係中的地位》,載福建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福建省五緣文化研究會編:《海峽兩岸五緣論》,北京:方誌出版社,2003年。

[2]汪潔:《閩台宮廟壁畫研究》,福建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年。

[3]福建省文物局編:《福建涉台文物大觀》,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