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體現為主體與客體之間的一種特定關係,是客體能夠滿足主體某種需要的屬性。
價值是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統一,某一事物的價值既與該事物本身的客觀屬性相關,又與人們對它的需要程度相聯係。
法律的價值體現為法律對人們需要的滿足,也就是法律的有用性和好處。
法的價值的一般特征:
①法的價值是階級性與社會性的統一
②法的價值是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統一
③法的價值是統一性與多樣性的統一
社會主義法律價值的特征:
①社會主義法律價值體係,關注人民利益與個人權利的統一性
②社會主義法律價值體係,關注價值之間的協調統一
法的主要價值:秩序、自由、平等、人權、正義、效率
秩序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事物之間以及事物內部要素之間相對穩定的結構狀態。
法律秩序就是通過法律調整建立起來的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相對穩定、和諧有序的狀態。
一方麵,法律有助於解決社會糾紛和矛盾,減少衝突和混亂,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另一方麵,秩序是消解、緩和社會矛盾和衝突的一個基本參照標準。
法律有助於社會秩序的建立與維護。
①在建立秩序方麵,法律製度通常依照人們所向往的理想社會秩序來設計;
法律秩序不僅通過賦予社會主體一定的權利和自由來引導社會主體的各種行為,還通過給社會主體施加一定的義務與責任的方式,使之對自身的行為加以必要的克製與約束,以建立相應的社會秩序。
②在維護社會秩序方麵,法律既有助於維護合理的政治統治秩序和權力運行秩序,也有助於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法律維護秩序主要體現為對各種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來施加法律層麵的製裁,讓受到破壞的秩序能夠得到有效的恢複。
自由一般是指從受到束縛的狀態之中,擺脫出來或不受約束的狀態。
法學上的自由是指主體的行為與法律的既有規定相一致或相統一。
1、法律確認自由
①以權利和義務規定來設定主體享有自由的範圍
②以權利和義務來設定主體自由的實現方式
2、法律保障自由
①法律通過劃定國家權力本身的合理權限範圍,明確規定公權力正當行使的程序,排除各種非法妨害
②法律對每個主體享有的自由進行界定和限製,防止主體之間對各自自由的相互侵害
③法律禁止主體任意放棄自由
④法律為各種對主體自由的非法侵害,確立救濟手段與程序
平等主要是社會主體能夠獲得同等的待遇,包括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
平等具有以下特點:
①平等是一個曆史的範疇,其所表達的內涵隨著社會曆史環境和條件的變化而變化
②平等並不等於平均
③平等要求排除特權和消除歧視
④平等與差別對待是已有條件共存的
法律能確認和保障平等價值的實現。
法律一般通過立法、執法和司法等活動來確認和保障平等實現。其基本方式有:
①法律把平等宣布為一項基本的法律原則
②法律確認和保障主體法律地位的平等
③法律確認和保障社會財富、資源、機會與社會負擔的平等分配
④法律公平的分配法律責任
人權是人作為人應當享有的那些權利。
人權表達了所有人在人格上的普遍平等觀念和人格上的絕對尊嚴觀念。
人權具有與其他權利不同的特點:
①人權是普遍性的權利
②人權是本源性的權利
③人權是綜合性的權利,即人權是包含多項權利內容的複雜的綜合性權利體係
④人權是曆史發展的產物
人權作為法律價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①人權作為法律價值表明了法律對作為主體的人的肯定,即對獨立且平等的人的尊嚴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