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之雜談(1 / 1)

這一章節,實際上是對《網絡之雜談》一章關於網絡使用的進一步延伸。

如今社會,網絡的使用擴大了人們對於外界事物的接觸麵。

豐富認知的同時,同樣帶來了無盡的煩惱與矛盾。

突出表現就是網絡謠言的泛濫。

所謂“網絡謠言”是指在網絡上傳播的虛假或不實的信息。

這些信息往往沒有事實依據或者與現實情況不符,甚至包含了造謠者的主觀意圖。

可能會引起社會恐慌、損害他人名譽或者對人們的生產生活造成不良影響。

網絡謠言與網絡相連,具有傳播速度快,範圍廣,很難被遏製等特點。

我在前麵便曾說過。

某些人群,出於某些目的,利用某些手段,謀取某種利益。

例如,個別媒體平台,深知某一事件所帶來的流量,一擁而上,頓時推高了相關內容的關注度。

同時,也不乏一些營銷號刻意渲染氛圍、製造焦慮,獲得流量收益。

甚至還有一些自媒體用戶,明知造謠違法的情況下,人為造假,自導自演,激化矛盾。博眼球,賺流量。

而人們大部分都是情緒化的生物,更何況人性具有社會性。

人們的認知往往受到,所謂“別人想給我看什麼”“我隻能看到什麼”的影響。

隻願意相信眼前看到的東西,不願意去深究,隻願意追尋大部隊的口號,而不願意深挖其中的真相。

就算人們終於發現這件事情的真相的時候,那也是事後了。

語言如刀,早已將受害人傷害的遍體鱗傷,被害人的這種痛苦,無可挽回。

而真凶,早已逍遙法外,不知今夕何夕。

就在這種時候,感到被蒙騙的,無意識充當網絡施暴者的網友們。

指天罵地,為自己被蒙騙,為自己所謂“勇敢的,盲目的正義”感到不值。

【然而,不會有多少人,對倒在血泊中的,自己無意識的進一步傷害者,產生一絲真正的共鳴。】

人們很快將自己口舌上,鍵盤上的刀尖的血液擦拭幹淨。

借著為被害人討回不公的理由,將刀尖對準了造謠者,加害者,以及相關的事物。

《正義使者》的一部短片徹底的揭露了這一現狀。

【川大女生地鐵事件便是一個典型代表。】

【川大女研究生六月十一日,成都地鐵造謠男子偷拍。】

【事情的原委影響,我也不再過多闡述。】

【事實上,每年的各個時期都會發生相似的事件。】

【相應的,各地每年都會出台各種各樣的網絡造謠法規。】

【但這,似乎完全沒有被遏製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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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如下。

1.網絡傳播技術的發展。

不同於舊時封閉的地緣,如今飛速運作的網絡技術,使謠言更容易傳播。

例如,自媒體,即時通訊軟件的普及,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便利。

2. 信息不對稱。

人們在網絡獲取信息時,往往隻關注自己感興趣的部分,處於自身情感的選擇,而忽略了其信息的真實性。

使得現在,一部分人雖然有了一些辨別的能力,比以前好了一些,但並沒有好太多。

3. 社會性的影響因素。

人們在麵對謠言時,往往會受到從眾心理因素的影響,不自覺的將自身代入多數人的觀點,導致輕信謠言。

4. 網絡背後的黑手。

一些平台,媒體和個人為了牟利或達到某種目的,故意製造和傳播謠言。

【在前麵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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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規矩。

是什麼,為什麼講完了,,該談談怎麼做了。

為了減少網絡謠言的傳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自身。。。。提高網民素質。

提高網民的信息素養,讓他們學會辨別真假信息,避免盲目參與。

現在人看到網絡信息比實際生活閱曆多,導致很多人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認知。

聽風是風,聽雨是雨。

極容易誤入歧途。

2. 政府與社會。。。。加強監管。

政府和網絡平台應加強對網絡謠言的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理謠言。

同時鼓勵舉報,建立網絡謠言舉報製度,鼓勵網民積極舉報虛假信息,形成社會共治。

3.政府。。。 法律製裁。

對於故意製造和傳播謠言的行為,應依法進行製裁,以起到震懾作用。

好了。

最後一句送給各位。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