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氣消了一半,“是嗎?是為我嗎?”
“你怎麼了?”她說。
大勢已去,我幫著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分東西送的送,丟的丟,對她來說,唯一寶貴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畫。
我卻忽然婆婆媽媽起來,連當年咱們在佛羅裏達沙灘撿的一大盒貝殼都要帶在身邊——如果太初變了心,那麼保留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為自己悲哀起來。
我快變成一個撿破爛的了,在雜物堆中徘徊,回憶。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發展到新的階段,大家都不再是從前那個人,轉變是好是歹,誰也不曉得。人類對未知數的恐懼最大,轉變也是一種未知,對太初來說,這項未知不會太壞。
黃家上下會來不及地照顧她嗬護她,以便彌補過去十餘年來的不足。而對我——
而對我來說,他們對太初的愛會分薄太初對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這麼壞,我又可以名正言順地不回去。事實上父母也想我同他們團聚,而且我學會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對不起合家上下。
於是我們離開了聖荷西。
太初將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內,她執意不肯搬進羅宅。黃家的人對她千依百順,便在山上的新建築內挑一層小公寓,替她裝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業主。
那層房子是溥家敏負責設計的。他是個中好手,白色與米色的裝修正是太初喜愛的。甚至連書桌上的筆架都準備好了,樓下兩個車位內泊著一輛小房車與一輛小跑車。
衣櫃一打開,裏麵掛著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掛在衣架側,內盛於花瓣,傳出草藥的清香。
有錢的確好辦事,但黃家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錢那麼簡單,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們對太初的愛。
我浩歎,如今我勢孤力單,要應付黃家談何容易,當年羅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來?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還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間房間打通成曲尺型的寬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風內隔開了小型書房。
太初見了這陣仗便連聲道謝,顯然她是被感動了。我也很感動,他們對太初,確確實實是下了功夫的。
我沒有進黃振華的寫字樓辦公。我打算考公務局的職位。
黃振華著意勸我,一番話把我說得俯首無言。
他說:“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業與妻子的娘家無關。誠然,氣節是重要的,男子漢大丈夫不得不避這種忌諱。但是棠華,請你記住,香港是一個走在時代尖端的商業社會,你若是不值三十萬年薪,任憑你是我黃振華老子,我也不會付你這個數字,我隻認得才華,不認得人,你別以為三十萬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稅還是筆大數目,足夠你在小鎮舒適地生活。告訴你,在香港,這筆薪水約莫剛剛夠你一個人略為寬裕的開銷,養妻活兒還談不上。你當然希望家人過得舒服,這裏的生活程度就有那麼高,不信你去問問溥家敏一家八口連兩個女傭人的開銷是什麼價錢。我們生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不得不顧及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單為親戚顏麵便拉了你進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業。”
我有什麼理由不相信他?他騙我有什麼好處?於是我順理成章地進了黃氏建築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順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說:“原來不勞而獲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舅母連鍾點女傭都替我傭好了,每星期來三次,我要什麼就有什麼,茶來伸手,飯來開口,而且他們又不來煩我,連太太都沒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麼的。嗚,我想這種日子過久了簡直大告不妙,人會變懶精的,”她笑,“舅母連香皂都買好了擱在那裏,都是狄奧的,我忽然變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來一個月都沒跑步,昨天下樓運動,才跑半個圈,肺都險點兒炸了。唉,這便是好食懶做的結果。”太初說道。
但是這個好環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機會施展她的才華,她幾乎天天作畫,作品改了作風,從寫實轉為抽象。她喜歡在露台上光線充足的地方畫,日日都練習好幾個小時。
在這兩個月中,我內心極其矛盾,一方麵慶幸她終於找到了溫暖的巢窩,另一方麵又擔心這種轉變會把我們之間的距離越拉越遠。
我看到的隻是前車之轍,嶽父臨終鬱鬱寡歡,他提到玫瑰的時候,那種蒼白茫然的微笑,惆悵舊歡如夢的無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裏,一身錦衣,仍然迷醉著每一個見過她的人。
嗬,生活的悲槍才是最大的痛楚,沒有任何開脫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創傷的不幸人,誰不情願爆發一場戰爭,有個扔炸彈的機會,殺與被殺,都落得痛痛快快,好過曆久受折磨。
我當然沒有到那個地步,可是有時候也在床上輾轉反側,為我與太初的前途擔心。
他們正在籌備太初的畫展,忙著在大會堂租場子,找廣告公司設計場刊,幾乎連花牌都要訂下了。
我覺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來越廣闊,一大班無聊的俊男釘在她的身邊,什麼牙醫生、大律師、建築師,鬧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著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與她之間的裂痕,跟著去呢,悶得要死。勸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沒這個勇氣。
憑什麼我剝奪太初自由的樂趣?我又不是那種鄉下女人,嫁了得體的丈夫,卻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場麵,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準扯低來遷就她的無能。
不不,我還有這份自信與驕傲,我不會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環境裏,所以我痛苦了。
母親勸我,“她已經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結婚。”
我煩惱地說:“結婚有什麼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點都不忌諱,還不是如蜜蜂見了花似的圍住她,香港這個無法無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擇手段。他媽的!還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親是羅德慶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黃振華紳土,不要臉。”
母親說:“你想他們還懂得‘君子不奪人之所好’?結了婚到底好些。”
“媽媽,男子漢大丈夫,要以婚書來約束愛人的心……太悲哀了,現代的女人都不肯這麼低威呢。”
“你若愛她,就不必爭這口氣,”母親,“我與你一起上門求婚去。”
“向誰求婚?”
“她母親呀。”
媽媽把家中爛銅鐵都撿了出來,研究如何重鑲過,變成套首飾送給太初做新娘時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來,“媽媽,謝謝你,別煩了,再搞也搞不過人家,人家鑽石翡翠一籮筐一籮筐的呢!”
媽媽聽了這話氣得眼睛紅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責娘親,狗不嫌家貧!”
我立刻懊悔,“媽媽,原諒我,媽——”
“你糊塗了你!咱們幾時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歡的是你的人,咱們也不過略盡心意而已,你卻這樣的來損你母親!”
她老人家氣得走進臥室,半日不跟我說話。
我倒在沙發上。
沉吟半晌,我反複地思想,唉,命中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莫強求,做人要豁達一點。
我與母親上羅家談論婚事,得到上賓的待遇,羅太太親自做了點心招待我們。
母親見了羅太太,一怔,坦白開朗地說:“羅太太,真不相信咱們是親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羅太太整個臉都漲紅,囁嚅地說:“我也不知道為老不尊是個什麼意思。”
母親連忙笑道:“羅太太,我豈敢是那個意思!”
平時並不見得精明的母親,比起羅太太,也顯得能說會道,由此可見羅太大的怯弱。據黃振華說:她隻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撓,其餘世事一竅不通,是個大糊塗。
當日她穿一件白色開司米毛衣,一條黑綠絲絨長褲,戴一套翡翠首飾,皮膚是象牙白的,四十歲的女人還有這許多美麗……我呆視她。
母親說:“羅太太,我這次來拜訪你,是想談談咱們孩子的婚事。”
“啊,他們幾時結婚?”羅太太問。
母親忍不住又笑,連她都嗬護地說:“羅太太,就是這件事想請示你呀。”
“我?”羅太太一怔,“本來我是不讚成太初這麼早結婚的,但棠華是這麼好的孩子……你們拿主意好了。”
“當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萬願……我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我能說什麼呢?”她低下頭。
我激動地說:“羅太太,你口口聲聲說自己不負責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滿以為把孩子帶大便是立了汗馬功勞,於是諸多需索的那種母親是勝過多多了。”
羅太太仍沒有抬起頭來,“當初我為了自己的快樂,而沒有顧及太初的幸福……我並非後悔,但對太初我有太深的內疚。”
母親沒聽懂,五十歲的母親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鬥的痛苦。
她說:“羅太太,那麼我們與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羅太太說:“有了日子,記得告訴我。”
“那自然。”母親爽快地說:“羅太太,豈有不告訴之理。”
羅太太輕輕與我說:“棠華,你不放心太初?”
我臉紅。
羅太太又輕輕說:“有緣分的人,總能在一起,棠華,你別太擔心。”聽了這樣體己的話,我忽然哽咽起來。
我說:“以前我與太初天天見麵,送她上學放學,現在簡直如陌路人一般,輪隊等她的時間,有時到她公寓坐著,也不得安寧,幾百個電話打了來找她,我很彷徨……”
羅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話兒叫我放心。
母親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閱雜誌。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時候難受得像要炸開來,巴不得娶個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結了婚算數,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點感情,生活得寧靜不一定是不幸福。”
“這真是氣話……”羅太太輕輕笑,“太初怎能不愛你呢?她一切以你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說:“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嗬!你瞧我安慰過誰,你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學畢業,我是個成年人。”
“你這個口氣,像當年的溥家敏。”她莞爾。
“誰要像溥家敏!”我賭氣,“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著我。
我覺得自己活脫脫地似個孩子,作不得聲。
“棠華,你別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來。”羅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膚是滑膩的。
我在此刻也發覺太初並不像她母親,她們是兩個人,容貌上的相似並不代表什麼。
我說“我要送母親回家了。”
“你時常來,這個家根本就是你們的家,你們老是對我見外,”她略帶抱怨地說,“下星期我生日,你倆又好借故不來了。”
“我們並不知道有這回事。”我意外。
“黃振華明明通知你們了,”她笑,“難道他忘了?”
“我們一定來。”我說。
“記得振作一點。”
“是。”我感激地說道。
回家途中,母親說:“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結婚,省得夜長夢多了。”
我心中想,但願太初有她母親十份之一的溫柔就好了,這個女孩子的性格,擲地有金石之聲。
當夜,太初在我們家吃晚飯,母親說到我們的婚事,太初並沒有推辭,我心中略為好過。
“那麼現在可以著手辦事,”母親興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訂酒席——”
我笑,“不必來全套吧?幹脆旅行結婚好了。”
父親問:“不請客?我怎麼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婦倌不愛見客,”母親悻悻然,“否則娶了這麼漂亮的一個人,不叫親友開開眼,豈非慘過錦衣夜行?棠華,這件事輪不到你開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這件事裏,我是新郎倌呀。”
父親問:“太初,介意嗎?”
“嗬,我不介意,高興還來不及呢,這樣熱鬧一番多好。”
“那麼你們去旅行結婚,回來補請喜酒。”父親說。
“可是我沒錢。”我說。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親眯起眼睛,嗬嗬嗬笑。
我那顆懸在半空的心,又暫時納入胸膛內。
太初還是愛我的。
母親抽空白我一眼,仿佛在說:你多煩憂了。
父親問:“打算什麼時候去旅行?”
太初說:“春季吧,他們都說春季在歐洲是一流的美麗,現在就太冷了。”
母親說:“依我看,不妨再早一點。”
父樣打圓場道:“春天也不算遲,就這樣決定吧,春天棠華有假期。”
母親也隻好點點頭。
我握緊太初的手。春天,多麼漫長的等待,還有一百零幾天。
我說:“我著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給我喝。
我問:“太太下星期生日請客,你知道了嗎?”
“知道。”
“誰跟你說的?”
“溥家敏。”
“為什麼不告訴我呢?”
“我不想去,不見得你會一個人去。”
“為什麼不去?我好久沒與你參加這種場合了。”
“棠哥哥,你怎麼不替我想想,這場合多尷尬——自己的母親跟陌生男人雙雙出現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學了我父親小家子氣,好了吧?”
“你怎麼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沒有第二個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設想一下,我聽你嘴裏老提著旁的男人名字,是什麼滋味?”
太初氣得跳起來,這時候門鈴一響,太初跑去應門,門外站著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這兒當他自己的家了,動不動上門來,連電話通知都沒有。
我頓時火遮了眼,豬油蒙了心,眼睛睜得銅鈴般大,對著他咆哮:“你敢纏住我老婆,你有完沒完?溥家敏,你失心瘋了!你追不到她的母親,你陰魂不散,想來追她?我告訴你,我周棠華活著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轉頭問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臉色鐵青,她說:“周棠華,你給我走!”
“你趕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醜,回家清醒了,再說話。”太初如斬釘截鐵般幹脆。
我如萬箭穿心似淒涼,指著太初說:“你,你——”
太初涼薄地問我,“你到底算文瘋還是武瘋?”
我一步步退出門去,溥家敏想來替我開門,我出一記左鉤拳,把他打得撞在牆上,鼻子冒出鮮血,我惡毒地咒他:“殺掉你、我殺你的日子還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衝下樓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