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十二節 大賢來投(1 / 3)

接到這一消息後,我立即把王越扔在公孫府上,自己飛馳到了出雲城。這幾個大才,我可要留住,那個王烈也是個不凡的人物,他曾在曹操府上任過丞相掾,也就是現在的國務秘書,這樣的人,綁也要綁在出雲城。

拜見管寧後,得知他們上岸後,隻是待在高堂隆府中,還沒有四處看看,我立即邀請他們與崔琰等人一同上街看看,我希望用此地居民的安居樂業,來打動他們。

走在街頭,來往的人不時向我們行禮,軍人則右手握拳,立正後以右拳捶擊胸膛;百姓則行鞠躬禮。不久前,我們改革了禮節,廢除了下跪禮,宣布,除了天父和皇帝之外,不得向任何人下跪。此後若幹年,又廢除了向皇帝下跪的禮節,軍人隻行軍禮,百姓行鞠躬禮。

我微笑著一一回禮,這一古怪的禮節,讓管寧與崔琰等人很奇怪。於是我向他們解釋了這個禮節。

“聖人周遊列國,曾感歎周禮盡在魯矣,戰國時代,各國周禮盡是,致使綱常淪喪,玄德又想盡費漢禮嗎?”管寧不悅的說。

在他的大名前,崔琰等人隻有點頭附和的份。

“不知堯舜時代,百姓都行何禮?聖人也曾讚歎過堯舜盛世,不知堯舜之禮,可也要百姓動輒跪拜。據言堯舜時代,百姓安樂祥和,不知道有官吏存在。堯舜以當官為苦,所以三讓其位。自周以後,可有讓位之官宦,為什麼會這樣呢?官宦受百姓供奉,食百姓血肉,卻以殘民為樂,動輒要百姓跪拜行禮,高高在上卻不知為百姓謀福。我廢卻諸禮,就是要官吏明白,官吏所食,出自百姓鋤下,官吏所穿衣物,由百姓雙手織成,官吏所住房屋,由百姓一磚一瓦建成,百姓是官吏衣食父母,官吏受上命所遣為之管理百姓,若不為百姓謀福,則上對不起我們皇帝,下對不起百姓的盼望。如此官吏,怎能讓他活在世上。”我立即反駁,接受平等觀念多年,我還說不出平等的好處,那我也白活了。

管寧沉默良久,沒有說話。崔琰等人看管寧的臉色,也不好開口。

邴原此事接過話頭:“若是民不知尊卑上下,豈不天下大亂。”

哎,這時代的人太難溝通了,老是想著,把老百姓壓在下麵,怎麼都跟我們那時代的貪官想法一樣,好在我早有準備。

“走,今日元老院正要公布《特權法案》,以確定百姓上下尊卑,我們正好去看看。”於是我帶頭領他們幾個向元老院走去。

這個《特權法案》規定:自即日起,凡第一次隨我們來到遼西建城的人,都享有公民身份,其中為出雲城做出傑出貢獻的工匠,學子,造船匠都獲得封爵,這一爵位可以世襲,第一批來到出雲城的流民,也自動獲得公民待遇,包括韓國農夫。

新來到的流民,可以從官府借到磚瓦蓋房,分配100畝土地耕種,糧食種子也可從官府賒到,若有壯男參加軍隊,則房屋種子不用向官府歸還,如無壯男參軍,則需每年向官府服勞役3個月,3年後房屋、種子歸自己。

至於耕種的土地,若有壯男參軍,則5年兵役服滿後,100畝土地產權歸自己,退役男丁自動享有公民待遇。如無男丁服役,則必須在五年內,每年每畝上繳100公斤稻穀或相當於100公斤稻穀的錢糧,五年後,每年每畝上交數目減半,10年後,不再上繳穀物,土地產權歸自己,所產的糧食如自己食用,不用上繳任何稅收,如出售,則需為出售部分,上繳稅收,每20公斤需繳納1公斤的稅收。

法案還規定:新到流民沒有被選舉權,要按每50戶為一單位進行軍事化管理,這50戶居民要選出一名具有公民身份的管理者,稱戶長。這名管理者不具備收稅權利,稅收按地域有專門的收稅所管理,他隻有傳達、執行上級命令,組織服勞役的居民向上級機構報到,協調居民關係的權利。每250戶選舉出一名裏長,每5個裏1250戶居民為一行政單位,設鄉長,等等。

這些官吏每5年選舉一次,有公民權的居民都可參選。

至於貴族,製定了爵位順位繼承法,規定爵位可以按從長子到次子,女兒,從直係親屬到旁係親屬,按繼承順序,繼承爵位,一個爵位隻能有一人繼承,繼承人還必須通過官府舉行的科舉考試,否則沒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