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小院不小(27)(1 / 1)

27.小院不小(27) 藝術對於小院有其必要嗎?可有可無吧。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很多藝術被褻瀆了。這個怎麼理解?我還是舉例說明吧。秧歌,原初的麵貌是對天地自然的崇拜和祈願,“言之不足,歌之,歌之不足,舞之蹈之”。現在呢?主要的是男女女男的笑逗打罵。我不說現在的秧歌不好,我隻是遺憾秧田的落寞,這也是土地的落寞,也是勞動的落寞。當秧歌不再是秧歌的時候,天地自然也不再是那個本應跪拜的“神聖”。說的太遠了,還是回到小院吧。小院如果要有藝術性,那得花一番大功夫。我們看到的都是些什麼?老物件,剪紙,年畫,對聯……甚至還有“抽象派”的鏡框……這些是藝術嗎?嚴格說不是。這些更多的是文化。文化和藝術有什麼區別?我的定義是——藝術來源於文化但高於文化。藝術,堂皇冠冕,我們常常是褻瀆它啊!小院的藝術,最好是“自然的藝術”,自然中的一花一木,都是大自然的天機創製,那個美妙,不是一般人的寫寫畫畫能夠比拚的,我們如果沒有那個天分,就不要去擺設那個一草一木,就不要去烘托那個一草一木,就不要去供奉那個一草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