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二章、第一次反圍剿 4(1 / 2)

中國的封建社會,到了明清時代就發展到頂峰了。從製度上講,明清兩代的朝廷對於人民的控製水平,是相當高的。

可是,即便如此,因為生產力水平的限製,科學技術的落後,明清兩代的政權最多也隻能配置到縣一級。實際上,直到民國時代,把持中國基層社會,那無數個鄉村的主要權力的,仍舊是地主豪強。隻不過,因為上層的統治者大多出身於這些地主豪強,使得有上層支持的地主豪強勢力膨脹的非常嚴重,讓他們在基層社會裏擁有著巨大的勢力。

不過,如果脫開那些有著上層支持的地主豪強的話,隻是說單純的中國農村的權力結構的話。用一句毛老人家的名言就可以說的清清楚楚,那就是,“槍杆子裏麵出政權”。

實際上,就是在現代中國,在農村中,人口多,兄弟多,勢力大的人家,在村子裏說話就是好使的。在農村的土地流轉,在機動土地的使用上,仍舊遵循的誰的拳頭大,誰得到的利益就多,誰的勢力大,誰說話就好使的原始法則。

鄉鎮政府在麵對鄉村裏的矛盾的時候,講究的仍舊是一個“一切以穩定為重”的,民不舉官不究,民舉了,官還要壓的政策。

隻不過,在國家工業化的過程中,工業不斷的反哺和消解農業。農業、農村和農民已經變得不再重要,不再是能夠涉及到國家的生死存亡的重要階層了。

在這種情況下,王書輝在荊州地區,給佃農分土地,招攬各處土豪劣紳手下農奴的行為,雖然嚴重的損害了荊州地區地主豪強們的利益。從本質上說,是對封建土地製度,是對地主階級存在的根基進行了直接的挑釁。

但是,因為王書輝郡王女婿,郡主儀賓的身份,因為王書輝的做法雖然出格,但是仍然沒有公然造反,在掠奪土地上的方法上,采用的是大家全都遵循的潛規則。這就讓苗偉常和包慧讚這樣的在職官員們比較撓頭了。

苗偉常和包慧讚都知道,對於王書輝這樣的,在皇帝那裏有印象,和南京守備太監有關係的宗親貴胄,直接扣個造反的罪名派兵抓人,那是絕對行不通的。你沒看無論是苗偉常給張天祿派親兵,還是包慧讚給張天祿派錦衣衛,走的都是暗中的路數。誰也沒敢大張旗鼓的打著官方的牌子做事麼。

別說王書輝這種有關係有路子的郡王女婿,就是個普通的宗室,那也是和各路藩王都有著親戚關係的。人家又沒殺官,也沒攻城。你說人家造反,證據在哪裏。人家的藩王親戚難道會任由你們這些地方官員折騰麼。

至於像王書輝這樣的上麵有人的宗室,你就更不能隨便對待了。你有靠山,人家也有靠山。你的靠山是吏部尚書不假,人家的靠山在內廷。一旦你把人給抓了,人家通過關係往天子皇爺那裏一遞話兒,把事情捅出去。很可能天子皇爺會親自過問。

天子皇爺很可能就會說了,“這不是給我上供西洋寶鏡,西洋水晶器皿的枝江王家的女婿麼,怎麼回事兒,把奏折拿來我看看。”

一旦皇帝要看奏折,內廷裏受過王書輝好處的公公們,甚至都不用偏幫枝江王那邊。隻要他們據實給皇帝答話的話,那麼,一個州府的衛所指揮使,一個地方的錦衣衛千戶,居然在沒有上級命令,沒有朝廷旨意的情況下,敢把一個藩王的女婿,萬曆天子親封的郡主儀賓,在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給抓起來了。

別說是你們這樣兩個吏部尚書的家奴之流的人物了。就是閣老的親兒子,也逃不掉天子皇爺的懲治。

所以說,大家現能夠做的,還是像王書輝那樣,按照規矩走。這個規矩是什麼呢,就是大家都不走官方的路子,憑著各自的勢力行事。你的拳頭大,你說話就好使。你能調用的人手多,你的地盤就占的多。你要是有能耐,也大可像王書輝滅殺馬鬆華,火燒張天祿那樣,直接把人給滅了。

說起來,在大明朝的鄉間,地主豪強們,大部分走的還是這個路數。當然了,那些藩王啊、勳貴啊、部院高官啊,人家不會弄血的呼啦的,打的頭破血流的。用現代人的話講,人家是體製內的人物。大明朝的法理規矩,就是圍繞著人家製定的。他們可是由國家作為打手,給他們撐腰。

可是普通的地主士紳們,走的就是基本路線了。這才有了大明朝的鄉村裏,到處是鄉紳們建立的堡壘式建築。每家每戶蓄養家丁,暗中招攬人手的情況發生。甚至於一些膽子大的地主豪強們,直接培養人手,偽裝成土匪山賊。或者勢力小些的,就直接和那些正牌子的土匪山賊暗中勾結的。

實際上,被王書輝屠滅滿門的馬鬆華家,就是大明朝最為標準的鄉間豪紳的形態。

特別是從萬曆四十六年開始,朝廷開始征收遼餉之後。這種情況就更嚴重了。

官僚體係大家都是懂的。就像三農問題被國家解決之前一樣。朝廷不過每畝田加征九厘銀子。到了下麵,行省方麵可能就變成每畝加征九分銀子了。再到下麵,州府方麵可能每畝就變成是加征九錢銀子了。再到下麵,縣裏麵可能每畝就變成是加征九兩銀子了。再到衙役公差那裏,每畝加征的可變成能就是十兩幾十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