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九章 狂吹唯武器論(1 / 3)

對林肯的問話,斯克斯特規規矩矩的作了回答,尤其是在描述林肯最感興趣的問題,即史密斯蘭防禦戰的時候,非常的詳細,包括他當時如何安排防禦計劃,為什麼那麼做,具體怎麼做的,都全部做了說明。

自然了,在這過程中斯克斯特很小心的避開了不利於自己的地方,比如沒說是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才導致中國人從背後奇襲成功,而是說中國人實力太強,選擇從兩麵夾擊,又用了鐵甲戰車跟艦炮轟炸,他是經過了艱難的防守,才在對方鋪天蓋地一樣的火力下被迫戰敗。

雖然斯克斯特說的很複雜,很曲折,也很驚險,但其實歸納起來就是一句話,他的指揮完全沒問題,失敗的原因不是自己太無能,而是對方太強大。

這當然跟事實不符!

其實嚴格說起來,斯克斯特倒也有些才能,畢竟是西點軍校的高材生,畢業時候的成績比格蘭特還要好,但他長於戰前規劃,擅長練兵帶兵跟土木作業,在沒有激烈對抗之前,屬於中規中矩的將軍。但問題是,一旦敵我雙方進入短兵相接的激烈交戰階段,他的應變能力就顯得有些不足了。

就說當初的史密斯蘭防禦戰吧,他之前的防禦規劃都不錯,比如主動放棄開羅,集中力量固守史密斯蘭,加強土木作業,構築多重壕溝工事等,都中規中矩,甚至就連後方的漏洞,嚴格說也不是他的疏忽,而是因為準備的時間不足。

也就是說,當初斯克斯特一直忙著在史密斯蘭做土木作業,在時間跟資源都有限的情況下,優先加強正麵防禦的工事,本身並沒有錯誤,因為如果同時在多方作業的話,隻能哪個地方都不成。

所以說,在戰前的規劃方麵,他做的相當不錯,就算換了格蘭特、米德等等名將過來,這方麵做的也不能比他更好。

但是,一旦戰役開始之後,他卻犯了個大錯誤,就是把兵力過於集中於防禦工事完備的前線,對己方薄弱的後方卻照顧不足,並沒有投入太強的兵力。

如果是打著防守反擊的心思,他那個安排倒也無可厚非,但既然知道中國人的攻擊犀利,他不想著全力防守,尤其是填補自己的漏洞,竟然還做出那種集中兵力於一點的安排,就有些兒戲了。

雖然就如斯克斯特自己說的那樣,以中國人當時的火力密度跟威力,就算他怎麼防守都沒用,但如果他能集中重兵在後方的薄弱環節,起碼能拖延很長一段時間,最起碼能給遠征軍造成更大的損耗,不會那麼快就戰敗投降。

畢竟他當時可是有十五萬人,如果不是那麼快的全線崩潰,一點一點跟總共才三萬人,且還要分兵兩路作戰的遠征軍耗的話,勝負還是很難講的。

因此,那場防禦戰的主要原因,是斯克斯特的疏忽,他沒想到遠征軍到來的速度這麼快,而來了之後,也沒想到要先守好後方,導致後方空虛,被遠征軍迅速來了個分兵後插,一個措手不及,導致全盤皆輸。

當然,這裏也有李永吉的部隊行動速度太快的原因,因為李永吉剛剛抵達戰場,就迅速做出了正麵佯攻,另外派部隊迂回後方突擊的策略。

李永吉的那種戰術,已經屬於閹割版的閃電戰了,反應速度都是以現代戰爭來算的,而斯克斯特的戰術思維還停留在近代戰爭的範疇內,反應速度跟現代戰爭完全不一個層次,所以才會措手不及的著了道。

如果給斯克斯特充分的反應時間,他肯定會反應過來,知道自己後方的空虛,調動部隊填補空白,但李永吉的果斷行動以及行動速度沒有給他彌補錯誤的時間,這才一舉突破成功。

其實縱觀李永吉在北美的一係列戰役,之所以連戰連勝戰果輝煌,除了武器裝備遠超對手外,戰術思想跟戰術節奏的不同也很有關係。

原因很簡單,李永吉的部隊雖然火力跟機動力都相當強大,遠遠超過對手,但如果對手能知道你的攻擊力度跟攻擊節奏,用人數跟堆砌,用士氣來維持,再借助一些戰備工事的話,純粹防守還是能夠守住的。

畢竟李永吉的那支摩托化部隊雖然很強,但人數太少,重火力也並沒有逆天,火力密度甚至還不如另一個時空的二戰水平。

換言之,如果做個類比,李永吉帶領的那支部隊,可以看做侵華戰爭初期的日軍王牌部隊,而美軍則可以看成是國民黨軍的地方雜牌軍。

憑著更先進的武器、更強的組織能力以及更好的戰術能力,侵華日軍固然可以多次以少勝多,在野戰中堪稱無敵,但如果對方的人數多到一定程度,且士兵也能擁有足夠的士氣跟勇氣之後,日軍的進攻節奏就會陷入停滯階段,未必能一路順暢了。

毫不客氣的說,二戰時期的抗日戰場,中國當時除了地域廣大跟人員眾多外,其他各方麵都不如日軍,純粹是靠著堅韌不拔以及寧死不屈的堅忍精神,用水磨的功夫贏得了最後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