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三章 加強操練與無為新政(2 / 3)

這樣一來,雖然軍隊整體的紀律性會很強,但士兵也會因此而變的麻木,會失去個人的自主性,逐步變成真正的集體性生物。

當然,這樣做就目前來說似乎也沒啥壞處,畢竟這些士兵本身文化素質不高,給他們過多的私人空間反而沒有好處,之前史密斯蘭七日血戰中的重大疏忽,與這方麵也不無關係。

不過,這也不能說李永吉之前製定的計劃就是錯誤的,隻不過呢,李永吉是大部分照搬現代社會的練兵方案,而現代社會的練兵方案呢,其實是相當人性化的,給出了士兵大量的空餘時間。

但是,現代社會的練兵方案其實不太適合這個世界,尤其是這時期的中國人,一旦給他們太多自主權,他們隻會下意識的偷奸耍滑,而不會自我提升。

簡單來說,這個時期的中國人,還是屬於要加強管束的時期,一旦有人嚴加管束,他們就吃苦耐勞,紀律嚴明,可一旦放鬆管束,哪怕是放鬆一點點,也會讓他們的懶惰跟奸滑的習性暴露出來,給整個組織帶來巨大的破壞。

更離奇的是,被如此高強度的粗暴對待之後,這些中國士兵竟然沒有一個有怨言的,也沒有一個對搞出這一切的孫向兵心生怨恨,反倒一個個對孫向兵更加感恩戴德,敬畏有加,甚至尊敬遠遠大於畏懼。

對此,李永吉已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雖然他不想承認,但感覺這似乎真的是跟民族劣根性之類的東西有關,畢竟事實擺在麵前。

不管怎麼樣,看到整個部隊風貌變好了,李永吉也就不再苛求別的,幹脆把訓練跟軍紀方麵繼續交給孫向兵處理,他自己則繼續悠哉遊哉的陪蘇荷待產,順便關注一下國內外的公事。

進入1864年的八月份之後,中華帝國的國內雖然依舊每天都有許多事情發生,但因為首相沈世明的施政手段高超,實行重商主義政策,加上國防軍、禁衛軍以及警察部隊的武裝威懾,國家的新官僚機關也磨合的差不多,國家整體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

換言之,李永吉不在國內的這段日子裏,首相沈世明施行了一種有法可依,但執法不嚴的寬鬆式管理模式,盡量減少帝國新法律給不懂法老百姓帶來的負擔。

比如隨地吐痰要鞭刑這一條吧,除了皇宮附近,其他地方這條法律基本都是擺設,沒有人真的認真執行,要真的較真的話,估計半個中國都得民怨沸騰。

說白了,就是李永吉當初建國時期太過倉促,然後也沒經過下麵人的討論,自己從現代弄來一批法律,然後讓張信達找人刪減修改了部分之後,就變成了中華帝國的憲法,其中除了加強君權之外,很多內容實際上跟此時的中國國情並不搭配。

就好比懲罰隨地吐痰跟大小便這一條,看起來用懲罰的方式管理很不錯,但其實真要嚴格這麼執行,那就隻能變成惡法,會遭到大多數人的反對,甚至有可能釀成暴動。

此外,像強製義務教育法等,也不可能真的嚴格執行,這其中不僅僅是資金問題,還涉及到一個社會風氣問題。

早在一開始的時候,李永吉曾經想著加大國內的教育投入,爭取在短時間內在中國境內完成掃盲,初步目標是二十年內讓國人的三成人能認字。

掃盲的意義之重大就不提了,這不僅僅是提高整體國民素質的問題,也是國家工業化能否成功的重要條件,但問題就在於,此時的中華帝國跟另一個時空的紅色中國初期不同,兩者不能照搬。

另外一個時空的紅色中國是經過了長期鐵血奮戰後才重新獨立崛起的,在此期間,中國的很多傳統勢力都在各種戰爭中被破壞殆盡,力量大減,而有革命先輩掌握的體製卻具有強大的組織力與控製力,尤其是有大量深入基層的基層官僚,這才能在短時間內完成掃盲。

可是在這個時空,李永吉崛起太快,他雖然迅速打敗了太平天國跟滿清這兩個政權,奪去了中國的政權,但並沒有動搖中國的本體。

換言之,中國的地主階級,宗族勢力等傳統勢力並沒有遭到太大破壞,甚至還因為晚清戰爭而有所加強,沒有合適的改革環境。

再加上李永吉奪取政權的時候隻是軍隊強大,行政人員嚴重缺乏,奪取政權之後又不要舊官僚,非要自己重新搞一套行政體係,結果就造成了一定的混亂,讓很多老百姓對此無所適從,不知道有事兒了該找誰去。

比如說有老百姓有了冤情或者要打官司,他們還是去找縣長市長這些行政官的頭頭,而不去法院找什麼法官之類的,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法官就是判官,是在縣長市長之下的,你要跟他們說平級問題,他們是不理解的。

也就是說,李永吉手下沒有大量得心應手的行政官員,也沒有能迅速抓住民間大眾的所謂神級理論,不可能從根本上打破所謂舊社會的牢籠,**傳統勢力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