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來的是一群警察。
那有十二三個人。
幾分鍾之後,他們在場的這幾個人全被押上了一輛停在那院門口的警車。
警察當時並沒有宣布他們的罪名。
警察隻是對他們說:有人舉報你們敲詐勒索,需要你們到派出所接受一下調查。
那胖子當時有點慌,當時就大喊大叫起來,說:我們沒有敲詐任何人,也沒有勒索任何人!
警察說:我們相信你們什麼也沒幹。但對你們要進行訊問,這是我們必須走的一個程序。希望你們能夠配合,不要逼著我們對你們實施強製措施。
林書香在這個時候,好像早有心理準備。她對那胖子說:聽警察的。有什麼事我會扛著。
她在操持這事之前,就想到過,如果一旦出事,她會自己把責任全扛起來。
這話,她跟曹秋婷就明確地說過。
她讓曹秋婷不要到現場露麵,也是因為她考慮到了這一點。她不想讓她的這位好朋友直接卷進來。
她也是早就想到了,她把丁寶輝劫持到這個農家小院潛在的風險。
她心裏明白,她的如此行為,合情不合法。
隻是她一直都過於自信,一直都認為公理在她這邊。
她是有點過於自以為是了。
也就是說,她一直認為自己所做的,天經地義,毫無過分之處。
但法不容情。
那天過後,她還真的很快像丁寶輝咒她的那樣,進了監獄。
她是在那天被警察帶走之後,把所有責任都攬到了她自己頭上。
由此,轉過天來,那幾個男人被釋放了,她則被檢察院正式批捕了。
罪名還就是敲詐勒索。
這個罪名的客觀要件就是: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
她所做出的行為,可以說,與此十分的吻合。
但又由於她的案情複雜,她遲遲地沒有被定罪。
她在看守所裏,就足足蹲了有四個月。
在這過程中,還多虧了曹秋婷為她多方奔走,法院最後考慮到她與丁寶強的關係為事實婚姻,在量刑上給予了她從寬處理,隻判了她有期徒刑六個月。
獲釋之後,她再麵對這個世界的時候,許多事情又都出現了變化。
她要組織那些作者到地壇書市簽名售書,早已沒有了可能。
書市早就結束了。她想再去參加,也得等到轉過年來。
她庫存的那些書,還是原樣地壓在那裏。
丁寶強為她投入的活錢,依然還是一堆死錢。
她依然還欠著呂廠長的一大筆印裝費。
她關丁寶輝要的那已到賬的200萬,更是早被法院以非法所得全額遭到了沒收。
她真正的變成了兩手空空。
她不認頭。
她從監獄裏一出來,便在紀新樹的陪同下,跑到了度假村。
她要找丁寶輝重新算算賬。
而在這個時候,紀新樹成了她最忠誠的,也是她唯一的隨從。
紀新樹沒有因為她進了監獄而背棄她。
那天,丁寶輝從那個農家小樓離去之後,便勒令他離開度假村,自謀生路。
他來度假村,本來就是追隨林書香個人的,別無依靠。他無力反抗,隻能俯首從命。
他離開度假村之後,又成了流浪文人。
他是自己掏錢,在西五環外麵的一個大雜院裏,租下了一間廉價的小平房,把林書香的所有衣物,以及黑馬叢書編輯部的那些辦公用品和作者來稿,都從那度假村搬到了那裏。
他在那裏,一直堅守到林書香出獄。
而號稱投奔林書香,要跟林書香一起幹一場偉大的事業的顧慶生,在這個時候,早已沒了蹤影。
當林書香與他在那小平房內相見的時候,麵對一件沒少的私人物品,林書香哭了,他也哭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