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告訴她,新華書店並沒有將她送去的貨全部賣出。發行所已通知出版社,她的黑馬叢書已有5600套從各地新華書店退回來了。
實質上,她的那套書,他們隻賣出了1100套,回款額也隻有132000元,並非是她算計好的90萬元。
小楊還告訴她,那退回的書,她還得盡快從發行所的庫房拉走;人家的庫房麵積有限,她不能讓她的書總占著人家的場地。
對於這一點,她盡管十分意外,但是還可以接受。
書,到了人家的店裏,沒有賣出去,那無疑說明書本身存在著問題。最起碼,可以說,書不太適合目前的銷售市場。
既然已經是這樣了,那拉走就拉走吧,自己再去找銷路。她就是不去拉,讓那書繼續放在人家的庫裏,也是堆在那兒,並不能坐地轉化成現金。
讓她無法接受的是,在那出版社,為了結出那已是十分可憐的到賬款,她又遇上了障礙,竟有人跟她耍開了無賴。
那人是這個出版社發行科新來的科長。
那人見到她之後,直愣著兩隻眼睛對她說:這錢是發行所打給我們出版社的,為什麼要付給你?
他是不知道這套書出版的背景。
更讓她難受的是,這個時候,那個社的社長和總編輯也都換了新人。他們也都不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她隻能耐著性子向他解釋。
她說,她的這套書是她原先所在的企業與出版社合作出版,所有前期投入,都是出自她的手。出版社不僅沒有往裏放一分錢,倒是收取了數額不菲的管理費。而且,發行所征訂所需要的費用,也是她個人支付的,出版社同樣也沒有掏過一分錢。
那家夥說:即使是這樣,這錢也不應該打給你啊!這是我們社征訂回來的數,跟你有什麼關係?
她說:這次征訂,確實是打著你們社裏的名義。但你的前任已經跟我承諾過,這個數回來之後,由我們交書,回款百分之百都歸我這兒。
他說:你要這麼說,那你就找原先那個科長。你從我這兒肯定提不走這筆錢。
他就是賴著不給她辦提錢的手續。
她沒辦法,隻好去找小楊為她上下斡旋。
那新來的社長,是個矮矮的女人,看上去,倒是慈眉善目一臉的和氣。
經小楊把這出書的背景跟她一說,她倒表現得通情達理。
她跟那個科長暗下裏嘀咕了半天,最後,好像覺出了把林書香的書款全都扣下,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便來了一個折中處理。
她最後做出批示,讓社財務科將回款的30%提給林書香。
這真是狠狠地宰了林書香一刀。
這一刀切走了林書香應得款的一半。
而回款的30%,也就剛剛夠那些書的印製成本。
林書香等於白忙活了一場,也白盼了一場。
她當時真是憤怒至極。
她不想接受這種結果。
但小楊勸她:現在形勢變了。咱們這種出書,是違反現行的有關規定的,涉嫌買賣書號。社裏能讓你提走30%,已經是夠照顧你了。你千萬不要再鬧事兒。鬧不好,這30%你都提不走。要真到了那一步,你可就真是雞飛蛋打了。
她隻能忍氣吞聲。
她在出版界沒有靠山,她自己在社會上也沒有什麼特殊的背景,她就是鬧,她也知道,恐怕也鬧不出什麼名堂。
她對他們也無計可施。
錢,在人家的賬麵上,她不認這個頭,那就有可能她一分錢都得不到了。
她就是找人殺了這個科長,殺了這個社長,她也不一定能達到目的。
她真是強壓著怒火,接受了那財務科的人遞給她的現金支票。
這也是當年孟桂林教導她的那個忍字,起了作用。
她不忍,又能怎麼樣呢?
她在這個時候,太需要錢了。
能拿回點是點,如果全拿不回來,豈不是更麻煩?
讓她更想不到的是,那小楊陪著她,到附近的銀行提出那30%的現金之後,竟也向她伸開了手。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