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在這件事上,這小楊應該堅持為林書香要回那全額的回款。
但這小楊卻不惜犧牲林書香的利益,替代林書香接受了那社長做出的決定,反過來,還做開了林書香的工作,不讓林書香去鬧事。
這家夥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在這個時候,林書香實質上已經是心知肚明。
不知情的人,會以為這個小楊不錯,她起碼為林書香要回了那回款的30%。
殊不知,正是因為她的不堅持,不肯公正地證明當初社裏曾對林書香做出的承諾,才使得林書香遭受了那樣大的損失。
當時,在這家出版社,她是林書香這套書出版過程的唯一知情人。其他跟這套書的出版有過關聯的人,或調走或退休,都不在這個單位了。
當時,她也是林書香唯一的依靠。
因為林書香在辦理這套書的出版手續的過程中,跟她社裏的其他人,一直沒有直接打過交道。
當時,林書香是多麼希望,她能勇敢地站到自己這一麵,客觀地向那兩位說清這筆回款的實際背景,為自己說句公道話。
但她沒有那樣做。
她沒有那樣做的原因,無非是不敢得罪她的現任領導,怕站在林書香這頭,會影響自己在這個社裏的前途。
林書香畢竟不是給她發工資的老板。
林書香畢竟沒有權利提升她的待遇,授予她更有油水可撈的職務。
就是這麼一位見風使舵,根本就不講天地良心的家夥,在林書香委屈求全地把那筆錢從銀行提出來之後,竟大言不慚地向林書香提開了要求。
她對林書香說:你錢到手了,是不是該給我發點稿費了?
這讓林書香當時就是一愣。
當初,這個家夥是利用自己的編輯身份,把她自己的作品強行塞進林書香的這套書的。
當時,她說她出書目的是為了評職稱湊點資本。
當時,她寫的那本書,不自費,沒人給她出版。
而她自己在當時又舍不得自掏腰包,便抓住了林書香到她這兒辦理這套書出版手續的機會,請求林書香讓她搭車。
當時,她曾信誓旦旦地說:書出來之後,你能給我20本樣書,就行了;稿費,我一分錢也不要。
但現在,她卻變了麵孔。
她把她當初的承諾,早拋到了九霄雲外。
她在這個時候要錢,還要得理直氣壯。
她那口氣是,如果我不出麵,你的這筆錢根本就不可能拿到手。你應該感謝我。
她在這個時候,根本就沒再顧及實際到林書香手上的錢是多少,更沒有去想她自己的臉皮在這個時候已變得有多厚。
而她要求林書香感謝她的方式,就是,拿錢來。
林書香當時的感覺,真的是如同被人用槍逼到了牆角,她不往外出血,就甭想逃脫。
她當時什麼話也沒說。
她當時還不想得罪對方。
對方畢竟工作在出版界。她不知道什麼時候還會用上對方。
因為她的那套書,有出版第二批第三批的計劃。
她到對方這個社裏來回收這筆款,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籌集資金,為有一天去正式實施她的這一計劃做準備。
她是一咬牙,給了對方1萬塊錢。
這1萬塊錢出去之後,她真正到手的還隻有29600元了。
而要到廠甸去租攤位,一個攤位的費用是,七天,7千塊錢。
這7千塊錢若再一出去,她能攥在手上的更是少得可憐了。
她主編那套叢書,從征稿到發行,忙活了半天,總投資80多萬元,就鬧了這麼一個結果。
她當時真的感到整個天空都灰暗了下來。
但這個小楊拿到錢之後,卻樂了。
她對林書香說:時候不早了。咱們找個地兒吃點飯去吧。
而這個時候,也確實是已到了正午飯時。
林書香隨她去了附近的一家餐館。
落座之後,她點了一大堆挺上檔次的該店特色菜,顯得十分的慷慨。
但到了該結賬的時候,她卻給外麵打了一個電話,然後,站起來,捂著手機的話筒部位,對林書香說:
社裏有急事讓我回去。你自己在這兒慢慢吃吧。
她沒等林書香作出反應,便滿像那麼回事地舉著手機,匆匆地離去了。
林書香沒有挽留她。
林書香也沒有急著離開那個讓餐館。
林書香又要了兩瓶啤酒,獨自在那裏自斟自飲起來。
她自打出獄之後,還沒有這樣自我奢侈過。
她在那裏一直喝到下午三點多鍾。
她從那座位上站起來的時候,身子都有些打晃。
她是第一次喝得有些過量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