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際遇,也當說是人生最具浪漫色彩的時刻。
但她在這個時候,顧不上這些。
她在這個時候急需的是幫手。
他有車,正好可以充任她出行的司機。
她要讓他為己所用。
她讓他跟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這個城市的殯儀館,聯係金老板的火化事宜。
在這個城市的殯儀館,火化人的屍體,是需要排隊預約的。
這件事落實了之後,她又讓他開車帶著她,在這天的午後,去了城北遠郊的一家陵園。
她要為金老板尋摸一塊墓地。
她在這個時候是要越俎代庖了。
已被公安局關押的那個胖女人,在這種事上已是無能為力。
而金老板在老家的親人,在這個時候還沒有到來。她想在他們到來之後,先把這些事弄出個基本眉目,以便到該定奪的時候,能做到胸有成竹。
但在那個陵園,他們正準備離去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令她對他心生異見的事。
那事源於他在那車場倒車的時候,差點刮著一個行走的人。
那人看上去有50來歲,黑瘦黑瘦的,還有點駝背,是當地的一個賣冥紙的攤販。
那人當時在躲閃中來了個趔趄,並沒有傷到什麼地方,但懷裏抱著的一堆東西散落在地上。
那人由此而惱怒,抬腿在他的車上踹了一腳。
他的車由此產生了一定程度的震動。
這種震動,讓正駕車的他感覺到了。
他在後視鏡中看到了那個人。他把車停了下來。
林書香看出他要去幹什麼,對他說:算了吧。
林書香的意思是,沒必要太跟對方計較,開車走人就是了。
但他對這種事難以忍受。
他跳下車,衝到了對方的麵前。
他說:你踹我車幹嘛?
對方說:你他媽倒車沒長眼睛啊?
他說:撞著你了嗎?
對方說:沒撞著,但嚇著我了。
他說:嚇著你了,你就踹我的車?
就這樣,話趕話,他最後跟這個人動開了手。
他抓住對方的脖領子,當頭打了對方一拳。
這一拳竟把對方打得倒在了地上。
那人不服軟,從地上跳起來,撲向了他。
他又狠狠地蹬出一腳,把對方踹翻。
然後,他揮手撣了一下衣角,回到車上,腳下一踩油門,將車開離了現場。
他這麼做,對於他本人來講,可以說習以為常。
他從大獄出來之後,在他待的那個地麵上,他從來都是不會容忍別人對他的冒犯。
況且,他是有一幫小弟的,他在他現在待的地麵上已經形成了一種勢力。
在他待的那個地麵上,隻有他去冒犯別人,還真沒有誰敢在他的麵前炸翅叫板。那天,金老板在於曉芳那兒被他那番暴打,就可做一個實例。
在這個時候,在他陪伴的女人就在他身邊的當口,他顯然是覺得,他若容忍了對方的這種對他的冒犯,是丟他份兒的事,是大損他顏麵的事。
因而,他毫不猶豫地來了這一番出手。
但在這個時候,林書香對他的如此做法,並不欣賞。
那車子重新啟動之後,她對他說:你不該動手。
他說:那家夥純粹是個無賴。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