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1 / 2)

孫蒼知道右相韓升和臨王劉愈都在他身後站著,就算是有脾氣,他也不敢發。他很謹慎地看了看周圍的人,再笑對婦人道:“司馬夫人,不如你先起來,由本官來宣讀諭令?”

“什麼諭令?老娘坐在這,就不能聽嗎?”

孫蒼無奈幹咳一聲,打開諭令本,把韓升所草擬的內容一次性宣讀出來。本來婦人坐在地上是擺明了死纏爛打到底,可當聽到諭令中提及“司馬朗教誨不善雖有其過,但過不及罪,罪不及誅。案宗交還刑部,會同大理寺、都察院再行審閱”,以及“司馬朗再定於無罪”等等內容時,她已經坐不住了。

諭令中還提到,“前右相徐翰,設計毒害司馬朗,造司馬朗病死假相,查有冤情在內,已由共犯某某人供認不諱,先帝雖有查於此,赦司馬朗家眷及宗族,但罪仍未細查,令司馬朗蒙冤至今”,這一番話令婦人“哇!”一聲嚎啕大哭,她以為當初丈夫在獄中是不堪受辱自盡,又或是是不習慣獄中生活,才病死獄中。到今天她才知道,原來自己的丈夫是被人毒害。

要說當初司馬朗到底是不是“蒙冤”,劉愈也不好說,主要是司馬朗的確有對前太子和二皇子蘇典有“督導不善”的過錯,不然的話也不會出現手足相殘的慘事,在太子案中,太子身死,而蘇典被發配,一眾舊太子及二皇子黨,近乎是一個不留。這也是老皇帝對痛失愛子,把怒火發泄在朝臣身上的體現。

事後,雖然老皇帝也後悔於當初太莽撞,對於一些跟他及木皇後起於危難之時的老部下有遷怒苛責之處,也做了一定的補償,比如說赦免了司馬朗的家人,比如說,善待一些舊部屬。不然的話,司馬璿兒和她的一眾姨娘早就被發配為奴,也不會在市井過平常人的日子。

孫蒼把諭令宣讀完,司馬璿兒的母親依舊痛哭不止,孫蒼上前安慰道:“司馬太傅當初聲明太著,才會引來宵小之徒妒忌加害,現在朝廷要為司馬太傅雪冤,也請夫人您節哀順便。”

婦人哭也哭過了,此時要說痛苦,也隻是對司馬朗死後自己一家人的遭遇而感覺到悲哀。對於丈夫的死,她能放下也早就放下了,當初一家人愁雲慘淡過日子,一眾女人把兒女拉扯大,極為不易,現在再想一些陳年舊事,會令她感覺到有些自己找痛苦去受。

身在苦難中的百姓,也總會將目光望向前方。

“有勞,孫大人。”婦人不再像之前那般無禮,站起身,恭敬行禮道。

“不敢當,不敢當。下官不過是微末小吏,可當不起‘大人’之稱。”

雖然百姓對官員有稱呼“大人”者,尚未形成定製,此時多半是用以消遣諷刺同僚下屬又或者是極為諂媚才會以此相稱。但此時婦人卻極為尊敬,主要是出於內心對孫蒼的感激。

孫蒼自己覺得事辦的還不錯,尤其是當著臨王和右相的麵,能得到婦人的尊敬,那對日後升官是極為有好處的。把諭令交給婦人,他正竊喜中,卻發現婦人不再理會他,轉而過去跟身後的一眾家人,幾個婦人還有兒女抱在一起痛哭不止,像是因為沉冤得雪,喜極而泣。

孫蒼站在那,走也不是,留下更不是,於是他便想去請示劉愈的意思。而劉愈此時也很鬱悶,現在人家司馬家沉冤得雪,抱在一起一家人喜極而泣,卻把他這個“外人”給晾在一邊了,連司馬璿兒現在都不去理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