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無頭奇案(1 / 3)

明朝末年,華南發生了一起轟動一時的連環無頭案。該案涉及八條人命,且案內有案,案外有案,撲朔迷離,致使省、府、縣三級審官一籌莫展,堪稱曠世奇案。

新縣北邊的小王莊,出了個俊俏姑娘叫王媚娟。可惜紅顏命薄,十七歲時嫁到鄰村一個姓張的莊戶人家,丈夫是個癆病秧子。從過門那天起,媚娟就沒過一天舒心日子,終日以淚洗麵。張家娶媳婦原是為了給兒子“衝喜”的。眼見這招兒無效,兒子的病越來越重,隻好請來當地有名的大夫溫先生,給兒子治病。

溫先生名叫溫誌成,家住小王莊南邊的興隆集,原是個落第秀才。他不但醫術高明,且生就一副熱心腸,扶危濟困,惜老憐貧,所以很受當地人的敬重。溫先生來到張家治病,結識了王媚娟,對她的苦命遭際深感惋惜。他盡心盡力為她丈夫治病,可惜回天無術,癆病鬼成婚不到一年就死了。

張家為給兒子治病,欠下了一屁股債。為了還債,他們不顧兒媳孝服在身,一埋完兒子就把她賣給了興隆集剛死了妻子的劉屠戶。溫先生聞訊大吃一驚:這劉屠戶是個性虐待狂,外號騷羯子, 先後娶了兩個妻子,都被他活活地折磨死了。媚娟這個嬌弱的女子豈能經受住他的強暴、摧殘?

正如溫先生所擔心的,媚娟在新婚之夜就大難臨頭了。劉屠戶見她生得白嫩嬌美,而且還是女兒身,不覺獸性大發,如餓虎撲食般衝了上去,抓住她肆意強暴,百般淩辱。而且她越哀嚎求饒施暴者越精神抖擻,不多時她就被折騰得昏死過去了。直到黎明前媚娟才悠悠醒來。她實在經受不住這頭色狼的摧殘,就趁他精疲力盡沉沉入睡之機,偷偷逃出劉家……

劉屠戶一覺醒來,發現新娘子不見了,立馬跑出門尋找,一直找到她娘家也沒見到人。他一口咬定是媚娟的父母把女兒藏了起來,在王家門前大吵大鬧,逼他們交出女兒。媚娟的弟弟上前評理,竟被打得頭破血流,還揚言要去縣衙告他們。

這時溫先生剛好從這裏經過,他仗義執言,幫王家趕走了這個潑皮。在給小夥子包紮好傷口後,叫王老漢去縣衙報案,控告劉屠戶殘害了女兒,還登門訛詐,行凶傷人。不想劉屠戶先一步到了縣衙,上下使了黑錢,把縣官買通了,所以媚娟的老爹剛進衙門,不容他分說就被當作窩藏犯關了起來。

新縣令姓馬名世虎,是個蠻橫粗野、主觀武斷的家夥,被人們稱為“馬虎縣官”。別看他不會斷案,卻善於使用酷刑。仗著京城裏的刑部主事是他姐夫,判錯了案子也沒人追究,所以官聲雖不好,官運卻不差,已經準備升遷知府了。這回為了幫劉屠戶找回妻子,他又使出了拿手好戲,每天都把王老漢提出來敲打一頓,逼著他供出女兒的下落。老人家本來就體弱多病,怎經得起如此折磨?眼看著性命難保,王家人慌了神,急忙找溫先生求教。

溫先生對這樣的混賬縣令深惡痛絕,也深悔自已不該讓王老漢去縣衙告狀。他思謀一陣對王老漢的兒子說:“我替你寫張狀子,你明天再去縣衙喊冤,逼馬虎縣官立即放人,再來現場勘查。到那時真像就能大白。”

第二天,媚娟的哥哥帶著狀子去了縣衙,再一次向馬縣令控告劉屠戶,說他此前已殘殺了兩個妻子,斷定媚娟也被他害死了。官府不派人下鄉勘查,尋找凶手殺人的證據,反把苦主抓起來治罪,難免有袒護凶犯之嫌。這狀紙寫得有理有力,看得馬縣令直冒冷汗。他這才感到事態嚴重,一邊放出遍體鱗傷的王老漢,一邊派人抓來了劉屠戶。

馬虎縣官見劉屠戶拒不以罪,便親自帶著一幫差役,來到劉屠戶大門前,砸開鐵鎖進內搜查,果然從一堆柴草下邊搜出一具無頭女屍。王老漢聞訊,立馬讓兒子背自己到劉家認屍。他見死者還穿著新嫁衣,認定是自己的女兒,撲上去撫屍痛哭。因傷心過度,加之傷重體虛,老人家竟氣絕身亡了。

王家人連喪二命悲痛欲絕,馬虎縣令卻暗暗高興,迫不及待地趕回縣衙提審劉屠戶,照舊是嚴刑逼供。這回劉屠戶可就吃不消了,被迫承招認罪。

但事情還沒完結,縣令還要追查受害人腦袋的下落。這可讓劉屠戶作難了:不招吧,皮肉還得受苦:招吧,又無從說起,逼急了他就信口胡說起來。興隆集東邊緊靠老白河,河邊有個幾裏長的沙灘,劉屠戶指天發誓說把人頭埋在了沙灘裏,但因為是深夜摸黑埋下的,具體位置就說不清了。馬縣令信以為真,就讓外號張大膽李難纏的兩個衙役前去查找,並下令據地三尺也要把那顆人頭找出來!

兩個衙役到了那裏一看犯了難:這麼大一片白沙灘,該從哪裏下手?簡直是大海撈針呐!可天命難違。一連挖了三天,累得精疲力竭,不用說人頭了,連根頭發也沒見著。縣令認為他倆在磨洋工,打了他們二十大板,限定三日內必須找出人頭,否則大刑伺候。

張、李二人苦不堪言,兩人捂著腫脹的屁股,望著茫茫沙灘唉聲歎氣,不用說三天了,就是三個月,也難從這裏挖出那顆要命的人頭哇!

這時一個老漢牽著頭毛驢來河邊飲水。張大膽一見計上心來,對著李難纏的耳朵嘰咕一陣,李難纏連連點頭。他倆趁周邊無人之機,裝著和老漢套近乎,來到近前,冷不防把他按到河裏活活淹死,然後割下人頭,把屍身推到河中,隨急流衝走。可拿個男人藥袋也不好充數哇,好在那時男人也和女人一樣蓄著長發,隻要把它的麵部加加工就難辨真偽了。於是,他們找來一塊石頭,把這顆死人腦袋的麵部砸得血肉模糊,這才提著回衙交差去了。

馬縣令見了人頭放下心來,立即提出殺人犯,讓他當場辨認真偽。劉屠戶隻求速死,看也不看就連聲稱是。一旁的仵作卻看出了破綻:死人頭上的兩隻耳朵沒有掛耳環的小眼兒,怎會是女人的腦袋呢?但他見上司急著結案,也就裝聾作啞了。就這樣,無頭案變成了有頭案,馬虎縣令把劉屠戶判了個斬監候,呈報刑部,隻等上邊的批文到來,秋後處決。人頭交給死者娘家,與屍身合葬。

辦完了這件重案,馬縣令剛鬆一口氣,堂鼓又被敲響了,兩個年輕後生扭著個背驢皮的漢子闖進了縣衙。

原來,這兩個後生就是河邊遇害老漢的兒子,家住興隆集南邊的白沙灣。昨天一早,他們的父親騎著毛驢去興隆集趕集,直到晚上還沒回家。今天一早他倆出門尋找,在興隆集的大街上碰上這個背驢皮的漢子。他倆見那驢皮的毛色與自家的毛驢相同,懷疑這個漢子是謀財害命的凶手,就逼著他交出自己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