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法家的始祖,一個是子夏的弟子李悝,他曾經是魏國的宰相,在魏國主持變法,著有《法經》,現已失傳,據說商鞅入秦時,就帶著李悝的《法經》。另一個是曾子的學生吳起,曾經做過魏西河守,他學的是儒家,其後轉為法家,又是兵家。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韓非及法家思想的實踐者李斯一同學於荀卿,因此有學者認為法家源於儒家。但是法家與儒家的區別是十分明顯的,司馬談《論六家之要旨》上說:“法家不別親疏,不疏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是戰國時期韓國(今河南西平縣)貴族,好刑名法術之學,多次上書韓王變法圖強,未被采納,於是埋頭著書,即《韓非子》,共55篇,10萬餘言。秦國采用了韓非的主張,得以兼並六國,成就霸業。韓非因而聲望日隆,由此遭到秦國宰相、他的舊日同窗李斯嫉妒,被陷害下獄,最終死在獄中。在他以前,法家已經有慎到的“勢”治、申不害的“術”治及商鞅的“法”治之說,韓非綜合了三人的學說,認為法、術、勢三者都是國君治理國家時不可或缺的。他說:“明主之行製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然後一行其法”(《韓非子·八經》)。明君如天,執法公正,這是“法”的作用。他駕馭人時,神出鬼沒,讓人無法捉摸,這是“術”。他擁有圍堰,令出如山,這是“勢”。任何一種政治手段都應該以治下的人性為基矗在韓非看來,人生性驅利避禍,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此事實正是一切法律製度得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韓非並像他的老師那樣,主張教化“惡”的人性,使之向善,而是針對人性的弱點,建立賞罰的製度,以嚴刑酷法來治天下。

在《韓非子》中,處處都表現出耐人尋味的冷靜與智慧。曆史學家許倬雲先生認為《韓非子》的內容基本上涵蓋了今天政治學、管理學的主要觀點和主要論證方法。《韓非子》非常深邃,它的地位比尼科洛·馬基雅弗利(NiccoloMachiavelli)的《君主論》重要得多。

值得注意的是,法家思想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法治,而是刑名權謀之術,秦始皇憑借法家思想一舉征服六國,而他在時勢轉移的情況下仍用法家的嚴刑酷法治國,結果二世而亡。漢朝賈誼評價秦始皇政治得失時指出秦亡的原因就是“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矣。”因此,現代管理者在學習借鑒《韓非子》的時候,要充分考慮自己企業的“攻守之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