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縣新官上任,便由一把帶血的匕首入手,不但推翻了前任已經審結的一件大案,而且還順帶破了一件案中案,消息傳開,官聲大振。青陽百姓交口稱讚,都說他是“周青天”。周知縣聽了,自是得意非凡。
數日後,周知縣正在縣衙簽押房辦公,忽有一名衙役送來一封書信,說是衙門外一個小孩受一位小姐之托送來的。
周知縣吃了一驚,命他把送信的小孩帶進來。
誰知那衙役跑出去一看,送信的小孩早已不見了蹤影。
周知縣更覺驚奇,拆開信封,展信一看,內容如下:
知縣大人台鑒:
石清泉夫婦一案,表麵看來,您審得滴水不露,周密嚴謹,實則有個老大的破綻。
石清泉白天才來探視過薛義,請他吃過酒飯,晚上薛義便中毒身亡,無論是誰,都會懷疑石清泉送來的酒菜有問題。他們夫妻中無論是誰在酒菜中下的毒,都會被立即查出來。他們這樣做,非但達不到為石清泉掩蓋酒後殺人、請人替罪的罪行的目的,反而會引火燒身,暴露自己的凶手身份。試問石清泉夫妻並非愚笨之人,怎麼會做出如此蠢事?就算他們夫妻真有殺人滅口之心,也絕不會使用如此簡單直接容易暴露自己的手段,您說是不是?
說到這裏,您一定會問,如果不是他們夫妻對薛義下的毒,李翠珠又為什麼要當堂認罪?
其中原委,其實並不複雜。那酒菜是李翠珠親手做好後,再交給石清泉的。也就是說,接觸過那些酒菜的,隻有他們夫妻二人。按常理推測,如果薛義真是吃了這些酒菜後中毒而死的,那麼下毒者必定是他夫妻二人中的一個。石清泉自己沒有下毒,就以為這毒一定是妻子下的,所以為了保全妻子,他隻好承認是自己下的毒。
而李翠珠呢,則以為這毒是丈夫下的。石清泉先是酒後行凶,殺死葛三,然後為掩蓋罪行,又殺人滅口,毒殺薛義,兩罪並罰,若依本朝律例,非但本人要受絞刑,家中妻小也要沒籍為奴。李翠珠為保全一雙兒女不永世為奴受虐,同時也為了成全夫妻二人同生共死之義,所以毅然挺身而出,為丈夫分擔了一條殺人重罪。而實際上,他們夫妻二人都不可能在酒菜裏下毒。
說到這裏,您又一定會追問,那酒菜隻有他夫妻二人接觸過,既不是石清泉下的毒,又不是李翠珠下的毒,那毒藥難道是天上掉下來的不成?
其實您隻要仔細想想,就會明白,那些酒菜,除了石清泉夫妻二人,還有第三個人接觸過。
這個人,就是縣衙捕頭趙大海。
信寫到這裏,嘎然而止。
信上字跡潦草,顯然是倉促間寫就,後麵似有未盡之意,卻是來不及寫了。
看完信,周知縣的濃眉一下子皺緊了。
自以為自己明鏡高懸明察秋毫,一上任就破了一件大案,誰知經人這麼細細一剖析,才發現自己的確將這案子審得馬虎了些。
石清泉夫妻二人,無論是誰投毒,一旦事發,都會被輕易查出。
他二人若真想殺薛義滅口,斷不會采取如此愚蠢的辦法。
都怪自己在公堂上審案時太過自信,竟沒有想到這一層。
這封信裏說,除了石清泉夫妻二人,還有第三個人,也就是趙大海,接觸過薛義吃的酒飯。
可是據牢頭作證時說,當時趙大海隻是用銀針插入酒菜中試探了一下,除此之外,他並未動過那些酒菜。
難道這信中所說的“接觸”,就是指趙大海用銀針驗毒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