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護法政府與廣東國民政府的海軍(1)(1 / 1)

一、護法政府之海軍體製

民國六年七月,孫中山先生因國會遭非法解散、張勳複辟,自上海至廣州,號召國會議員南下護法。八月,國會非常會議在廣州正式開幕,通過《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規定軍政府的主要任務為"勘定叛亂,恢複臨時約法",采取大元帥製,設大元帥一人,元帥三人,大元帥行使行政權,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下設外交、內政、財政、陸軍、海軍、交通六部,各部設總長一人,輔助大元帥執行職務。九月一日,國會非常會議選舉孫中山為中華民國軍政府大元帥,次日選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十日,孫中山舉行就職典禮,並於次日依國會選舉結果,任命各部總、次長,軍政府正式成立。軍政府在習慣上通稱為護法政府或革命政府,又稱為南方政府,與北京政府相對峙。

軍政府的首任海軍總長為程璧光,海軍司令為林葆懌,但程氏未就職。是時軍政府各部有總長未就職者,則委派次長暫署部長職,惟沒有委派海軍次長,因此海軍部事實上未正式成立。六年十月,海軍艦隊在廣州海珠公園設立辦事處,海軍事務完全由海軍辦事處處理。七年二月,程璧光遇刺身亡,海軍由林葆懌繼續主持。五月,軍政府改組將大元帥製改為總裁製,選舉唐紹儀、唐繼堯、伍廷芳、孫中山、林葆懌、陸榮廷、岑春煊等七人為軍政府總裁。八月,軍政府任命林葆懌兼任海軍部長,同時兼任軍政府海軍艦隊司令,海軍部增設次長,以海圻艦艦長湯廷光兼任次長。十月,軍政府公布《海軍部組織條例》,規定海軍部設參事及軍衡司、軍務司、軍備司,任命海琛艦艦長程耀垣、肇和艦艦長林永謨為海軍部參事;楚豫艦艦長鄭祖怡為軍衡司司長;永豐艦艦長魏子浩為軍務司司長;飛鷹艦艦長李國堂為軍備司司長。

民國九年十一月,孫中山偕伍廷芳、唐紹儀等由滬抵粵。恢複軍政府,以湯廷光為海軍部長,海圻艦艦長林永謨為海軍總司令。十二月,政務會議通過修正《海軍部組織條例》,調整海軍的領導體製,以部長總攬全權,統一領導海軍。十一年四月,孫中山先生因北伐軍事遭到陳炯明的阻撓,決定將陸海軍的指揮權集中於大本營,並為海軍中閩籍與非閩籍官兵之衝突日益激烈,全麵改組護法艦隊,任命溫樹德為海軍艦隊司令,並重新任命護法艦隊各艦艦長,以鞏固領導中心。

民國十一年六月,陳炯明叛變,孫中山先生在海軍的支持下,駐節永豐艦反擊叛軍達五十餘日後,離粵赴滬。孫中山先生離粵後,海軍各艦由陳炯明收編,湯廷光以海軍部已無存在必要,決定收束部務,並於九月一日通電宣布辭去海軍部部長職務。護法艦隊以海軍不可統帥無人,另行設立海軍辦事處,推舉湯廷光為辦事處督辦。

民國十二年三月,孫中山先生返粵,設立大本營,以大元帥名義,統帥軍政,仍任湯廷光為海軍部部長、溫樹德為海軍艦隊司令。但此時孫中山先生已命永豐、肇和、楚豫3艦,組成海軍汕頭艦隊,以肇和艦艦長田士捷為汕頭海軍艦隊司令、副艦長盛延祺為艦隊指揮。因此護法艦隊事實上已呈現分裂狀態。四月,肇和艦發生變亂,盛延祺遇害,汕頭艦隊瓦解,溫樹德遂乘機接管肇和、楚豫2艦。五月,孫中山先生以溫樹德謀叛,免除其職務,下令海軍各艦統歸大元帥直接管轄。然海圻、海琛、肇和3艦,已由溫氏率領,駐泊於汕頭,十月,永翔、楚豫、同安、豫章4艦,亦駛往汕頭,與海圻等3艦會合。十二月,溫樹德率七艦北駛,但實際北上者隻有6艦。其中豫章艦出發未久即因輪機損壞,不能隨隊同行,待修複後,單獨航行,至廈門附近,被北洋海軍練習艦隊的應瑞艦攔截收容,歸屬於第二艦隊。溫樹德率六艦北上後,護法艦隊即告消失,留駐廣州的永豐、飛鷹、福安、舞鳳等4艦則組成練習艦隊,直轄於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參加國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