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夜的繁華舊夢(1)(1 / 1)

關於消夜的繁華舊夢

小引

工作或是玩,熬到半夜經常要補頓吃的,就是所謂消夜。

也就是所謂的吃夜宵。夜宵是名詞,動詞的說法叫消夜。原本涇渭分明的名動之分,近幾年漢語詞典改來改去,最新版本裏,“夜宵”居然和“夜消”通用了。好在“消夜”暫時還不能寫成“宵夜”,否則很容易令人聯想恐怖的“宵禁”。

“宵”除了“夜”的意思外,還有“小”的意思。如果有人對你說“毋邇宵人”,是勸誡你不要近小人。“消”呢,除了消失、融化這些解釋外,還有“享受”之意,用法好比消遣、消夏晚會,等等。“宵”、“消”二字包含的這兩重含義--“小”和“享受”,正是消夜或者吃夜宵的精神所在。

消夜很少大魚大肉,常常隻一小碗粥,小碗麵,精致小鹹菜,再配幾樣小點心。消夜一般不喝酒,喝也是小酌,不求痛快淋漓,但求入心入肺。夜深人靜,好像惟其如此,才配得上叫享受。果真大口喝酒、大塊吃肉,那是剛下火車餓極了,這一吃,已和消夜無關,隻是在補償耽誤了的正餐。

按中國人傳統觀念,早、中、晚三頓正餐是根本,也是全部,人體所需全部養份和味覺的需求,皆可藉此解決。如果進而精心搭配食材,它們甚至可以養生治病、延年益壽。正餐如此全能,所以通常被稱為“大餐”。相比之下,夜宵就很旁枝末節,顯得很小,有時小到讓人心痛。比如消夜在曾經的很多年中,就被看作是浪費、敗家子兒、資產階級生活方式,受到人們的輕蔑。有一年在圖書館翻檔案,看到“文革”時期一個中學老師的認罪書,深刻反省自己不良生活作風,列了很多條,其中之一是偶爾還吃夜宵。我當時想,如果吃個夜宵還要偷偷摸摸,也真夠受罪。

多虧社會進步到了今天,我們可以堂而皇之地半夜出動,逐街挨巷遍尋世界各地美味;或者就在家裏,煮大半鍋水,下幾根麵,佐以上好的醬油香油小香蔥,真能吃出小陽春的氣息。夜宵雖小,卻吃得有聲有色,大有四兩撥千金的意思,把一天下來的吃吃喝喝調理得平滑柔順,舒心安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