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為何咬掉母親的耳朵(1 / 1)

1996年11月23日,在吉林省某市死囚看守所,年僅20歲的死刑犯潘某在死刑執行前,將前來送“最後的晚餐”的母親一隻耳朵咬掉,並一邊從口裏吐出血淋淋的耳朵,一邊用仇視的目光注視著癱坐在牢房地上痛苦不堪的母親,歇斯底裏地嚎叫:我恨你……”

潘某出生在一個父母不懂教育的家庭裏,簡直就是他的父母親手將他送上了刑場。他是父母的獨生子、命根子,也是這個家庭的“小皇帝”這個“小皇帝”常吵鬧著要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全家人為了滿足他的要求,常圍著他團團轉。他平時在學校裏更是稱王稱霸,經常打同學、罵老師,無故曠課逃學。一次潘某在學校打了人,挨了老師批評,還罰了站。事後他便在母親麵前哭訴,哭得淚水漣漣。母親一看心痛得不行,立刻火冒三丈,抓起電話就找學校,在電話裏哭罵了一通還不解氣,又帶上孩子氣勢洶洶地闖進學校,跟校長拍桌子發脾氣,說:我兒子打傷了人我負責!他傷了誰呀!我給付醫藥費,有什麼了不起,值得大驚小怪!”回家後,母親又對兒子說:以後誰敢惹你,你就給我打,打不過就跑。有媽在,你誰也別怕!”

就這樣,潘某的霸道與放蕩愈演愈烈,而父母對他的嬌生慣養也越來越強。16歲那年的一天,他趁小保姆洗澡時,打破浴室窗戶,拉開門閂,硬是將光著身子的小保姆抱到了床上。恰在這時,從外麵歸來的母親卻大聲訓斥欲奪門而出的小保姆:幹什麼,幹什麼,你還準備去告呀!他還是個孩子,懂什麼?還不是你洗澡不檢點,看看你也是因為好奇,有什麼大不了的。而他的父親聽說此事後反而哈哈大笑:行啊,咱寶貝兒子長大了……”

由於父母的縱容,潘某在高中畢業後的一年多時間裏,強奸少女24人,侮辱已婚女性30名,終被押上斷頭台。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從小養成的惡習是很難改正的,加之在錯誤觀念的驅使下,孩子很可能就會走上邪路,待孩子長大成人後,父母想管也管不了。根源在於該管的時候沒有管。

也許,這位被咬掉耳朵的母親是自食其果,也許這位母親因此受的懲罰還是輕的,她一手葬送了兒子,也葬送了自己。她給天下的父母們留下太多太多……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