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分封諸侯(1 / 2)

漢朝的政治製度基本上是秦朝的延續,中央是三公九卿,地方是郡縣製。不過,漢朝除了郡縣製外,還實行了封國製,即分封諸侯王到地方建立諸侯國和王國。最初,分封的是異姓王,如韓信等人,主要是為了團結眾將取得戰爭的勝利,到後來,隻剩下了長沙王吳芮,其他的王基本上都被殺。消滅了異姓王,劉邦又封了9個同姓王,都是劉邦的兒子、侄子和兄弟。他覺得他們會鞏固自己的劉姓政權,但後來的事實證明他們也沒有起到好的作用,也發生過叛亂。

分封同姓王的同時,劉邦還立下了規矩來約束他們:諸侯王國的政治地位和郡相同,輔佐諸侯王的相國和太傅都要由中央政府來任命,是中央的官吏,不準依附諸侯王對抗中央,否則就要以“阿黨附益”(就是諸侯有罪時不舉報,反而依附諸侯結成死黨)的罪名處罰。此外,有的諸侯國地位和縣相同,主要是封給建國功臣們的。諸侯國和郡縣並立,後來導致了地方政治和法製的混亂,因為王國和侯國有自己獨立的司法審判權。

在法律方麵的繼承,主要是維護君主專製和中央集權方麵的內容,其他針對百姓日常生活的酷法基本上廢除了。漢朝的法律主要是《九章律》,這是在戰國時期李悝所製訂的《法經》六篇(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基礎上補充了戶律(戶口管理、婚姻製度和賦稅征收)、興律(主要規定征發徭役、城防守備)和廄律(主要規定牛馬畜牧和驛傳方麵),一般所說的漢律就是指《九章律》。

劉邦的這種國家體製,有傳統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

陳勝不立諸侯之後,又自稱陳王,被人們認為是他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項梁、項羽也不得不擁立楚懷王。劉邦封張敖、吳芮、無諸等為王,基本上是承襲舊製。

劉邦為了打敗項羽,不得不封韓信、彭越為王。劉邦本身並不自願,而是現實所迫。封英布為王,有曆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英布是項羽所封的九江王,也是劉邦得力幹將之一。

這種體製,在漢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秦末漢初,連年戰爭,激烈程度超過春秋戰國,人們常說楚漢相爭大戰七十餘次,小戰四十次。春秋、戰國平均每年一兩次戰爭,而秦末漢初,每年十多次戰爭。為了醫治戰爭的創傷,這種體製無疑有一定作用。但是隨著國家的進一步安定,生產的進一步恢複,這些諸侯王可能人人都想當皇帝,所以他們必然是動亂的根源。

在劉邦活著的時候,除了三位邊疆大王無諸、吳芮、趙佗之外,全部被掃除幹淨。

劉邦分封部將為王,本來是在楚漢戰爭中激勵士氣的手段。當時彭城大敗後,諸侯盡皆背漢附楚。劉邦無可奈何!忙召群臣計議。群臣大將素知項羽驍勇,彭城一戰更是領教了項羽的利害,大家都麵麵相覷,不發一言。

劉邦決定懸重賞求計,說:“我準備拿出關東之地作為獎賞,誰願去建此破楚大功?”

張良說:“當今天下,能夠馳騁疆場,與項王為敵,助大王破楚的人,隻有三人,他們是九江王英布,昌邑人彭越,原大將韓信。英布向來與項王不和,可以利而誘之,威而脅之。彭越助齊反楚,與大王有交往,可以以心結之。漢王大將,隻有韓信是真正帥才,可以獨當一麵,為大王建功立業。大王用關東之地封三人,何愁大功不成。”

韓信、英布、彭越,經張良推薦,成為了劉邦的三大將。

劉邦聽了張良之計,急尋人去遊說英布。隨何表示願去。隨何用三寸不爛之舌,策反了英布。

劉邦又遣使去請彭越,彭越也表示願意效力。

劉邦回到成皋養病,傳來了韓信攻下齊國,大敗楚將龍且的好消息。劉邦忙遣使祝賀,便約韓信率兵會師滅楚。韓信挾功請賞“假齊王”,劉邦感到很氣憤,但是由張良、陳平建議,趁機立韓信為齊王,叫他帶兵速來滅楚。

漢五年(公元前202年)十月,劉邦派特使令韓信、彭越速帶兵前來共攻項羽,親自率兵東進,到達固陵(今河南太康縣西),專等韓信、彭越帶兵來會。可是兩人杳無音信。

項羽聽說劉邦毀約進兵,怒不可遏,帶兵直撲劉邦大陣,劉邦抵敵不住,後退幾十裏,損兵折將,心中惱怒不已。

劉邦獨坐帳中,與張良、陳平商議:“韓信、彭越為何還不領兵到來,令我又遭此慘敗?”

張良說:“我想二人一定是因為大王尚未加封,所以持觀望態度。”

劉邦不解地說:“我已封韓信為齊王,彭越為魏相國,怎麼說沒有加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