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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新聞單位的記者聞訊趕到現場采訪,一醫院附近的平安派出所也派出民警到現場維持秩序,但現場秩序井然,無一人有過急的行動和過急的言辭。

至中午十二時許,曹家親屬及其公司的員工出麵做工作,看望者漸次離去。

七月二十二日,省城多家新聞媒體以醒目版麵刊載報道了這一事件,其中最為醒目的一篇報道題為《衙內橫行霸道何人治?傷者無言,民心有言》,文中稱:曹海波是天河市著名農民企業家,其所在的白山農副產品有限公司在省內同類企業名列前茅,對天河市的經濟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但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歹徒襲擊,被打成重傷,座下紅旗轎車也被搶走,而天河警方對此案態度曖昧,據記者調查,犯罪嫌疑人係一有官場背景的商界人物,文中對二十一日一醫院的場景作了詳細的描述,並表示將繼續關注此案的進展。

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廳長冷謙同誌在發表此文的《江城都市報》的眉角批示:“嚴查速辦,詳情報我。”此件當日傳真到天河市局。

天河市的各大新聞媒體在市委宣傳部的幹預下,未對此事作任何披露。

當日,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及其上屬單位——南城區公安分局有關科室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派員赴市第一人民醫院欲見曹海波,再次被拒絕在病房門外。

七月二十二日晚八時,身為天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主持工作的副支隊長的我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電話通知,到市局常務副局長劉昆的辦公室參與“七#8226;二0”案件的研究。

我趕到劉昆辦公室時,南城分局局長許可同誌和解放路派出所所長孟子高已先期到達。劉昆首先傳達了冷謙同誌的批示,然後由孟子高彙報主要案情。

孟子高說,“案情已基本查清,曹海波是由宏業商貿公司經理丁寒帶人打傷的,曹的紅旗轎車也是由丁寒開走的,丁寒目前下落不明。關於丁寒所謂的官場背景主要有兩點:其一,丁寒本人過去是市財政局的一位副科長,宏業公司曾是市財政局的掛靠單位,現已脫鉤,實際上是由丁寒個人在經營,但在解放路一百三十八號的房產產權仍屬市財政局,宏業公司以租賃的方式使用;其二,丁寒的父親名叫丁尚武(孟子高一說出這個名字,即讓我大吃一驚),曆史上曾擔任天河市軍分區司令員、天河市革委會主任、天河市委書記,離休前任省軍區副司令員,少將。目前在天河市居住。長兄丁夏,是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二兄丁秋,是市檢察院反貪局科長;丁寒的妻子田螢是我們市公安局治安處副科級偵查員。”

孟子高在介紹上述情況時,劉昆副局長與我作了兩次目光交接,頗含深意。劉昆不僅僅是我的領導,而且還是我尊敬的一位長者,他的目光實際上等於告訴我:這個案子將落在我的肩上。我心裏也清楚:隻要我一接手這個案件,我馬上就會處在風口浪尖的位置。

我不怕,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