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裏要過的其他傳統節日還有清明節、農曆七月十五、農曆十月初一。這三個時間是必須祭祖的。出嫁的女兒要都回娘家,給已過世的父母上墳。如果公婆也不在世了,媳婦要先給公婆上墳,可於次日再回娘家給過世的父母上墳。從祭祀的時間順序可以看出,習俗認為媳婦首先歸屬於婆家,其次歸屬於娘家。
在祭祀習俗中當然還有特定紀念日。在親人去世的紀念日(以農曆為準)要去上墳。但未出嫁的女子,如果父母俱全,按照習俗就不能給任何人上墳。以我的調查員為例,調查那年她的祖母去世,雖然她日夜思念,但卻從未給祖母上過墳,隻能在家中已婚女子去上墳時,請求她們代自己多燒幾張紙。這個習俗的依據不知所宗,從理性上分析也沒有什麼道理。但是,習俗就是習俗,它有時就是不講道理的、非理性的。在它沒有造成嚴重的實質性的傷害時,也不會有人想起去改變它。
後村全村實有土地2100畝。在曆史上的不同時期,出於少繳稅款的考慮,上報給政府的土地麵積有好幾個版本,一般為1400畝。
本次調查的時間點是在2006年末。該村剛剛遇到了一個最近幾十年從未遇到過的變故:農業稅取消了。嚴格地說,這是中國這個農業社會幾千年來從來沒有遇到過的變故:在哪個朝代農民能不繳稅呢?這種事情恐怕隻有在兩種情況下才會偶爾發生:一是嚴重的自然災害,因此被政府免稅;另一個就是從農民起義到新王朝建立的短暫過渡時期(“闖王來了不納糧”)。我到村裏時,村長正在發愁:過去為了少繳稅款,村裏隻向上報了1400畝耕地,忽然間,農業稅免了,供糧地每畝還(得到上級發放的)少量錢款補貼,結果村裏措手不及:沒法解釋過去的1400畝土地和實有的2100畝土地之間的差距。尷尬與無奈之下,村委會隻好商議將1400畝的補貼錢款用2100來除,以便平均分到村民手中。
後村村民的衣食住行與周邊村莊大同小異。在夜晚、陰雨天或者農閑時節紡線織布納鞋底,曾是女人們一生必不可少的活計之一。但隨著經濟發展,紡線織布納鞋底的現象,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基本絕跡,村裏許多20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已經不知道織布機、紡線車是什麼樣子了。購買成衣是從青年人開始,向老人和孩子蔓延的。目前,村民中男女老少,不論服裝質量高下,幾乎都是購買的成衣。但村民穿的鞋,除了農閑或者走親戚時穿上買的皮鞋外,平時仍以自家手工納製的布鞋為主——結實、輕便、經濟是主要的原因。還有一個因素是,許多女人認為:如果不做鞋幫、不納鞋底,就“不像個老娘們兒(村中對已婚女人的稱呼)”,“不會過日子”。
村民的日常食品,仍以自家種植的小麥和玉米為主。以前村裏有大片的菜園子,每家每戶都分有一兩畦菜地,後來在農田裏幾乎看不到菜地了,有些村民改在村前、屋後、自家院子裏種有蔬菜。最近幾年這種現象也開始減少,村民的食用蔬菜以購買鄰村種菜專業戶的菜和購買本村商店販來的菜為主。主要原因在於,最近30年來,雨水越來越少,地下水位急劇下降,種菜澆地的成本和買菜相差無幾。近30年來,村民飲食方麵的一個最直觀的變化是,從“賣雞蛋”(養雞,收集雞蛋,賣給小販,換零花錢),變成了“買雞蛋”(不再養雞,而是去村裏的商店、小賣部買雞蛋吃)。以前喂豬養雞都是女人的活計,現在大多數後村女人不再做這些了。
村民居住條件不如城市方便,但居住麵積普遍較大,從調查來看,半數以上的家庭有兩套或者超過兩套的住房,這還隻指能住人的正房、北房,不包括儲存糧食或者雜物的偏房、廂房。村民的新房多建在村邊,以前的舊房子則在村中心閑置著,這正是近幾年來令各級政府頭痛並正設法解決的“空心村”現象。
交通,如果外出超過50公裏,後村人選擇去村北一公裏處的公路上攔截過路的公共汽車。如果不超過50公裏,包括到緊挨著村莊的自家地裏幹活,也多以自行車、摩托車代步。多數女人和較保守的男人騎自行車,少數能幹的女人和多數男人騎摩托車。村裏去德州最方便,衡水次之,在我們調查結束後的2007年底,村裏才開通可直達縣城的小公共汽車。
總的看來,後村是一個比較典型的北方村落。這個村子的普通構成了它入選的條件。此外,一個重要原因是,它是我的一位調查人員的故鄉。她在該村出生成長,對村裏的一切了如指掌。調查過程中,她的父親為我手繪了一幅全村各戶人家的分布圖,橫橫豎豎整齊排列的近兩百個小格子中,每個小格子裏一個戶主的名字,寫得清清楚楚。每戶人家、每一個人都在他的心中。有她和她的家人的幫助,我才能使人們願意講述他們的生活,也才能知道人們所講的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實的。而這是一項調查成功的關鍵所在。我們一共在村中訪問了100位婦女,她們的生活實況就是本次調查研究的基本資料。
在對中國婦女狀況的調查研究當中,有一個因素是不能忽略的:城鄉差別。就像有人在英國發現在不同的階級之間就連身體的生理特征都會因為源於不同生活方式的年深日久的型塑而有所不同那樣,在中國婦女當中,由於城鄉的經濟發展水平、貧富程度、生活方式的不同,城鄉女性的生命周期都發生了顯著的不同。其中平均入學年齡,農村女性比城市女性晚一年;月經初潮晚一年;離校時間早兩年;就業時間早三年;初婚年齡早近兩年;第一個孩子出生早兩年;城市女性終生隻生一個孩子,農村女性一般生兩個,有的還會偷偷多生;農村女性與城市女性相比,成為祖母要早四年;絕經要早兩年;最後一個孩子離家早一年;丈夫死亡早三年;本人的壽命農村女性比城市女性平均短三年。
僅從平均壽命這一個指標來看,農村女性的生活質量就低於城市女性。當然,農村男性的生活質量也是低於城市男性的。本項調查將在城鄉差異的大背景下考察農村的性別權力關係對女性生存狀況的影響,考察在農村男女不平等的程度以及兩性權力關係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