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孫中山《民權主義》第六講(2 / 2)

孫中山民生主義,是建築在經濟原則上,脫離了道德和感情的關係,我這話,是有實證的。《民生主義》第四講說:“洋布便宜過於土布,無論國民怎麼提倡愛國,也不能夠永久不穿洋布,來穿土布……或者一時為愛國心所激動,寧可願意犧牲,但是這樣的感情衝動,是和經濟原則相反,是不能持久的。”我們讀這一段文字,即知孫中山對於人性之觀察……惟公司式的共產則不然,股東中有在公司中辦事的人,予以相當的報酬,不願在公司中辦事的人,聽其自由,如此則“有所能而不盡”,也就無妨於事了。股東要需用公司中所出物品,由各人拿錢來買,自然不會有“取所需而無厭”的事,這就是公司式的共產遠勝家庭式共產的地方。中國的舊家庭,往往大家分小家,越分越小,歐美的公司,往往許多小公司,合並為一大公司,越合越大。中國舊家庭,數人或十數人,都會分裂,歐美大公司,任是幾百萬人,幾千萬人,都能容納,我們把這種公司製擴大,使它容納四萬萬人,就可成為全國共產,再擴之能容納十五萬萬人,就可成為世界共產,這即是大同世界了。

我把中國的舊家庭,做歐洲社會主義者的試驗場所,把歐美的大公司,做孫中山主義的試驗場所,就試驗的結果,下一斷語曰:“公司式的共產製可以實行,家庭式的共產製不可實行。”將來我們改革社會,訂立製度的時候,凡與中國家庭製類似的製度,都該避免,遇有新發生的事項,我們即在歐美公司中搜尋先例,公司中遇有此類事項,是用什麼方法解決,如此辦去,方可推行無阻,著者有了此種意見,所以第五章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是采用公司製的辦法。

我著《心理與力學》,創一臆說曰:“心理變化,循力學公例而行。”此發表後,很有些人說我是牽強附會的,後來我曾經考得:歐洲十七世紀時,有白克勒者,曾說:“道德吸引,亦若物理之吸力。”他嚐用離心力和向心力,以解釋人類自私心和社交本能。又十八世紀與十九世紀之初,曾有人用牛頓之引力律,以解釋社會現象。可知我所說的,古人早已說過,並不是何種新奇之說。又我主張性無善無惡,這個說法,中國告子早已說了的,告子說:“性猶湍水也。”湍水之動作,純是循著力學公例走的。我說:“心理變化,循力學公例而行。”算是把告子和白克勒諸人之說,歸納攏來的一句話,既是中外古人,都有此種學說,我這個臆說,或許不會大錯。我用這個臆說去考察孫中山的學說,就覺得他是深合宇宙自然之理的,他改革社會的辦法,確與力學公例符合。茲再舉兩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