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敬平的分手幾乎是一夕之間的事情,突然得令人手足無措。
那夜,我很早就看到他的簽名更新為:明天,我希望看見最愛的那個人。
那夜,雪不慌不忙煞有其事地下了起來。
那夜,我在看過他的簽名後,連夜冒著紛紛大雪去老城區的那條街道取一副裝裱好的十字繡。
南方的雪落地不生根,化成了灘灘冰水,積在公路上,等到回來時冰屑已經覆蓋了厚厚一層。一腳踩下去就是一鞋的冰水,我冷得渾身發抖,腦袋卻燒得暈暈乎乎的。
敬平的父母在上海經營著一家花鳥店,為了能夠在他生日那天給他一個驚喜,也為了能夠順便討討他父母的歡心,從來不拿針線的我竟然選擇了這樣一個艱巨的任務。
繡了有整整三個月,這期間我深居簡出,推掉了所有活動,一下班就躲進房間裏,一繡就是幾個小時。有時候繡著繡著就忘記了時間,直到肩膀酸痛,揉揉幹澀的眼睛方才發現已經淩晨。手機上必定有敬平噓寒問暖的短信以及未接來電。
漸漸地,敬平開始疑神疑鬼,幾次三番抱怨說:“豔豔,你最近對我好冷淡啊!”
我總是笑而不答,加緊繡我的十字繡。繡店的女孩教我如何先用筆繪好,然後再繡。然而縱使這樣,我還總是繡錯。有時候繡錯好多猛然驚覺時總是火冒三丈,氣得丟在一旁,狠狠地發誓再也不繡,但第二天時還是乖乖地拿起來,拆了錯的,又重新開始。
一針一線,繡的時候我念著他十年來對我所有的好。
我們認識將近十年,第一次見麵是在青澀懵懂的高一,父母都是在外工作,他跟著爺爺奶奶生活,而我則寄住在姨媽家,放假的時候不想回去有時我們就到學校附近的風景區玩。高三畢業前我成為了他的女朋友,約定畢業後上同一所大學,其實那個時候他高考成績比我好很多,但他還是義無反顧地選擇了跟我進入一個三流大學。
我們已經相戀了七年,整整七年。這七年來,他對我的好無可挑剔,在大學時我們是學校的模範情侶,惹得身邊的女孩子豔羨不已,我那死黨孟婉玲幾次當著眾人大咧咧地說:“楊豔那死丫頭,也不知是上輩子積了什麼德,遇到了何敬平。我要是能遇到像何敬平這樣的好男人,我立馬投懷送抱嫁給他。”
她們都看到了我光鮮燦爛的表麵,卻沒有看到我內在的傷感以及害怕,很多時候跟他無理取鬧,隻是想知道他還是在乎我的。他那麼講義氣,他那麼重情,他身後永遠有著一群崇拜又愛慕他的所謂的妹妹,她們都有著狂野的性子以及天真無邪的外表。
天真無邪地送他一條圍巾,天真無邪地幫他洗襯衣,天真無邪地摟著他的胳膊撒嬌要他請吃飯……
我又有什麼辦法?我隻能悶悶地生氣,沒事找他麻煩,滿口說著自己根本不在乎他,拚命地氣他,或者轉頭跑開,滿心裏期待著他能夠追來,然後說他會永遠愛我。
七年了,我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彼此摸透了對方的脾氣,一個眼神就懂對方要說什麼。用敬平的話來說就是——楊豔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放的是什麼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