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輯 美人靠(1)(1 / 3)

“記得那年,你家辦了嫁妝,我家備了新房,隻不曾提到我這個新郎。這十年來,換了幾朝帝王,看了多少興亡,鏽了你家嫁奩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樣。更老了你和我人兒一雙——隻有那十年陳的爆竹,越陳偏越響!”

——胡適

小腳太太——江冬秀

燒香求佛的村姑

很小很小的一個廟宇,野藤纏繞,就在江冬秀家不遠的地方。不知多少次,江冬秀就在這裏深深地跪下去,求佛大發慈悲之心,讓遠在大洋彼岸的胡適博士早日歸來,回到她的身旁。

她識字不多,小廟上“有求必應”四個字倒還認得——她沒有別的辦法,隻能來求佛。佛是萬能的,她相信佛會有求必應,就像相信隻要春風一起,後山嶺上的映山紅必定會漫山遍野紅得像燃燒的篝火一樣……

[少女時代的江冬秀]

她總是選擇在夜晚來求佛,徽州山村的夜晚,黑得如同一壇徽墨,明月之下,清露之上,她把一顆單純的心燃成一炷香,供奉在大慈大悲的菩薩麵前。她不願讓江村人看到她的期盼與煎熬,她隻能趁著夜色悄悄來到廟前,她相信她的每一聲祈禱、每一次跪拜,那個上莊人稱糜先生的少年在海那邊、在天盡頭都能夠聽到,看到。

[江冬秀燒香求佛的小廟]

有無數白牆黑瓦的村莊像斷了線的家譜冊頁,被秋風一吹,散落在徽州青青大山裏,江村隻是很普通的一處——它背靠著高入雲天的青山,端坐在青山下的台地上。村莊左右兩側各有兩座小土山,遠看就像兩把太師椅,左右的小山宛若太師椅的扶手,一條清溪蜿蜒而下穿村而過,潺潺流水千年依舊。我與這個徽州的村莊很有緣分,我嶽父當年就讀的皖南六縣聯中,抗戰時期就遷至這裏,不久他就從這裏考取了上海複旦大學——1950年代水患頻發,表姐的父親逃荒來到這裏,繁衍至今,已成一個龐大的家族。我多年前就來過江村,長長的古街、莊嚴的宗祠吸引了我的目光,多次走過這座小小的古廟,佇立於村後的青山,那時候我不知道這個燒香求佛的村姑。鄉村的姑娘就像野草閑花,除了自己的父母,外人誰會記住她們的名字?如果江冬秀不嫁給胡適,誰會記住這個身材不高、手腳肥胖的山鄉姑娘?

在江村老一輩人口口相傳中,江冬秀就是一個很普通的村姑,她個頭不高,有幾分福篤之相。生於江村的官宦之家,她其實並沒有讀過多少書。那個時候的姑娘都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為徽州姑娘,江冬秀自然也沒有例外。說她理解胡適,那也不現實,但是“父母之命”注定讓她和胡適走到一起,她就發自心底地喜愛這個山那邊的青衫少年。更何況,他在村人眼裏是那麼有學問,是個讀書人,出過洋;更何況,他長得斯斯文文,白白淨淨,即便用現在的審美標準來看,也是一個帥哥,她沒有理由不愛他——她還大他一歲,典型的姐弟戀,愛起來更心疼,更癡情。

[徽州旌德江村江冬秀故居]

我來江村正是深秋,村後的野山上漫山遍野全是柿子和野核桃,並沒有人來采摘,核桃啪嚓落下一顆,啪嚓又落下一顆。從前這些核桃都是有主人的,現在村民們全都外出打工,野山上的核桃和柿子都自生自滅,便宜了那些鳥獸。當年江冬秀就在這裏摘過燈籠一樣的紅柿,揮竿打過山核桃,這兩樣都是胡適的最愛——胡適乳名叫糜先生,江冬秀在書信中就稱他“糜哥”。有一次聽胡母說糜先生就愛吃家鄉的柿子與核桃,江冬秀就記在心裏。年年秋風過山梁時,她就采下幾筐柿子,從秋留到冬,柿子爛成一泡水,她的糜哥一去無蹤。當然,核桃是可以留下來,但是一年年的山核桃發芽了,長成了小小的核桃樹,她的糜哥仍未回還。

江村一些風燭殘年的老人還記得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年深秋,天已經很冷了,秋空裏大雁如流雲般從頭頂飛過,雁糞如雨。茅草吐著白絮在秋風中起伏,翻飛的落葉是冬天的請柬。江冬秀一個人在後山上打核桃,一個打毛柴的年輕人經過她的身旁,突然調侃她:“你別打了,糜先生不會回來吃的,他在美國娶洋女人,都生下渾身是毛的小洋人了。”這樣的謠言通過口口相傳,江冬秀在與胡適訂婚的十多年裏不斷聽到,可是,從來不曾有人當麵這樣對她說過,打毛柴的小青年太魯莽,知道她心口流血還要拿刀來紮,江冬秀淚水滴落,轉身舉起竹竿追打這個多嘴的家夥。年輕人嚇得撂下柴擔拔腿狂逃,邊逃邊叫:“你打我幹什麼,這又怪不得我,你有本事到美國找糜先生去,有本事你和美國洋女人幹一架,將你男人搶回來。”江冬秀追不上,扔下竹竿,蹲伏在核桃樹下哭得氣湧如山。

那一年她26歲,在古老的徽州,這樣的姑娘是一個很老很老的老姑娘,是一個老得再也嫁不出去的老姑娘。那一年是她和胡適訂婚的第十二年,如此漫長的婚約,也是徽州從未有過的,她沒有絕望,也不會絕望,這就是徽州女人的堅貞與忍耐。她丟下打核桃的竹竿,轉而將目光投向那座日日經過的小廟,她的心地那麼虔誠,她相信菩薩一定會保佑她。

佛終於被打動,將胡適再一次送到她的身邊,她不懂他的哲學,更不懂他的文化,她隻是喜歡他。他的眉毛、嘴唇、頭發,他臉上的微笑與手心裏的溫暖,她原本要的就不是那些身外之物,她隻是要一個活生生的人,佛統統滿足了她——因為這一份美滿姻緣,徽州大山裏這個藉藉無名的小腳女人,在中國文化史上,也留下一行腳印,一行逶迤的、深深淺淺的腳印……

掙不斷的紅絲線

從胡適家的上莊,到江冬秀家的江村,隔著一座聳入雲天的大青山。一條蜿蜒在峽穀密林中的石板道,像一條掙不斷的紅絲線,從大青山陡峭的肩頭纏綿而過,一頭拴住上莊,一頭係著江村,也將胡適江冬秀這兩個完全不同的人牢牢捆紮在一起——是一對兒苦瓜,也是一對兒螞蚱。

[胡適與太太江冬秀]

我從江村村後的荒山坡下開始登山。正是初冬時節,山窪裏時見薄薄的積雪,還有一些蓑草和枯萎的野菊花,青石板山道隨著起伏的山勢,高高低低地隱沒在樹林下或草叢中。由於年久失修,有些路段幾乎看不出路的痕跡,我隻能憑著直覺在山林裏行走。我想象著當年江冬秀挪動著小腳在彎彎的山道一扭一扭的情景。還有胡適,胡適也來來回回在這條山道上走過好幾趟。那時候他青春年少,身材瘦削單薄,身著飄逸的青衫,清秀的臉龐帶著一抹書卷之氣——春天的時候,這條山路野花繽紛,到處長滿竹筍與野蕨,江冬秀常常頭戴箬帽到楊桃嶺采蕨菜、掰筍子,有時候也會采下一支兩支映山紅別在箬帽上。隻是受困於古老徽州鐵板一樣堅固的道德秩序,他們從來不曾牽手在這條山道上奔跑,甚至在婚前,連麵也沒有見過一次。胡適隻見過江冬秀寄贈的一幅小照,那是一個福篤篤的姑娘。胡適越看越陌生,他將照片夾在書頁中,夢中出現她依稀的容顏,不像花,倒像月,是一輪滿滿的月。

[橫亙在績溪上莊與旌德江村之間的大青山]

這一根紅絲線最早從太子會上牽起——徽州男女的青梅竹馬或情竇初開,總是與太子會有關。那一年一度的太子會,是農耕的盛典,是鄉村的派對與狂歡。做“會”的村莊,家家戶戶要將親朋好友接來看“會”。胡適的姑婆就是江冬秀的舅母,在青山下那個楓楊樹環繞的叫旺川的村莊,她們都帶著小孩來看會,江母呂賢英一眼就相中了眉清目秀的胡適,她要這個鄉村裏罕見的斯文少年做她的毛腳女婿——在這裏,丈母娘代替女兒“一見鍾情”。

胡娘馮順弟微微笑一下,不肯表態。一來,她的家境日益衰落,配不上江家這個翰林之家探花後裔;二來,江冬秀比胡適還大上一歲,徽州的民俗是,“男可大十歲,女不可大一歲”;三來,江冬秀屬虎,胡適屬兔,母老虎對付小兔崽子,那是手到擒來的事,馮順弟可不想讓自家兒子被一隻母老虎欺負。呂賢英不死心,請私塾先生胡祥鑒說媒。胡祥鑒做先生,嘴巴皮子上有功夫,把江冬秀說得花好稻好。馮順弟礙不過親戚情麵,開出了胡適的生辰八字。算命先生算出的結果是“天賜良緣”,一方紅紙在胡家門框上貼了許久,馮順弟進門出門看三次,臉紅得像籬笆下的山桃花——既然緣分天注定,豈有違抗之理?徽州人家都是耕讀傳代詩禮人家,一諾就值千金。在那個油菜花如洪水一樣泛濫成災的春天,簽下婚約後的胡適就去了上海,他像一葉孤舟,漂過新安江、錢塘江的清清流水,一直漂到上海,最後又漂向海上。

在徽州大山裏,江冬秀成了傳說中的徽娘,在深宅大院之中,在明月星光之下,她坐在那些祖傳的磨白了的美人靠上,像徽州古老山村千千萬萬的徽娘一樣,在守望中任雲聚雲散花謝花飛。十多年的歲月轉眼而逝,每年秋天,她會將一顆核桃當啷一聲丟到瓷壇裏,徽州女人都是這樣計算著男人離別的日期,計算著男人回歸的日期。胡適會寄來家書,讓她學文化,她真的開始寫字,字寫不好,錯別字連篇,但馬馬虎虎能給胡博士寫信。他讓她別再纏足,她也聽他的話,解開又臭又長的裹腳布。半大的腳,走在江村到上莊之間長長的山路上,把一個徽州女人的癡情和忍耐,鐫刻在山中那些青色的有樹根狀紋理的大石頭上。

我在半山腰一個叫楊桃嶺的地方休息了好半天,這裏離上莊還有二十多裏,高高的山巔還在我的身後。據說攀爬這座大山,山裏人稱之為“兩頭紅”,意思是說早上太陽出山時出門,到太陽下山了才可到上莊,剛好是一整天時間。

[當年江冬秀的閨房]

坐在楊桃嶺上,我渾身大汗淋漓,當年江冬秀一個小腳女子來來往往走這條山道,著實不容易。她對這條山道充滿感情,她多少次從這條山道上走過:掰筍,采蕨,相親,看太子會,包括她出嫁的大紅花轎,無一例外地沿著這條逶迤而上的山路翻過大青山,直達山的那一邊——1941年,江冬秀回家探親時,看到楊桃嶺一帶石階歪斜,殘缺不全,路人行走困難,當即捐出一筆錢重修,還親自請了監工驗收。那個時候,這是一條由績溪往旌德的主要通道,商販外出、軍旅過境、官宦下鄉,全由此經過,包括1917年那個蟬聲悠揚的夏天,博士胡適留學回國,江家請他吃酒,他風塵仆仆地沿著山路來到江村。酒過三巡之後,滿臉通紅的胡博士結結巴巴地提出一個要求:想見一見江冬秀。江家那個牽紅線的姑婆進入廂房說了半天,才出來笑眯眯地遞給胡適一個眼色。可是等胡適在樓上樓下無數雙村民興奮的看稀罕的目光中進入廂房時,江冬秀卻像一隻受到驚嚇的小鹿,一頭鑽進像小房子一樣的徽州雕花古床上,還放下麻布帳子。留學歸來的博士望著眼前厚厚的麻布蚊帳一籌莫展,在鄉風民俗麵前,他止住了腳步,就像他小時候站在後山上一叢叢蘭花前,守著一個前世今生的約定一樣。

[從江村村後上山的小路起點,當年江冬秀的新婚花轎就是由此出發]

對於和江冬秀這個一直延期的婚姻,胡適內心充滿難言的惆悵,他完全是為了母親才應下這份婚約。1917年11月21日,是他新婚的第49天,他在寫給美國情人韋蓮司的信中這樣說:“我不能說,我是懷著愉快的心情,企盼著我們的婚禮。我隻是懷著強烈的好奇,走向一個重大的實驗——生活的實驗!”周質平教授甚至認為,胡適對自己的婚姻,經過了一番自我說服的功夫,而達到了“近乎自我欺騙的境界”,他甚至以“上斷頭台”來形容胡適結婚時的心情。有趣的是,胡適在康奈爾大學以《中國的婚製》為題作演講時,曾強烈抨擊中國封建禮教,而他自己,卻心甘情願地成為一個封建婚製的犧牲品。當然,他的那些堂皇的話隻是他做的學問,是他枯燥無味的學術。走下講台回到家,他就變成一個俯首貼耳的好好先生,伏桌吃飯,上床睡覺,他是一個英俊有才的目光明亮、重友輕財的好老公。纏在他身上那根看不見的紅絲線,他一輩子沒有掙斷,反而被越纏越緊,就像一條被死死網住的魚。

廿七歲老新郎

上莊的這個略顯擁擠的廂房就是胡適與江冬秀的洞房。在這裏,我看到了胡適的遺物:燈盞、硯台、毛筆,還有雕花床、紅漆桌、美人靠……看到婚禮上新郎倌的黑呢禮帽和新娘子大紅繡花緞子鞋,看到胡適青澀的慌張和江冬秀從容的篤定……那是青春期容易出現的慌張。盡管少年胡適沐浴過歐風美雨,但是在骨子裏,文化人的知性、少年人的純情,於他來說一生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