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乞丐每天在大街上無所事事地斜躺在地上,麵前放著一隻破碗,旁邊還放著一根討飯棍。每天有很多人經過這裏,不少人見他可憐,就在他的破碗裏丟幾個硬幣。
有一天,一個年輕的律師出現在這個乞丐的麵前說:“先生您好,您的一個遠方親戚已經不在人世了,留下3000萬美元的遺產,根據我們的調查,您是這筆遺產的唯一繼承人,所以請你在這份文件上簽個字,這筆遺產就屬於您的了。”一瞬間,這個人從一無所有的乞丐變成了百萬富翁了。
別人問他:”您得到這筆3000萬的遺產之後,最想要去做的是什麼事呢?”乞丐回答說:“我首先要去買一隻像樣一點的碗,再去買一根漂亮一點的棍子,這樣我就可以像模像樣地討飯了。”
聽起來覺得很可笑,可這樣的事情往往就會發生在我們的身邊。雖然你的外表可以改變,但是你內心深處還是原來的自己,所以你還會回到以往的行為。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沒有賺錢的野心,就算是你腰纏萬貫,也等於是“坐吃山空”。
當今的社會,是一個不可缺少金錢的社會。古人常常告訴我們:“錦上添花人人有,雪中送炭世間無。不信且看筵中酒,杯杯先勸有錢人。”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成為富翁是每個人所希望的,要想達到這個理想,一定要有非常強烈的賺錢欲望。而現實的金錢,也是用來滿足個人欲望用的。
作為父母,我們要告訴孩子,有膽識你就有可能成為富翁,有野心你才有可能擁有財富。
有條件地讓孩子到社會打工
對於讓孩子打工,家長無外乎有兩種聲音。一種聲音是不同意,認為孩子還小,社會經驗不足,怕在外麵上當受騙。而且孩子還處於學習的年齡,外出打工還太早。無論如何孩子學習還是第一位的,外出打工掙錢的想法都是不現實的。另外一種聲音則是讚同,孩子假期打工掙錢可以和社會提前接觸一下,鍛煉與生人交往的能力。
先講一個丁洋在中國股海衝浪的傳奇故事。從信息技術專業的大學生,到頗具專業水平的校園歌手;從證券節目的電視主持人,到活躍於股海的私募基金經理。丁洋每次總是從玩票起家,一不小心就玩成了職業選手。
丁洋在投資理財上的興趣與天分,從他讀中學時起就已經開始顯露出來。
由於父親是大學裏的教授,丁洋從小家境頗好。但是,衣食無憂的教授之子,卻偏要打暑期工。讀高中的那幾年,丁洋每個暑假都要去當報童。
他選擇了周末發行的《電視報》,每份零售價0.12元,一份他可以從中賺到2分錢,丁洋每周要批發1000份。當時,周五出版的《電視報》,在周末兩天時間裏十分好銷,但如果到了周一還沒賣完就基本上爛在手裏了。
為了在周末短短兩天時間裏賣掉手上的1000份報紙,丁洋總是想盡辦法,動足腦筋。有時候遇上好心的報販子,讓他站在旁邊賣,他就可以利用每天習慣性買報的固定客戶。有的固定報攤嫌他搶了生意,趕他走開,他就不得不走街串巷,沿街叫賣,像個真正的街頭小販一樣。還有的時候實在賣不完了,他就發動同學、鄰居小孩,把手裏的報紙再轉批給他們,收入分成,各得一分錢。
就這樣,一個暑假八個周末,8000份報紙賣下來,丁洋賺到的第一桶金大約有100多塊錢。而在當時,丁洋的心還不在這100多塊錢上,從他賣報時所記下的日記來看,他強迫自己做這種苦行僧式的暑期工,就是要看自己是否能真正堅持下來,有沒有這種毅力。事實證明,這種執著與勤奮正是他後來的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支撐力量。
從丁洋打工的經曆,我們可以看出,打工對孩子是有好處的。打工不僅讓孩子掙到零花錢,還能體會到工作的意義和辛苦,懂得珍惜別人的勞動成果。打工無疑是鍛煉孩子的,特別是讓孩子們從毛遂自薦開始。打工教會孩子們如何“打動對方,推銷自己”。無論年齡大小,有無經驗,你都得走上大街,站在一個個陌生的門口徘徊,待鼓足勇氣之後推門進去,得到的可能是一張冷臉或者一句冷冰冰的話:我們不用人。你還得到下一個門口站定,重新調整好自己的情緒和麵部表情。在正式開始“打工”之前,孩子已經經受了挫折考驗。
為讓孩子們不丟掉自己當年那種艱苦樸素、自食其力的精神,擁有千萬資產的富翁冉敬芳要求她的5個孩子在“不繼承協議書”上簽下了各自的名字。其內容是:“五個子女,如果誰願意讀書以及深造,父母必須全力支持;如果誰自動放棄讀書,就必須投入社會就業,未滿16周歲的必須在家參加勞動,家長不做任何經濟上的援助……父母的財產以及遺產隻能由父母支配,任何子女沒有權利過問以及幹涉。”利用暑假,冉敬芳還將5個孩子全部安排在了自己的養殖場裏打工,工資跟普通工人一樣,並且每天按時考勤,遲到、早退或者工作失誤照樣扣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