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3月,常惺、會泉二法師邀約弘一法師,期望借重弘一法師重振南閩佛學院學風。
弘一法師應約赴廈門南普陀寺,發現南閩佛學院風氣養成,整頓已經難為著手。風氣熏習,唯在沒有養成一股正氣。弘一法師由南閩佛學院幾年之間的風氣變化,想到樹立正氣對於佛學教育和僧材培養的重要性,於是想起《易經》裏“蒙以養正”的話,遂建議寺主常惺法師另設“佛教養正院”。弘一法師主張學行兼顧,事理圓融。對於年輕的學僧來說,學習佛法理論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還是思想和品德修養,是養成一種清涼正氣。以之為宗旨,弘一法師親自為“佛教養正院”書寫匾額、製訂章程、選定教學書籍,並且向常惺法師推薦瑞今法師主持養正院工作,廣恰法師任學監,高文顯居士擔任講師,自己主要擔任訓育課程。
弘一法師處處以身作則,以不言之身教,行感化教育之功,遇到責任範圍內的事,總是首先責備自己。有幾位學僧偷看了《薄命鴛鴦》等佛門禁書,弘一法師沒有責備學僧,而是內疚自懺,傷心落淚,深愧自己教導無方。那幾個學僧深受感動,決心痛改前非,自淨心地,養正心性。
不由想起浙江一師那個認真的先生。走過一幕一幕的風景,塵埃落定了,浮華散盡了,熱鬧清涼了,唯有那份認真依然,依然如光朗照,依然如風和煦。
弘一法師並不多與佛教養正院的事務,而是隱居在南普陀後山兜率院裏,專心研讀校定佛典《四分律隨機羯磨疏》。9月20日,弘一法師55歲生日之際,弟子們特意為法師攝影留念。看著自己已見老態的照片,想到南閩弘律的這一番殊勝因緣,弘一法師覺得還有許多的事未付實行,不禁頗為感慨,興寄一聯,以明心誌:
願盡未來,普代法界一切眾生,備受大苦;誓舍身命,宏護南山四分律教,久住神州。
弘一法師先後在佛教養正院講過5次課。1936年2月,以《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為題,從惜福、習勞、持戒、自尊等四個方麵相訓示。1936年3月下旬,開講四分律戒本,前後長達一個月時間。這年年底,講授《十善業道經概要》。1937年3月,講授《南閩十年之夢影》和《關於寫字方法》。1938年底,作《最後之□□(懺悔)》講演。
《南閩十年之夢影》和《最後之□□(懺悔)》,充滿懺悔。
弘一法師在《南閩十年之夢影》裏說道:
到今年一九三七年,我在閩南居住,算起來,首尾已是十年了。回想我在這十年之中,在閩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卻是很少很少,殘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覺得自己的德行,實在十分欠缺!因此,近來我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二一老人”。什麼叫“二一老人”呢?這有我自己的根據。記得古人有句詩:“一事無成人漸老。”清初吳梅村臨終的絕命詞有:“一錢不值何消說。”這兩句開頭都是“一”字,所以我用來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
因此我十年來在閩南所做的事,雖然不完滿,而我也不怎樣地求他完滿了!諸位要曉得:我的性情是很特別的,我隻希望我的事情失敗,因為事情失敗、不完滿,這才使我常常發大慚愧!能夠曉得自己的德行欠缺,自己的修善不足,那我才可努力用功,努力改過遷善!一個人如果事情做完滿了,那麼這個人就會心滿意足,洋洋得意,反而增長他貢高我慢的念頭,生出種種的過失來!所以還是不去希望完滿的好!
弘一法師在《最後之□□(懺悔)》裏,更是懺悔得讓人觸目驚心:
我常自來想,啊!我是一個禽獸嗎?好像不是,因我還是一個人身。我的天良傷盡了嗎?好像還沒有,因為我尚有一線天良常常想念自己的過失。我從小孩子起一直到現在都在埋頭造惡嗎?好像也不是,因為我小孩子的時候,常行袁了凡的功過格,三十歲以後,很注意於修養,初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便大不同了:因為出家以後二十年之中,一天比一天墮落,身體雖然不是禽獸,而心則與禽獸差不多。天良雖然沒有完全喪盡,但是昏聵糊塗,一天比一天利害,抑或與天良喪盡也差不多了。講到埋頭造惡的一句話,我自從出家以後,惡念一天比一天增加,善念一天比一天退失,一直到現在,可以說醇乎其醇的一個埋頭造惡的人,這個也無須客氣也無須謙讓了。
就以上所說看起來,我從出家後已經墮落到這種地步,真可令人驚歎。其中到閩南以後十年的功夫,尤其墮落的墮落。去年春間曾經在養正院講過一次,所講的題目,就是《南閩十年之夢影》,那一次所講的,字字之中,都可以看到我的淚痕。諸位應當還記得吧。可是到了今年,比去年更不像樣子了。自從正月二十到泉州,這兩個月之中,弄得不知所雲。不隻我自己看不過去,就是我的朋友也說我以前如閑雲野鶴,獨往獨來,隨意棲止,何以近來竟大改常度,到處演講,常常見客,時時宴會,簡直變成一個“應酬的和尚”了,這是我的朋友所講的。啊!“應酬的和尚”這五個字,我想我自己近來倒很幾分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