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悠悠三千年演變發展的曆程,早已彙集成一條起伏蜿蜒、波瀾宏闊的漫長河流;而它各體兼備,於世間萬物眾象無不包納涵蓋、盡收之筆端眼底的複雜構建,也顯示出一種氣象恢弘、異常絢麗豐繁的巨大空間容量。所以,力圖描述其多樣化的表現形態與承傳生新、消長盛衰的進化現象,探究那凸顯的外在形式和深層潛注貫通的藝術特質,以給出較切實恰當的審美與社會文化層麵上的價值評判,由之認定它在尋覓、確立民族—國家的靈魂或自我精神麵貌上的標誌性意義,換言之,即嚐試著為文學編寫撰作總結性的“史”的工作也相應而生——這同樣可謂是淵源久長且古老,因為中國本來就有濃厚的曆史情結、強烈的曆史意識,是一個擁載了悠遠史學傳統的國家。
不過,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文學史,固然也汲納兼融了一些中國傳統的文化—文史因素,但本質卻是近代文學、科學和思想的產物,於學理觀念、把握方式方法與目的關懷等諸方麵,主要接受並實踐著由日本轉道而來的西方理論。難怪那第一部的“中國文學史”竟然出自西洋人翟理士、顧路柏和東洋人古城貞吉之手,而不是中國人自己。之後由二十世紀初迄今,繼京師大學堂師範館國文教習林傳甲與東吳大學國文教授黃人的兩部同名《中國文學史》開山,國人的文學史研究熱情方才高漲。近百年間踵起迭出,分別立足於各自視點取向及不同題材、文體、斷代、民族,而詳略簡繁歧異的著作,已陸續麵世達千餘種之多,蔚成學術文化界的一派盛景大觀,實亦無甚不可理解者。
不待贅言,作為中國史學宏大敘事的重要構建成分,文學史在張揚“文學必須獨立,與哲學、史學及其他科學可以並立,所謂純文學也”①的本體意識之際,已同時認定了它的期望和追求:根基於特殊學科品格,就那些已然是曆史存留的過去文學現象予以考辨清理、去偽存真,經過重新編排分析,描述出其時空中的發展嬗變過程,最後再進行意義闡釋與價值論斷;或者說是在外部社會曆史文學環境的觀照裏,來複原文學的真實生存狀況,揭示那種識別自我的審美性標記和它相互間交流、浸染而成互動的複雜局麵,卻絕非隻是一般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並民俗風物等的平麵鋪陳表敘。總之,所有這些都隻存活在鮮明生動的文學曆史畫卷上,又因這畫卷而獲得蓬勃熱情的生命動力。
當明白了上述或許帶著幾分學究氣息的基本原理以後,下一步要解決回答的便該是形而下的兩個具體問題,即麵對已然問世的紛紜浩繁的“中國文學史”之林,我們這部新的書還想寫些什麼?到底又該怎樣寫?
這裏先來說說第二個問題。在許多研究家的心目中,文學史應該是一項精深專門的學術課題。而於諸般可見可知的文學現象背後,準定隱伏、貫穿著某些很難加以明示的,抽象的,但又確實起到決定性影響及支配作用的深層規律,他們的任務當然是發現與揭示真相,進而闡明意義。那麼,因為學術性使然,相關著作有些奧博乃至趨於枯燥的證論風格就不可避免,甚或是必然的了。
上述認識無疑有道理。不過,本書所關注的卻是最廣泛的讀者大眾,那便需要別樣與之相適合的把握尺度與敘述方法,為其認同,也能夠增加閱讀樂趣。所以說,中國文學史不能僅是曆朝曆代作家作品的析論和時代背景、相互關係的評介。在我們眼中,它同時甚至首先還是一個悠久美麗的故事,由若幹個饒有興味的話題編織成——現在的書名已預先清楚地提示出這層構想命意——並通過暢朗流利、簡潔生動的文筆從容講述出來,輕淺而不淺薄,深厚卻不深奧晦澀。
大致而言,中國文學經曆了由泛雜而轉向專純、自混沌漸進入自覺的演變發展過程。其間產生與存留的篇章多得不可勝數,簡直如煙海般浩渺無垠,任何文學史著作也很難做到巨細無遺皆盡鑒評,所以必然要善加選擇,確立自我的價值取向標準,才能使它們成為被研究、討論的對象,這其實就是相對與絕對的雙向互補,主觀認知和固有事物或個人意圖與客觀公論的協調交融的結果。不過,這一切卻都是根源立足在文學首位的本質特征——審美之上,以文學最重要的審美愉悅功用為依據,從“文學性”出發並最終歸宿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