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王二(4)(1 / 3)

當然,搜我是領導上的布置——搜査可疑分子的衣兜,尋找畫了反革命淫畫的炭條——但是也輪不到氈巴來搜我的兜。當時我就很氣憤,但還沒有想到要揍。後來在浴池裏,看著他的裸體,忽然又覺得不揍他不成。第二天他又掏我的兜,這時我已經把怎麼揍他完全想好了。本來可以揍到他啞口無言,誰想手頭失準,居然打出了X光照得出的傷害,這一下又落到理虧的地步了。但這不是故意的,我小時候和人打架回回要敲打對方的肋下,從來沒打斷過什麼,假如我知道會把他肋骨打斷,絕不會往那裏打。

我們廠裏出了那些畫之後,老魯大叫大嚷,給公安局打電話,叫他們來破案。公安局推到派出所,派出所派個警察來看了一下,說應該由你們本單位來解決。最後公司保衛科來了一個衣服上滿是油漬的老劉,臉上紅撲撲的滿是酒意,手持本世紀四十年代大量生產的蔡司相機,進到廁所裏照了一張相,消耗了一個小孩拳頭大小的閃光燈泡。那個燈泡用以前裏麵塞滿了爛紙一樣的鎂箔,閃了以後,就變得白而不透明,好像白內障的眼球。但是後來要相片卻沒有,因為拍照時忘了放底片。讓他補拍也不可能,因為那是最後一顆閃光燈泡,再也沒有了,想買也買不到。這很顯然是沒把老魯的事當真事辦。這位老劉我也認識,照我看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壞蛋,和我不同的是他一輩子沒出過事。老魯很生氣,自己來破這個案子,召集全廠的好人(黨團員,積極分子)開會。我想他們的第一個步驟,就是找王二犯案的真憑實據。氈巴這家夥,也是與會者之一。

有關那些畫的事,還有一些可以補充的地方。假設你是老魯罷,生活在那個乏味的時代,每天除了一件中式棉襖和氈麵毛窩沒有什麼可穿的,除了提著一個人造革的黑包去開會沒有什麼可幹的,當然也會煩得要命。現在男廁所裏出了這些畫,使她成為注意的中心,她當然要感到振奮,想要有所作為。這些我都能夠理解。我所不能理解的,隻是她為什麼要選我當犧牲品。現在我想,可能是因為我總穿黑皮衣服,或者是因為我想當畫家。不管是因為什麼罷,反正我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了。

有關我不像好人,以下這件事可以證明:後來我到美國去留學時,在餐館裏打工端盤子。有幾個怪裏怪氣的洋妞老到我桌上來吃飯,小費給得特別多。除此之外,還講些我聽不懂的話。又過了些日子,老板就不讓在前台幹了,讓我到後麵刷盤子。他還說,不關他的事,是別的客人對他說我這樣子有傷風化。其實我除了臉相有點凶,好穿黑皮衣服之外,別無毛病。而穿黑皮是我自幼的積習,我無非是圖它耐髒經磨,根本就不是要挑逗誰。但是假如我是好人的話,就不會穿黑皮衣服,不管它是多麼的經髒耐磨。

我揍氈巴之前,先揪住他的領子狂吼了兩三分鍾“有賊”,把浴池裏的人全叫了出來。當時我精赤條條,身上還有肥皂沫。氈巴又羞又氣,而且掙不開,不由自主地打了我幾巴掌。這件事完全在我的算計之內,因為打架這件事在任何時候都是誰先動手誰沒理的。等到大家都看清他先打我了以後,我才開始揍他。當時氈巴把衣服脫了一半,上身還穿著毛衣,下半截穿著中間有口的棉毛褲,從那個口裏露出他那半截童稚型的陰莖,好像貓嘴裏露出來的半截魚腸子,遠沒有我這樣什麼都不穿的利索。動手之前我先瞄了他一眼,看見了這些,然後才開始打。第一拳就打在他右眼眶上,把那隻眼睛打黑了。馬上我就看出一隻眼黑一隻眼白不好看,出於好意又往左眼上打了一拳,把氈巴打得相當好看。有關這一點有些要補充的地方:第一,氈巴白皮膚,大眼睛;第二,他是雙眼皮。最後,他是凹眼窩。總之,眼睛黑了以後益增嫵媚。酒廠的師傅們都給我喝彩。當時我可能有點得意忘形了,忘記了打架這件事還是誰把別人打壞了誰理虧。當時我光著屁股,打得十分興奮,處於勃起狀態,那東西直翹翹的,好像個古代的司南(司南是指南針的前身,是漆盤裏一把磁石調羹,勺把總是指著正南——而我這個司南指的卻是氈巴),後來他抱怨說:打我打得好得意——都直了!當然,這是出於誤會,我有好多古希臘陶畫的圖片,畫了一些裸體的賽跑者,可以證明人在猛烈運動時都要直。而揍氈巴就是一種劇烈的運動。這是因為腎上腺素水平升高,不含性的意味,更不能說明我是虐待狂。我也受了傷,右手發了腱鞘炎,不過這件事後來我沒敢提,因為它是握成拳頭往人家身上撞撞出的毛病。我把他打了一頓的結果是使他背上了個作賊的惡名——雖然他掏我的兜是領導分配的任務,但這是秘密工作(undercover),領導上絕不會承認自己曾派了人去搜職工的口袋;我也得了個心毒手狠的歹徒之名。照我看,這樣的結果也算公平,我們倆可以盡釋前嫌了,但是一上了班他就坐在工具箱上,一點活也不幹,像受了強奸一樣瞪著我。我被瞪急了之後,就說:氈巴,別光想你自己有理。你替我想想,我這個人大大咧咧的,萬一哪天不小心把炭條放進衣兜裏帶到廠裏來被你搜出來,不就完了嗎!我不揍你成嗎?這句話把他的話勾出來了。他抱怨說,我像流氓一樣揍他,下的全是毒手。這就是說,他也承認我揍他是有道理的,隻是不該打得這麼狠。對此我也有道理可講:其一,假如我兜裏有炭條,被他搜了出來後果就不可想象,所以是他先下了毒手;其二,假如他比較有戰鬥力,我也不能把他揍成這樣,所以這也怪他自己。於是我們倆爭論了起來。在詭辯方麵和在打架方麵一樣,他完全不是我的對手。爭到了後來,他很沒出息地哭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