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內作者提到了他年輕時當司務長的事。正如“司務長”這個名稱所提示的那樣,那時候他常常拉著一匹老馬,在鄉間的小路上行走,給大家采辦夥食。假如不是滿臉苦相,骨瘦如柴,那個時候他有點像好兵帥克的模樣。他和帥克還有一點重要的區別,就是假如沒有了啤酒,帥克會幹渴而死,而隻要河溝裏還有水,王二就不會渴死。
一
本書的這個部分是關於我自己的,可以拿它和李靖、紅拂的事做個比較。我住在一座高層建築裏。這座樓是綠色的,樓前麵有一小片枯黃的草坪,草坪邊上還有些怪頭怪腦的器具。假如你樂意相信的話,那是給小孩子玩耍的滑梯和木馬,但是小孩子切不可坐上去,否則就會弄上一屁股土,假如他的屁股還完整的話——我這麼說,是因為滑梯上有好多翹著的竹片,那些竹片都很鋒利。這座樓還有黑暗的樓道和亮著熒光燈的電梯;這個電梯常常把我提升到第十七層;然後我就在破自行車和包裝紙箱裏奪路而行。這種經曆常常使我自以為是畢加索或者是別的什麼畫家,在畫廊裏展出我畫麵雜遝的畫。在樓道裏我經常聞到炸辣椒或者是燒黃花魚的味道,但是和我住的那套房子沒有什麼關係。我們的廚房裏灶台上積了厚厚的土,因為已經是夏天,用不著燒開水。我喝自來水,和我同住的小孫也喝這種水,雖然聽說北京的水很硬,喝生水要得結石症。有時候她裹在一件睡袍裏,兩眼發直地坐在過廳裏,有時候則穿著西服裙子和白襯衣,腳上穿著高跟鞋。這取決於她是不是要出門。我就住在這麼個地方,晚上點一盞八瓦的日光燈,想著怎麼證明費爾馬定理,不知不覺就活到了四十一歲。這個地方和泥水滿街的洛陽城,和黃土碾成的長安城沒什麼兩樣,都是合情合理的一個地方。
我說過,我在與小孫合居。合居仿佛是一種暗示,指出我們倆之間要發生性關係。憑良心說,我對這種卑鄙的暗示不能安之若素。它使我想入非非,夜不能寐。虯髯公和紅拂合居時就比我強,雖然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分,但是畢竟是強。小孫是個高個女人,有時候梳馬尾辮,有時候梳披肩發,這些都無關緊要,反正是那些頭發。假如她要出門去,就穿上白襯衫,西服裙子,這樣腰就顯得比較細。雖然她個子已經很高了,但還穿著高跟鞋,這樣姿勢比較好看一點。現在她留了劉海,這樣臉顯得短一點。對於這些事我知之甚詳,因為我就是她的穿衣鏡,她經常打扮完了跑到我房裏叫我看怎麼樣,但是從來不聽我的意見。照我看她怎麼打扮還能看出是原來那個人,就建議她把頭發染紅,眉毛染藍。這樣保證她親媽也認不出來。但是領導上不會同意她這個樣子來上班,他們會叫她把頭發和眉毛全刮掉,活像一顆大雞蛋。總而言之,她要出門時總是一種合情合理的打扮。假如什麼都不穿,也不知是什麼樣。
我最近和小孫搞到一起了。這個女人除了眼角有些魚尾紋之外,長得很漂亮。鎖骨上方長了一顆痣,是肉色的,和她的乳頭是同一種質地。這件事沒有什麼出人意料的地方,在我看來甚至是順理成章。別人看這件事,可能覺得不夠合情合理,這是因為我不是個合情合理的人。在這個方麵,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夏天到來的時候,我經常隔著她半透明的襯衣研究她的乳罩,看到出了神,就會把昆德拉教的話喊出嘴來。頭一回聽見我喊這個,她又哭又鬧,還說要找我們領導;後來就不哭了,隻是罰我去刷廁所。其實我沒有什麼壞意思,隻是魂不守舍,什麼都能講出嘴來罷了。
我刷馬桶時用硫酸配上重鉻酸鉀,這是洗試管的配方,然後又用洗衣粉刷,每回都把它洗成全屋最光彩奪目的東西。別人到我們家裏來,看到了烏黑油亮的廚房以後再進了廁所,總是要大吃一驚。來了客人我總要引他們到衛生間去看看。最近她再聽見我這樣叫,就不再叫我刷廁所,也不說要找我們領導,隻是笑著說道:“下回罷。”我已經說過,昆德拉教的那句話是一個“脫”字。她說下回罷,就是說,下回脫給我看。但下回還有下回,如此循環遞歸,永無止境。我也沒想讓她把這個字當真,因為我也不知道這話是從腦子的哪一部分裏冒出來的。不過自從她不讓我刷廁所,我們倆是越來越友好了。每回她那邊來了客人,都引到我這裏來看看,介紹道:王二,數學家。他在證費爾馬定理,還會寫小說。我這邊來了客人,她也來探頭探腦,尤其來了女客。有一回有個同學到家裏來找我,他嗓音高亢優美,屬於男童聲的範疇。小孫來窺探了幾次,還是不滿意。等客人走了跑到我房裏來往床底下看。我問她犯了什麼毛病,她說,聽著你房裏有個女人,怎麼沒看見?你們把她藏在哪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