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時代,官位作為一種身份,一經獲得,具體的個人也就擁有了官僚身份神聖的品性和特權,即使是已從官位上退下來的“老幹部”,所失去的也隻是其行政職權,身份權利屬於個人而不會喪失,即通常情況下,官員所喪失的隻是職而非官。從身份地位意義上說,沒有官職者的生活方式與有官職者是一樣的,“老幹部”的生活方式與“新幹部”是一樣的。這種生活方式即是:富貴的生活方式、權威性的身份地位。
在帝國框架下,官僚係統成員對所轄範圍行使著全方位的支配。這種支配,為官員的貴而富的生活方式提供了物質基礎;這種支配,使攫取物質財富成為官員生活的常態。
另一方麵,專製獨裁的帝王需要的是馴服,同時又是賢明的官僚體係,因此嚴密的選舉考核製度很早就得以提出並不斷完善。於是,這種官僚係統中的官員往往不得不接受兩套不同規則的生活方式:一套是“官員”章程中的道德準則和人倫精神,這是從小學習、長期培養以進入官僚係統的標準聖人語錄教育,即如何獲得“貴”的傳統教育;另一套則是要在官位中接受的教育,怎樣攫取物質財富,即如何謀取“富”的教育。今天看來,這種生活方式是分裂的--表麵上遵從“傳統教育”,實際上遵從財富原則。這種分裂,時常又表現為遵從傳統標準聖人語錄的宏大道德話語,高舉道德大旗,宣揚一種高尚的道德生活;實際行為方式,則是對道德聖教前所未有的嘲弄。
帝國官僚體係是在消滅貴族世襲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因此,擁有特權和特殊生活方式的是整個官僚階層,並非某個家族或個人。王朝利用這一擁有廣泛基礎、理論上向大多數階層開放的官僚選拔方式,建立起一套統一的官僚機構。這種傳統與西方曆史中貴族為爭得權利與帝王抗爭的曆史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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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