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官員的裏裏外外(17)(1 / 1)

此種情況乃刻意照拂,而根據等級倫序的精神和帝國的行政原則,官僚即有合法的乘庇權利,並在此基礎上出現各種利用特權的花招。

萬曆九年,他(張居正)寫信給在江陵老家的兒子張嗣修,要他清查戶內田糧實數。結果發現,張家原有田地不過糧七十餘石,然而該縣賦役冊上竟寫著“內閣張優免六百四十餘石”。詭寄得五百七十石,“有族人依借名號,一體優免者;有家童混將私田,概行優免者;有奸豪賄賂該吏,竄名戶下,巧為規避者;有子弟族仆私庇親故,公行寄受而逸者。是以十分之中,論本宅僅得其一,餘皆他人包免。”

在張居正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他的家人親屬等人借助於種種手段,都得到免除稅賦的好處,甚至於親屬子弟的仆人也享此待遇。此種借助於合法減免權利來逃避稅役的方式,在兩漢時代則是世家大族與帝國政權爭奪人力物力的控製的局麵,極易瓦解帝國本身。唐宋而後,雖不足以成為瓦解帝國的力量,但這種趨勢也是災難性的,在地方稅役的目標控製下,隻會加速帝國社會的階級失衡,衝擊帝國社會的平衡。另一方麵,帝國稅役的目標化,隨著帝國的進程的發展,遠遠滿足不了帝國行政的財政維係,隻好追加目標數額,這種加征的數額總是落到底層那些與官方毫無瓜葛的民眾身上,進而進一步加劇帝國社會的分裂。

整個帝國的資源都耗竭在如何尋求有利的等級倫序上,也就是說,整個帝國事務隻有一個核心--處理人與人之間的等級倫序關係。成功與失敗皆來源於怎樣取得優勢的等級倫序地位(穩定的利於增進財富總值的財產製度則不在其考慮之列),全力尋求如何在一個既定的目標下,分配固有的財富。其核心在於控製和支配財富上。

在這種局麵下,可以說,任何穩定的財富積累和追逐財富增值的想法都是不可能的,隻有通過無限追加權力耗損以維持靜態的平衡一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