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粘貼腸上之一層也。是即所謂陰也。腑氣大傷。陰難維係。又為邪毒所壓而下。其形外圓中空。有似乎腸而實非
腸也。試以棒撥之必腐。若真腸雖爛而斷。撥之不腐。家人撥之果腐。進診。麵無神氣。脈甚細數弦勁。舌如鏡麵。胃
氣將絕。無救矣。逾數日。果歿。此與一第二十七條同一痢下脂膜。第整段而下。為罕有之證。
(三十三)藥氣入胃。不過借此調和氣血。非入口即變為血氣。所以不在多也。有病患粒米不入。反用膩膈酸苦
腥臭之藥。濃煎大碗灌之。即使中病。尚難運化。況與病相反。填塞胃中。即不藥死。亦必塞死。小兒尤甚。此洄溪徐
氏目擊心傷。所以慎疾芻言有製劑之說也。拙稿本第二條言。“用藥治病。先須權衡病。人胃氣。”亦此意也。
乃醫家病家。往往不達此理。以致誤藥傷生。可慨已。洄溪一案。備錄於後。足為世鑒焉。郡中朱姓。有飲癖。在左脅
下。發則脹痛嘔吐。始發甚輕。醫者每以補劑療之。發益勤而甚。餘戒之曰。“此飲癖也。患者甚多。惟以清飲通氣
為主。斷不可用溫補。補則成堅癖。不可治矣。”不信也。後因有鬱結之事。其病大發。痛極嘔逆。神疲力倦。醫者乃
大進參附。熱氣上衝。痰飲閉塞。其痛增劇。肢冷脈微。醫者益加參附。助其閉塞。飲藥一口。如刀箭攢心。哀求免服。
妻子環跪泣求曰。“名醫四人。合議立方。豈有謬誤。人參如此貴重。豈有不效。”朱曰。“我豈不欲生。此藥實不
能受。使我少緩痛苦。死亦甘心耳。必欲使我痛極而死。亦命也。”勉飲其半。火沸痰壅。呼號宛轉而絕。大凡富貴
人之死。大半皆然。但不若是之甚耳。要知中病之藥。不必入口而知。聞其氣即喜樂欲飲。若不中病之藥。聞其氣
即厭惡之。故服藥而勉強苦難者。皆與病相違者也。內經雲。“臨病患。問所便。”此真治病之妙訣也。若孟子所
雲。“藥不瞑眩。厥疾不瘳。”此乃指攻邪破積而言。非一例也。此案載王孟英歸硯錄。自注雲。“餘編洄溪醫案。
漏此一條。迨刻竣始知之。不便補鐫。故錄於此。”按洄溪醫案為王孟英所編刻。其中疑有托名之案。又慎疾芻
言一書。其序文與徐氏六書各序。文筆極不類。疑亦是托名者。然觀古人書。立議處方。平正通達。便足師法。否則。
即使真本。亦難信從。正不必辨其真偽也。
(三十四)單方治食羊肉成積。煮栗殼湯飲之。立效。殼用外層有毛刺者。閱白雲集(錢唐張繡虎賁著。)載“姑蘇
錢禹功之父守默。療病多神異。長洲王司寇二子對食羊肉。腹膨脹。氣垂絕。令沸酒一石。徐沃其腹。飲栗殼湯。立愈。
栗能令羊瘦。羊係栗下。食其殼則羸瘠。出雜誌中。本草所無也。”乃知單方亦有來曆。又治一貴人患癇。笑不止。令滿
堂陳紅氍毹五色繒以相樂。頃之。一傖父突入。滿身垢盡汙之。貴人大怒。起逐傖父。繞堂走。逸去。不可得。貴人力
憊。鼾臥三日夜。乃起。疾竟脫。貴人病在脾。性素慳。激其怒。以肝勝之也。二案推究物理人情。深得古聖治病遺意
後一案不特激肝怒以治脾病。且使勞動之。動則陽生。所以治陰滯也。正內經“逸者行之”之旨也。
(仲圭按)存存齋醫話稿。何廉臣敘中雲。共五。但鐫版行世者。隻此而已。即此二。據餘所見。僅大小兩種
木刻版本。今且絕版無購處矣。三疹痧疹二節。錄自紹興醫藥月報第一五六兩號。注者楊質安。係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