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內經曰。“心者。君主之宮。神明出焉。”又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是故心不受邪。受邪即死。
凡外感證之病涉心者。皆在心包絡與血脈也。蓋包絡為心主之宮城。血脈為心主之支脈。邪入包絡則神昏。邪入血
脈亦神昏。但所入之邪有淺深。所現之證有輕重。如邪入包絡。包絡離心較近。故神昏全然不知人事。如入血脈。
血脈離心較遠。故呼之能覺。與之言。亦知人事。若任其自睡。而心放即昏沉矣。有邪在血脈。因失治而漸入包絡
者。此由淺而入深也。有邪在包絡。因治得其法。而漸歸血脈者。此由深而出淺也。又有邪盛勢銳。不從氣分轉入。
不由血脈漸入。而直入心包絡者。陡然昏厥。其證最凶。緩則不過一日。速則不及一時。當即告斃。以其直入包絡
而內犯心。犯心即死耳。章虛穀傷寒本旨有神昏語辨。謂得之於經曆。古人所未道及。厥功甚大。蓋邪閉血脈。
外感病每多是證。醫者未識其故。因而誤治者多也。其論治法。邪閉血脈者。必須溫通。重用桂枝。則太執著矣。溫
熱暑濕證現邪閉血脈。設遇熱盛之證。其可重用桂枝乎。即使佐以涼藥。亦難用也。虛穀未始不見及於此。隻以
“必須溫通。重用桂枝”兩語。橫踞胸中。是以上文雲。“如風寒等邪而不提出。”溫熱暑濕者。亦以重用桂枝。
有所窒礙。未免自相矛盾。而姑以風寒等邪混言之耳。下一“等”字以包括溫熱暑濕耳。不然。上文仲聖傷寒
論中之神昏語。已辨之矣。此處何必再言風寒耶。總之閉者通之。此對待法也。桂枝可以通血脈之閉。桂枝究
非熱證所宜。但取能入血脈而具流利之品。或佐以辛溫。加意防其閉遏血脈。則得之矣。倘醫者遵信虛穀。執著
必須溫通。重用桂枝之說。以治熱證。何異抱薪救火。為明辨之。不敢為先輩諱也。
(三十一)談往載崇禎十六年。有疙瘩溫羊毛溫等名。呼病即亡。不留片刻。八九兩月。疫死數百萬。十月間有閩
人曉解病由。看膝灣後有筋突起紫者無救。紅則速刺出血可活。至霜雪漸繁。勢亦漸殺。餘謂此疫即前條所雲
邪盛勢銳。直入心包絡。內犯心主之證。所以呼病即亡。危期極速也。考嘉興王肱枕蚓庵瑣語及桐鄉陳鬆濤災
荒紀事皆雲。崇禎十四年大旱。十五十六經年亢旱。通國奇荒。疫癘大作。據此。則其病由暑燥熱毒。深入血分可
知。所以霜雪繁而病勢殺。刺筋出血。而其人可活也。刺筋出血者。經雲。“血實宜決之”之旨也。邪入較淺。筋色
尚紅。速刺出血。則血脈鬆動。便有活路。筋紫則為血脈凝瘀已極。縱刺之。血亦不出。為無救耳。此證神識必然昏
沉。其脈亦必澀滯模糊。或促或伏。若用藥亦當遵“血實宜決之”之經旨。通利血脈主治。必使血脈漸漸鬆動。
不致內犯心主。走死路。方為得法。(病由暑燥熱毒。若重用桂枝溫通。萬萬不可。)近時痧證。亦有頃刻告殂者。亦有
刺舌底黑筋。刺兩臂彎。兩膝彎等處。出血而愈者。但不若談往所載既甚且多。為非常之疫癘耳。
(三十二)潛村醫案(乾隆時。西吳楊雲峰乘六著。)姚繩其病痢。腹痛後重。膿血立見。繼而便孔中解出斷腸一段。
長半尺許。延楊診。楊曰。此非斷腸也。若斷腸則上下斷頭。必垂而不舉。上下斷口。必閉而不張。所斷之半尺許者。
何能進直腸而出肛門耶。且腸既斷矣。何其人猶活。而便中之膿血。仍相續而不絕耶。不知此乃腸內滑膩稠粘。如脂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