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為官者死官場(2 / 3)

三爺眼珠轉了一圈開始從頭說起這個故事。

“這算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巧合,卻也可以說是命中注定。

十年前我在江南受挫嚴重,像一條喪家犬似的逃到西北。西北夏天少雨,冬天幹燥。我剛去那兒的時候還是一個拿著一把槍就敢說自己是天王老子的小混混,一個人在一片新鮮而沸騰的城市裏打拚,難度不亞於母豬上樹。事實上,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住了一段時間,每天頹廢消沉,難以自拔。當時我住在西撒哈拉的城邊上,推開門就是一望無垠的沙漠,每到晚上我就帶上長刀,去沙漠裏生堆篝火,徹夜喝酒。這種日子持續了三個多月,直到付不起房租被主人趕出房子,身上隻有三十塊錢。我用三十塊錢買了四包兩塊五的大前門,五斤一塊五的悶倒驢,剩下的錢全部換成饅頭,好心的店家看我長的帥還多給我拿了三個。拎著那些東西,我根本不知道該往哪兒去,就一個勁往沙漠中間走,餓了渴了就吃饅頭就燒酒,困了就睡在黃沙上邊。我經常會想,自己是不是要死在這裏了;我曾經紅著眼睛對方圓說的,等我輝煌騰達了之後一定回來娶她,是不是再也實現不了了。當時我徹底想明白了臨走前她偷偷抹眼淚不讓我看見的意思,原來在她眼裏,我輝煌也好,平庸也好,都不重要,我隻要在她身邊,她就可以不顧一切的跟我在一起了;我突然萬分後悔來西北,更後悔沒有用最後的三十塊錢給她打一個電話,整整三個多月,我一直不願意跟她聯係,怕她知道我有多狼狽,然而她卻可以成全我的野心,完全不挽留。

我就想著這些有的沒的,意識越來越迷糊,直到被幾個同樣在荒漠裏流浪的年輕人救起來。他們是一群可愛的人,為了喝我的酒救了我,並且為此付出了最後的飲用水。我問他們,為什麼不等我死了,他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喝我的酒了。領頭的叫黃大的年輕人,拍著光頭說,大西北沒有這個規矩,人死為大,死在野外的人,最後身邊的東西都要給他陪葬,怕燒酒也跟著我一塊葬了,太浪費。

後來他們不知道從哪兒找來一隻死了的大蟒蛇,屍體已經有點發臭了,我餓了好幾天,當然不介意這點臭味兒,沒等烤熟就迫不及待開始吃,一個人硬生生塞了小半條蛇肉,剩下幾個人看神經病似的看著我,我看他們沒有要吃的意思,就又撕了一大塊肉,正要吃,胃裏一陣反胃,呼啦啦把什麼都吐出來了。

等我伴著眼淚鼻涕一股腦吐幹淨了,突然就覺得整個人精神了。就好像苦行僧的頓悟,也像修行者的涅槃,至於我領悟了什麼,勘破了什麼,現在我也沒想明白。反正那幾個年輕人看著我又哭又笑,差點沒嚇跑。

後來,我帶著這幾個土生土長卻備受壓迫的年輕人出了沙漠,開始做一些見不得光的黑色生意。毒品,女人,博彩,隻要是能掙錢的,我們都幹。一年時間,我們八個人吞並了整個西北的大小勢力,又用了半年,我把關係網搭到西北軍方,至於政壇,那裏的政治本來獨立性就很大,那些個大腹便便的地方官們,拿錢拿到手軟,哪還敢說我半句廢話。

又過半年,方家出事,一家三口死於車禍。我第一次從西北回去,八個人,八條槍,把江南的官場商場殺了個通透。那一年,聯邦開始對西北懷柔,因為這個我沒被大人物玩死,卻成功把位置放在明麵上。那一年,辜有名作為懷柔政策的代言人和打入西北政權組織的聯邦新血液進入西北總參。

他還是太年輕了,屁股沒坐穩就開始想收拾我。要是他能忍到現在,而我也還在西北,一定是我接受法律審判而不是他滾蛋。

當時我在撒哈拉城外綠洲裏種了一大片罌粟花,他這個世家子弟哪見過這麼猖狂的大場麵,回家就帶著人要來槍斃我,結果被軍隊包圍,為什麼?因為這片罌粟花一直銷往東南諸國,一邊賺錢,一邊削弱敵國的有生力量,這個被稱作糖果的項目,有百分之五十的幹股來自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