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常見錯誤82例72(2 / 2)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例7-5】某汽車運輸公司,20××年3月取得運輸收入50萬元。同時該公司還轉讓一間廢舊倉庫的永久使用權,取得銷售收入200萬元;轉讓一項非專利技術,取得收入90萬元。問:該汽車運輸公司該月應納營業稅為多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分析:該公司3月份的三項收入中,運輸收入適用營業稅率3%;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視為銷售不動產,適用稅率5%;轉讓非專利技術,適用稅率5%。按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該三項應稅收入應分別核算,計算繳納營業稅。

(1)計算應納營業稅稅額:

運輸收入應納營業稅=500000×3%=15000(元)

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納營業稅=2000000×5%

=100000(元)

轉讓非專利技術應納營業稅=900000×5%=45000(元)

應納營業稅合計:15000+100000+45000=160000(元)

(2)應做會計處理如下:

計算運輸收入應納營業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計算轉讓廢舊倉庫永久使用權應納營業稅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計算轉讓非專利技術應納營業稅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企業在繳納營業稅時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例7-6】某建築公司20××年4月取得營業收入15萬元,其中,工程用原材料9萬元,動力價款2萬元,轉包一部分建築工程支出1萬元。該建築公司應納營業稅額為多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分析:建築公司從事建築、修繕、裝飾工程作業,其營業額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故工程用原材料和動力價款不能從營業額中扣除。但建築公司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價款準予扣除,但轉包收入應由總承包人代扣代繳營業稅。建築業稅率3%。

(1)計算應納營業稅稅額和應代扣代繳營業稅稅額:

應納營業稅稅額=(150000-10000)×3%=4200(元)

該公司負責代扣代繳轉包部分營業稅=10000×3%=300(元)

(2)應做會計處理如下:

計算應繳營業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企業上繳營業稅金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計算代扣營業稅時:

借:應付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代繳營業稅金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