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一天,我正準備寫日記,竟看見慶雲歪歪斜斜地在我的日記本上寫了一首“詩”:
門前一棵槐,老漢親手栽。不要烏鴉站,專等鳳凰來。
我正在氣惱,慶雲大搖大擺地來了,嬉皮笑臉地往我床上一坐。
我咬牙切齒地問:“你憑什麼在我的日記本上亂寫東西?”
他反駁道:“這,這,這怎麼是‘亂寫東西’,這是我,我,我寫的詩呀!我的意思你,你還不明白嗎?任何女,女,女人在我眼中都是烏鴉!隻有你才是鳳,鳳凰……”
正在這時,哈巴、紹群都過來了。我便把慶雲的“詩”傳給大家看,請他們評評理。大家都認為,日記是個人隱私,外人不得隨意偷看,更不應該在別人的日記本上塗鴉!如果想表達情意,完全可以寫在別的紙上啊!真是話不投機半句多,慶雲拂袖而去。
我望著他的背影弦外有音地說:“他明明知道我喜歡的人不是他,他為什麼還要窮追不舍?!”
哈巴接著我的話說:“他這個人從小到大都把錢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如今你來到我們灣,灣裏人說找你這樣的女知青不用花什麼錢!遠方人,沒有娘家人撐腰,好對付!這明明白白現成的一塊肥肉,誰都想吃,他還能放過嗎?”
聽了哈巴的話,我真有幾分不高興!鬧了半天,這些人都是衝著“肥肉”來的!哼!我要變成一團刺蝟,看你們在哪兒下口!
有一天,我突然聽到灣裏人議論紛紛:說哈巴在家裏吃了安眠藥!具體為了什麼我也不清楚。
我真的很擔心他,但卻不敢去他家探望,因為我怕他的父親。一連幾天哈巴都沒露麵,現在想起來,那時我的心思也太單純了,竟不知可以找紹群和老貨他們幫忙傳遞消息,他們一直都是我和哈巴的同盟軍呀!那時的我,隻會孤軍奮戰,知己而不知彼,怎能不吃敗仗呢?
這時又有幾個青年開始在家裏鬧騰,個個都不肯去老親娘(丈母娘)家裏送禮品。大人們一逼問,才知罪魁禍首竟是我!因為隻要我不結婚,他們人人都有希望。在眾多家長的請求下,民兵隊長餘新中親自登門向我發出通牒:你必須立刻落個地,不然,這灣裏的青年就收不了心!”
我有些不解地問:“落個地?什麼意思?!”
民兵隊長說:“哦,這是我們鄉裏話,就是要你找個婆家!”
我馬上編個理由搪塞他,說:“我有對象,在武漢……”
餘新中一聽,馬上翻了臉:“那不行,你不能找城裏人,也不能找別灣的人!不然,我們立刻不給你口糧,你有了小孩也不能上戶口……”
聽了餘新中的話,我才知道自己是羊落虎口!為了讓矛盾有所緩解,我隻好這樣回答餘新中:“我對你們這裏的人都不了解,這事以後再說……”
餘新中馬上給我算了個賬,竟讓我目瞪口呆:“那不行!你才拿五分工,每十分工才攤四角錢,五分工是兩角錢!你又不能出全勤,按一年三百個工計算,你才掙一千五百個工分,折合現金六十元。每年隊裏就得白白養活你,何況你還要買糧、買柴、交電費、買農具,你到哪兒去弄錢?”
餘新中看見他的一席話擊中了我的要害,非常得意!他點著了一支煙繼續算賬:“我們從地裏回來,家裏人早就做好了飯菜等著。我們吃完了飯還可以休息一下再出工,你呢?一個人忙進忙出的,連喘氣的空兒都沒有!農閑時無所謂,那農忙時呢,你不倒在田裏才怪!我勸你還是趁早找一個人,不然,條件好一點的後生家都結了親,你今後連著落都沒有……”
餘新中說完這些過癮的話就揚長而去了,而我卻像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團團轉!
哈巴沒給我任何消息,就連紹群和老貨也不露麵了。我跟他們幾個雖然很要好,但也從沒去過他們的家,隻好成天一個人流淚。
這時候,慶雲集中了火力,加大了攻勢,動用了他父親親自登門來對我說這件事,並承諾我若到了他家,決不會讓我受苦。我不會掙工分他也不計較,慶雲又去求我幹媽成全,又托他的表嫂找我談了一個下午。
他的表嫂叫菊英,也是棗樹灣的姑娘,準備做慶雲姑媽的兒媳婦。慶雲的姑媽住在上吳家,與棗樹灣田挨田、地挨地。我與菊英鋤小麥鋤到上吳家附近,她便要我陪著她去未來的婆家看看新打好的花眠床,我出於好奇便去了。
慶雲的姑媽對我很熱情,立即張羅晚飯。我幾次要走都被菊英拉住了,吃飯的時候,慶雲也來了。我當時就很好奇,他怎麼會來?當時我並不知道有這麼複雜的人際關係:我不知道自己去的是慶雲的姑媽家,我以為隻是菊英的婆家!那麼更不知道灣裏一個未出閣的姑娘會是慶雲的表嫂!在學校隻學數學、物理,卻未學過“察言觀色”!18歲的我是那樣無知,稀裏糊塗地被菊英等人牽著鼻子走!蒼天不公,多少年過去了,我想起那天的一幕,心仍在顫抖,在流血!
慶雲滿臉興奮,一個勁兒地往我碗裏夾菜。這時我無意中發覺慶雲的姑媽望著菊英意味深長地笑了笑,菊英立刻隨慶雲的姑媽到灶房幫忙。
飯桌上隻剩下我和慶雲,慶雲雖然結巴但仍沒話找話。此刻的我卻變成了啞巴,隻看見慶雲的上下嘴唇在動,具體說些什麼,我一句都沒聽見,因為我的大腦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