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十四 我想見你一麵(1 / 3)

到來的春天,氣溫略有回升,城市裏的柳樹逐漸露出了新芽,一枚一枚淡青色的柳芽在微風中搖曳,令人心情舒暢。

明鏡接受了東崗醫院的檢查,醫生證實他的抑鬱症已經有了明顯好轉,雖然還有輕微的精神抑鬱,但不會導致行為異常。三年前他已經在倫敦大學入學,隻是因為精神疾病,一直沒有正式報到讀書,再過幾個月,他就要回去讀書了。

和楊誠燕的一切,也許即將遺失在這個城市,也許永遠也不會再看見她。他最近在鍛煉身體,每天早上起來在家裏的院子裏晨跑,有時候做一些力量練習。下午的時候他會在琴房練練琴或者在畫室畫畫,從前不情願練習的一切,他都心情平靜的去做,生活其實是很美好的,雖然缺乏激情,但隻要能讓家人安心,平淡就是幸福。

“明鏡,有朋友來找你。”家裏的保姆最近見了明鏡就樂嗬嗬,明鏡是她從小帶大的孩子,明鏡好了她和明淵一樣高興,有朋友來找明鏡她更高興了,這孩子從小清高孤僻,雖然想和他玩的孩子很多,他卻從來不和別人在一起。

“朋友?”明鏡正坐在琴房裏,聞言手指略略停了一下,他哪裏有什麼朋友?轉過頭來,隻聽遠遠的有笑聲傳來,是男生的聲音,笑得很爽朗,邊走邊和保姆說話,走到琴房門前,明鏡微微一怔,竟然是劉家烈。

“莘子的高才生,怎麼回來也不和老朋友打招呼?”劉家烈一屁股坐在明鏡鋼琴前的椅子上,他長得更高了,手長腳長,占了大半個椅子,繞有興致的看著鋼琴,“看不出你還會彈琴,還有才藝啊!怎麼,去了英國,感覺如何?”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眉頭微蹙看著劉家烈,他不喜歡這家夥,但不得不承認這家夥活得很快活,和他全然不同。劉家烈重重的拍了下他的肩,陽光燦爛的臉龐對著他,“我一直想問你一件事。”

“什麼事?”明鏡眉頭仍然微蹙,他不喜歡別人過問他的私事,就算經曆了蘇白的死,他仍然是個高傲和孤僻的人。

“英國的妞,長得正點不正點?”劉家烈鬼鬼祟祟的問。

“咳咳……”明鏡嗆了一口,咳嗽起來,“正點。”

劉家烈歎了口氣,“我說張軍風這死鬼去了英國怎麼不回來了,原來就是被外國妞給迷住了,他媽的這家夥一點也不愛國,都不支持國貨。”他搖晃了明鏡一下,“還是你好,去了國外還是回來了,怎麼樣啊?這幾年?”

“還好。”明鏡淡淡的說,“你呢?”

“我當然是優秀了,”劉家烈說,“我是我們校學生會長,計算機學會主席,保持各項學校記錄,總而言之就是牛人。”他嘿嘿笑著看著明鏡,“你回來幹什麼?我那天在懷流河邊看到你,看你那表情,還以為你又要跳河了。”

跳河……明鏡身子微微一顫,他依稀又記起了河水的冰冷黑暗,和蘇白那句“你叫我死我就去死”,“我當然不會跳河,隻是隨便看看。”

“對了,我還沒問你呢,當年那人是你誰啊?幹嘛跑到學校裏跳樓?”劉家烈突然想起來,“很可怕啊,那件事,我被嚇得整整兩個月不敢隨便出門,就怕遇到瘋子。”

“我……朋友吧?”明鏡說。

“男朋友?”劉家烈瞪眼問。

明鏡說,“我不知道。”

“你明明有個女朋友,難道你家夥男女通吃?那也太貪心了。”劉家烈笑了起來,“對了你那女朋友呢?聽說上了Q大,人才啊,當年要不是差了兩分沒上線,今天Q大就以我為榮了。”

“我不知道。”明鏡仍是淡淡的說。

“你不知道?”劉家烈詫異,“你丫的也太絕情了,你女朋友……哦,你前女朋友怎麼了你不知道?做不了情人做朋友嘛,遇見你真是倒黴,沒心沒肺,見了我這種老朋友老對手,也沒點表情,我看你真是不爽。”

“我看你也很不順眼。”明鏡淡淡的說。

“明鏡!”劉家烈跳了起來,“你很欠揍啊!就為你剛才那句話,敢不敢和我單挑?”

“單挑什麼?”明鏡嘴角微微一翹,“羽毛球?”

劉家烈惱羞成怒,“cs!”

“來吧,一局定勝負。”明鏡嘴角的翹微微放大成了一絲笑意,“到我房間來。”

明鏡好像在笑?劉家烈暴跳如雷,這家夥不管是去了英國還是美國還是阿聯酋,總而言之,就是最討厭了!

之後他們兩人對戰了三個小時,當保姆端著茶點來敲門的時候,明鏡被劉家烈打死了八十七次,而劉家烈被明鏡打死了六十六次。

“嘿嘿,叫一聲大哥來聽聽。”劉家烈得意洋洋,端著保姆端來的雪白甜美的糕點,一腳踹入明鏡的房間,“你輸了,叫我大哥、晚上請我吃一頓、然後介紹個漂亮的英國妞給我認識。”

“你不是支持國貨?”明鏡淡淡的說,他幾年沒有怎麼動過手指,按起鼠標鍵盤來,有些不大靈活,身體的僵硬不是一個月的練習可以彌補得回來。

“調戲英國妞,就是打擊帝國主義。”劉家烈說,“讀書讀到哪裏去了?對了,晚上請我去吃印尼咖喱。”

“印尼咖喱?”明鏡站了起來,“市區好像沒有哪一家印尼咖喱做得正宗。”

“哎呀,有錢人的少爺,我們去吃雪溫泉,”劉家烈奸奸的笑,“也不是很遠啊,郊區二十裏,你家裏有車,我會開。”

“雪溫泉?”明鏡嘴角微翹,“可以,你有駕照?”

“誰規定會開車的人一定有駕照?”劉家烈兩眼望天。

“我有,我開。”明鏡不吃蛋糕,喝了一口紅茶,站了起來,“既然你想吃雪溫泉,我們這就走吧。”

“嘖嘖,你高中的時候如果有這麼溫柔,那暗戀你的女生的數目大概會以幾何數目激增啊。”劉家烈哈哈大笑,“過會兒到雪溫泉,你請我吃飯,我請你喝酒。”

雪溫泉,在城外天藍山上,有個地方岩石晶瑩雪白,猶如冰雪,其中有溫泉十一處,溫度在四十度上下,正合適泡浴。雪溫泉的董事是印尼歸僑,所以那裏的咖喱遠近聞名,但雪溫泉浴再加頓飯大概要花費一個普通工薪半個月工資,因此名聲響亮,去玩的人也不是很多。

從城內出發,開車大概一個小時,就到達天藍山。明鏡開車,一路上劉家烈對路邊的景色不斷讚歎,明鏡一言不發,但並不是討厭他,如果能像劉家烈這樣生活,那必定是很愉快的,可惜他做不到。

雪溫泉的景色果然奇異瑰麗,就是明鏡也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這麼大的白色巨石,溫泉從層層疊疊的白色巨石中流出,蓄到一個一個白石堆成的天然池子裏,有的呈湖藍色,有的呈紅褐色,還有的慢慢騰著煙霧,是乳白色。兩人換了泳褲,跳下乳白色的溫泉,一邊身穿黑衣的服務生立刻遞上兩杯淡紅色的飲料,劉家烈端起嗅了一下,愕然說,“這是酒啊。”明鏡端起喝了一口,“這是酒味飲料。”劉家烈說,“泡溫泉合適喝酒嗎?難道雪溫泉的風格是一定要客人喝到淹死在熱水裏?”旁邊的服務生輕聲說這裏的規定是喝酒的話一個泉池隻能泡五分鍾。劉家烈端起那杯飲料,一口喝下,“明鏡,泡過了溫泉,我和你比喝酒!”

喝酒……明鏡淡淡的想,喝酒他不行,但是這幾年來他喝下去的酒,一定比劉家烈多。

而且是多得多。

“發什麼呆?喝什麼酒?啤酒?”劉家烈招手叫服務生送酒。

“紅酒。”明鏡說,“我不習慣喝啤酒。”

“習慣?”劉家烈詫異,“你還‘習慣’喝酒啊?真看不出來,喝紅酒,還真有品味。”他叫服務生換紅酒。

“嗯……習慣……”明鏡抬起頭來,望著天空,天空很美很藍,“我習慣喝紅酒。”

“以前喝過?”劉家烈很好奇,“像你這樣的人,是什麼時候會跑去喝酒?”

“你在什麼時候,想要喝酒?”明鏡答非所問,劉家烈目光一掠,突然注意到明鏡裸露的頸下,有幾道淡色的傷痕,不免嚇了一跳,失聲問,“你什麼時候受過這種傷?”明鏡手腕一動,劉家烈看到他雙手手腕傷痕累累,全都是一道一道的刀傷,看到如此情景,再看不懂就是白癡,“這是你……你自己弄的?”明鏡淡淡的問,“你在什麼時候,想要喝酒?”

“什麼時候?”劉家烈仔細看著明鏡,記憶中那個冷靜優雅,仿佛所有人都不看在眼裏的優等生,是什麼事讓他在自己身上弄出這麼多傷?“心情很壞的時候,或者心情很好的時候了。”他聳了聳肩,“你怎麼了?”

明鏡不回答,過了一會兒,“沒什麼。”

“哈!你就是這樣最討厭了!明明有什麼,偏偏還要裝酷,我如果是你女朋友一定被你氣死,假惺惺,你到底是想別人關心你,還是別關心你?”劉家烈在溫泉裏揮了揮手,濺起了一排水花潑到明鏡臉上,“起來了,五分鍾了。”

明鏡站了起來,“給我們開一箱Cabernet Sauvignon。”

“一箱?你想喝多少啊?你說的那個什麼什麼酒,我隻知道紅酒有什麼長城、什麼藏秘的……你不要點太貴我付不起啊——”劉家烈一聲哀嚎,明鏡淡淡的說,“不是說我請吃飯你請喝酒嗎?不敢喝?”

“喝!你敢喝,我怎麼可能不敢?喂!那位先生拿杯子來!”

那天晚上,明鏡和劉家烈都沒有回家。法國紅酒兩個人喝了四瓶,晚餐卻沒吃多少,第二天劉家烈酒醒的時候,他老爸已經在麵前瞪他了,嚇得他又躺下去裝醉。明鏡卻已經不在,帳已經結了,服務生說是昨天半夜兩點多結的,結完帳明鏡就走了。

劉家烈被酒精搞得稀裏糊塗的頭腦裏還依稀記得,昨天喝酒的時候,明鏡說了些什麼……好像說他從來都不喜歡喝酒,但是他可以喝很多,而且不會醉。他說他也不喜歡喝,特別最討厭這樣隻有兩個人喝,真沒意思,要像在學校裏一整個宿舍的同學都翻牆出去喝酒,那才有意思。明鏡問他是不是也會心情不好?他說當然了,他也是人,也會失戀啊。明鏡就問他失戀是什麼感覺?他說就是心很痛啊很想她啊,但是又知道不可能再重來啊之類之類,明鏡聽了就笑,之後說了些什麼他都忘了,因為他已經醉了。

明鏡半夜三更走了,他開車去哪裏?不知道為什麼,一向神經大條的劉家烈直覺,他沒有回家。

失戀是什麼感覺?

失戀就是心很痛,想起她很後悔的感覺,也許不是誰的錯,但一切都不可能重來。

也許劉家烈說的並不是這麼文雅,但在明鏡印象中,大概就是如此。

喝醉的劉家烈問他“你為什麼想喝酒?”

他淡淡的說“不知道。”

劉家烈就大笑起來,笑得差點被酒嗆死,“哈哈哈……我知道,你失戀了,你被女人甩了,哈哈哈……”

他不說話。

劉家烈神神秘秘的蹭了他一下,“喂,男人追女人,需要死纏爛打,臉皮要夠厚,才有可能成功啊,像你這樣的男人,女人很少能抵抗的啦,喜歡誰,快去追她。”

“追什麼?”

“把她追回來啊……”

追回來?追回來?世事就如流水,過去了的事,怎麼可能追得回來?明鏡把車開到了路的盡頭,天已微微發亮。驅車開到這裏,完全是因為酒意,為什麼會開得這麼遠,也許就是因為劉家烈說了那句“把她追回來”吧?降下車窗,路的盡頭是一片田地,種滿荷蘭豆,荷蘭豆的支架插得整整齊齊,青翠的豆蔓纏繞支架,遙遙望去,仿佛沒有邊際。一絲明豔溫暖的光亮從青青豆蔓的深處慢慢升起,天空的雲出奇的黑,隻有那絲光亮的邊緣透著一緣沉重的橙色。明鏡開著車窗看著,陽光逐漸籠罩了車,慢慢投映在他的手背上,溫暖柔和的觸覺緩慢的傳來,這樣的陽光依稀似曾相識。

打開車的cd,裏麵放的一首歌,“……你把平凡的日子,變成紀念日,永恒變成未來史,男孩變王子,我不要有大房子,也不要大寶石……”他怔了一下,一直在聽的歌,一個月前拜托爸買的碟片,清醒以後他又再把這張碟忘了,就如當年在唱片店裏忘了買它,但明淵卻記得,把它放進了車的cd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