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墓門,進墓塚須用明火或活畜探查其內空氣質量,帶什麼活畜進入墓穴也是有講究的,體型不能龐大,且對空氣質量極為敏感的動物,如鵝、狗等,一為天厭一為地厭,除非遇到大型墓葬或者人數眾多的官盜才會真正的帶這倆樣東西,再有除非在人跡罕至之地才用,否則目標不是累贅不說,目標也太大。其實在民間真正用到最多最實際的是麻雀,有句話說的好“麻雀雖小五髒俱全”,正因為其體積小反而對空氣反應極為敏銳,又因為使用麻雀成本低廉,所以在古時倒鬥一行中頗為盛行。老的倒鬥手藝人會在家中豢養黃雀,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使用方便,名曰“墓雀”。舊時有些算命測字先生就養有乖巧黃雀,當有人找他算命時,算命先生就令黃雀去叼一封簽來,局外人還以為黃雀通靈,哪裏知道測字先生白天使黃雀給陽間之人起封算命,晚間還要用它去陰晦之所給為自己保命。
一般等三刻過後才可入內,‘燈在手,富貴有,蠟燭滅,命快走‘,是倒鬥一行的老話,意思是明火必須在手中,就是在入棺盜取明器之時,也要用嘴叼著明火也萬萬不可離手,除此之外倒鬥的行家裏手還有個隱晦使用明火的方式,蠟燭在手還要須和自己的眉心齊平並且保持在一條線上,如偏離此位多有不可用常理解釋的事發生,如看不到自己的影子,借此為生倒鬥的人很忌諱將自己的影子印在墓塚之內,而真正入得門下之人在進入墓室到退出墓門這段時間根本是看不到自己的影子,此法古來有之,不可全信但亦不可不信。一般進入墓穴棺槨之中為方便會將蠟燭叼在嘴上或插在墓主嘴或雙腿之間。倒鬥之行,人數一般為三、五之單數,三人之數分工明確,有瞭望之人,掘洞之人,和取寶之人,沒有雙數之說,除非倆人為血緣至親之人,多為父子,由子下墓,父在墓上,除了長幼有序外,還有一個秘不示人的原因,由於盜墓之人常因巨大的經濟利益,而被貪心的同夥害死在墓穴內的事情屢見不鮮,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防止兒子心生歹念,而父親殺子的可能性則微乎其微。倒鬥老手從挖盜洞到進入古墓中取冥器至退出不會超過半個時辰,且這一過程遵循‘三無’原則,一為無土,二為無坑,三為無屍,盜洞出土無堆,回填熟土無坑,棺材蓋好無屍。
倒鬥之人身上都帶有開過光的信物,一般為玉製掛件,按習慣不同身上還要帶辟邪之物,常為狗血、烈酒、和沾有公雞血的利刃。進入棺內後同樣要對墓主行禮,還得說些辟邪咒語或對墓主說些為何來此的話,如明代文人馮夢龍所著《醒世恒言》卷十四《鬧樊樓多情周勝仙》中“朱真盜墓”一節中所述,宋朝人朱真祖居河南東京,出生於盜墓世家,其父在盜墓之時,遇見笑麵之屍被嚇死,他不聽母親所勸進入富家小姐‘周勝仙‘之墓,在揭開棺蓋後口說“小娘子莫怪,暫借你些個富貴,卻與你作功德。”這才遍取墓主身旁寶物,而不曾未其所害。
但凡明器不可取盡要給墓主留些在棺內,這和做事、做人不可做絕是相同的,取完明器後躬身行禮,倒退回墓門之處方可轉身離去,至此天還未亮,這趟活才叫做完。而那墓塚即為見過光的墓穴,但凡進入過此墓的人,再無往返之理,否則便壞了規矩,不容於天地之間。取的明器亦不可在世人麵前炫弄,需速速出手,如留喜愛之物藏於家中,視為不吉,主人可能有血光之災,也可能藏物之人百年之後,其墓塚也會被他人盜掘。盜亦有道,其中的規矩細則繁多,不勝枚舉。
話說那狗頭軍師本是江湖術士,所屬茅山一派,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在太平軍裏當軍師。茅山一派擅長尋穴找墓,這狗頭軍師早就打好主意,投太平軍就是看好這個機會進言,然後借助太平軍人力開啟大墓發一筆橫財,想那王營官怎麼也不會想到。王營官不幾日就召集了幾百號人馬,由狗頭軍師帶領前往看好的一處墓穴....這墓穴的地勢處在一個形如葫蘆型山穀的底部,山穀出口狹小,地勢之上卻是一個大湖,那湖泊形似奔虎,而虎嘴直對這葫蘆口,那茅山道士怎會不明白,這形勢分明是"白虎衛凶塚",凶不可及,定是古人風水師,看到此處形勢險要,刻意在葫蘆底葬王陵。茅山道士想要橫財,卻也不顧那幾百號人命了!可憐幾百號人馬怎知卻是有去無回...